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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字本位”理论的合理性及其对汉语教学的贡献

2011-12-29向伟

考试周刊 2011年15期

  摘 要: 受西方语言学理论,尤其是结构主义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后期,丁声树、吕叔湘、朱德熙等人引进了新的语法单位,如词素、语素、短语等语法单位。20世纪70年代,朱德熙提出了“词组本位”,黎锦熙提出了“句本位”。对于词组或短语能否看作一个语法单位,目前仍有争论。到90年代末,徐通锵在《语言论》中正式提出了“字本位”的观点,这一理论在学术界引起了轩然大波,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各自都有一定的道理。本文从支持者的角度简要分析其存在的合理性,从而引出这一理论的长处,以使人们在教授、学习汉语时能借用这一理论更好地指导教学活动。
  关键词: “字本位”理论 汉语教学 应用
  
  一、“字本位”理论的核心概念
  汉语语言学一直受到西方语言学理论的影响,但是西方语言学理论大都是建立在印欧语言的基础上,这就使得我们在研究汉语时习惯用印欧语的思维、眼光和分析方法来看待汉语。印欧语是以词为本位,然而汉语与印欧语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语系。汉语有其独特的特点,如果依然沿袭西方语言学的思路,在现今现代汉语语法分析及其应用时,就会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
  吕叔湘先生曾对汉语中的“词本位”产生过怀疑,他在《语文常谈》中认为,对于印欧语来说,词为基本语法单位是非常明显的,“汉语恰恰相反,现成的是‘字’,语言学家的课题是研究哪些字群是词,哪些字群是词组。汉语里的‘词’之所以不容易归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就是因为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其实啊,讲汉语语法也不一定非有‘词’不可”。[1]接着,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1975年指出:“汉语是不计词的,至少直到最近还是如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字’这个名称将和word这个词在英语中的角色相当。也就是说,说英语的人谈到word的大多数场合,说汉语的人说到的是字。”[2]这一观点和徐通锵先生“字本位”的理论相契合。徐先生认为:“字不同于词,汉语是不计词的,字是汉人观念中的中心主题。”[3]
  徐通锵先生给“字”下的定义是:“字”是“语言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单位。”“理据性”是指音义的结合是有理据的,不是任意的。印欧语中的基本语法单位word在汉语中,并没有可以与之相对应的语法单位,因此,“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本位”理论是一种基于汉语本身的语言观和语法理论系统。徐先生强调,字本位中的“字”,与单位语素又是不相等同的。印欧语结构特点非常明显,属于语法型语言。而汉语中这一特征就相对较弱,但是语义的特征却很突出,属于语义型语言。
  索绪尔在定义语素时认为,语素即相当于传统语法中的词素和根词。而汉语是孤立语,“字”在汉语中,作为一种音义结合体,强调的中心是语义。而语素在印欧语中,强调的中心是一种最小的结构上的单位。而从语言的编码机制来说,字相当于印欧语的词,而不是语素。汉语是单音节语,音节是自足的编码单位,一个音节表达一个概念。印欧语是多音节语,音节不是自足的编码单位。字和语素从表面看都是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而实质上,语素既不是音义关联的基础,无法与概念相联系,又没有语言基本结构单位所必须具备的几个特征。因此,字和语素是不同体系里的两种不同语言现象,无法作直接的类比。而字本位中的“字”显然不能看作是语素。
  既然汉语属于语义型语言,其在句法生成机制上就采用语义语法,以意合来造句,没有语言的形态变化。汉语的语法结构框架是“话题—说明”,印欧语系语言的语法结构框架是“主语—谓语”。汉语的这一语法结构框架是句法语义结构,直接体现语义。而印欧语言的语法结构层次就浅于汉语语法结构框架,其深层结构还隐含在表层结构之下。徐通锵先生认为,印欧语的这个框架,是以“句”为本位,以词为基本语法结构单位的。一个句子必须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而且只能允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相互之间由一致关系联系着。主语、谓语和它们之间的联系,三者构成了一种封闭性的句法结构,尽管词可以发生各种不同的形态变化,但它必须接受此三者的制约,因而没有脱离句法规则的控制。[4]
  因此,这一语法体系的结构单位主要是句子和词两级。而汉语则不同,“话题—说明”这种语法结构与印欧语要求的一致性没有关系,它是一种开放性的语法框架结构,在话题之下,句子可以一个接一个地产生。也就是说,在汉语中,话题是肯定的,而主语却是无定的。话题与说明之间的联系非常松散,不像主语与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紧密联系着,所以一些不合法的句子在汉语中却是合法的。如赵元任曾举例:“你(的鞋)也破了。”“我(的铅笔)比你(的)尖。”这种在印欧语中是不合法的无主语句,之所以能够在汉语交际中通行,是因为语境的提示和补充,也就是说在汉语中,是话题、说明和语境三者构成一个开放式的句法结构。其格局框架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意义单位)”,即一个以“1”为基础的“1×1=1”的结构层级体系。[4]在这其中,“字”就是明确的最小语法结构单位。
  二、“字本位”理论的合理性和重要性
  赵元任、吕叔湘、王力三位先生是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创者,他们在研究实践中已清楚意识到“字”与“词”的矛盾,因而都以不同的方式强调“字”的重要性。这里将三位先生的几段相关论述引述于下。
  “如果我们观察用某一种语言说出的大量话语,例如英语,考虑一下这些话语中小片段的情况,并拿它们跟汉语中同样的小片段作个比较,我想,‘字’这个名称(这样说是因为我希望先避免把word这个词用于汉语)将和word这个词在英语中的角色相当,在说英语的人谈到word的大多数场合,说汉语的人说到的是‘字’。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字’的结构特性与英语的word相同,甚至连近于相同也谈不上。‘字’和word的关系就好比通常用‘橘子’对译英语的orange,其实橘子在构造上属红橘(tangerine),与orange(甜橙)是不同的植物。”“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按西方语言学家的眼光来分析汉语并确定像结构词这样的单位可能有用……但这不是汉人想问题的方式,汉语是不计词的,至少直到最近还是如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节奏给汉语裁定了这一样式。”——赵元任(1975)
  “汉语词汇的基本单位还是一个一个的单字。应该把现代汉语中最有活力的两千来个字(估计不超过此数)给学生讲清楚。不能把汉字只看成符号,像对待外国语的字母那样。”——吕叔湘(1962)
  “汉语基本上是以字为单位的,不是以词为单位的。要了解一个合成词的意义,单就这个词的整体去理解它还不够,还必须把这个词的构成部分(一般是两个字)拆开来分别解释,然后合起来解释其整体,才算是真正彻底理解这个词的意义了。”——王力(1982)
  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中国国力衰微,只能“一边倒”地学习西方的科学和技术,因而谁也无法摆脱这种思潮的影响和支配,汉语研究自然也不可能突破印欧语理论框架的束缚,从汉语事实出发,建立相应的理论体系。三位先生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敢于提出“字”是中国人观念中的“中心主题”,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与流行的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唱反调,实在需要有非凡的勇气,值得人们尊敬,而且为后辈的研究指出了前进的方向。
  三、“字本位”理论在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徐通锵先生认为,“字的性质是形、音、义三位一体,听觉单位、书写单位、结构单位三位一体”,但是在印欧语中听觉单位是音节,书写单位是字母,基本结构单位是词。[5]“字”作为汉语中的基本结构单位,拥有突出的表意性,是汉语词汇衍生机制的基础和核心。核心字与其它字组合,构成众多字组。核心字既是考察字组的参考平面,又是字组生成的联想参照点。核心字构成字组之后,可以分成很多类别,如果以核心字所处位置来分,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核心字在字组内处于前面,另一类是核心字在字组内处于后面。例如以下两组词:
  
  (1)白水、踩水、缸水、开水、口水、死水……
  (2)水表、水兵、水车、水道、水花、水路……
  这是以“水”为核心字的字组系族。在这里核心字“水”既可以放在前,又可以放在后,前后位置的不同显示出字与字在选择、组合时所隐含的不同语义功能。徐先生把类似第一组的字组称为向心字组。在向心字组中,核心字代表了一个如语义场的义类,它大致框定了这个字组意义的范畴或所属,而与其组合的前字,则在核心字义的基础上具体、细化字组的语义特征,就如对处在后面的核心字的注释。如“白水、开水、踩水……”其意义的重点都是在“水”字上,区别只是水性质的不同或以“水”为行为目标的对象的不同。第二组则被称为离心字组。徐先生认为在语汇性的语义结构中,意义重点都是偏重在字组的后字上,因此当核心字处在字组前面时,其作用是去限制后字所代表的各个义类的语义范围,突出它支配其它义类的语义功能。如第二组中“水表”,其意义的重点即在“表”上,“水”则限制“表”的意义种类。
  由于字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单位,因此比词有更好的意义提示功能。且汉字中形声字占了大多数,可以结合义类偏旁通过声音的线索来解说字义。对非形声字也,可以通过分析字形来说解字义,便于学生记忆。在了解字义之后,便可以字义为基础,学习字组意义,使学生掌握汉语词汇衍生的机制,授之以渔,避免单调枯燥地教授词汇,让学生自己也可以猜测到字组意义。比如,在学习过“书”“店”“饭”字义之后,学生就比较容易猜测出“书店”和“饭店”是什么意思,如果将核心字换作“馆”,则“饭馆”的意思也很容易了解,锻炼学生在不同语境下对词义的辨别能力。
  这样不仅可以以一带多,举一反三,而且可以减轻学生记忆的负担,记得更牢固。这也说明了徐通锵字本位理论的可行性和可观的前景。尤其在今天,世界上掀起了学习汉语的热潮,各地的孔子学院也可以利用这一理论来进行有效的教学活动,从而使中国人的语言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参考文献:
  [1]吕叔湘.语文常谈[M].北京:北京三联出版社,1981.
  [2]赵元任.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A].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徐通锵.基础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3).
  [5]徐通锵.说“字”——附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鉴别标准、基本特征和它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J].语文研究,1998,(3).
  [6]徐通锵.“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J].语言文字应用,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