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植入式广告:隐形原则与认知规律的完美结合
2011-12-29周晓燕
新闻世界 2011年4期
【摘要】经济的发展、媒介技术的进步、传统硬性广告在发展中日益暴露的弊端催生了植入式广告的粉墨登场。然而,过分追逐经济利益导致各类违背植入式广告原则的艺术节目纷纷出现,并为观众所诟病。广告界人士认为,植入式广告的发展必须遵从其隐形性原则。笔者认为,过多的强调植入式广告的隐性原则,必然会把植入式广告带入另一个错误方向:置广告效果于不顾,背离植入式广告最终的目标。
【关键词】植入式广告 隐形性 弊端 广告效果
植入式广告,又称植入营销或隐形广告,从产生到现在已历经80多个春秋,是指将产品或服务标志及内容通过创意策略性的融入影视剧、综艺节目等艺术载体中,其特征是通过巧妙的艺术手段融入节目内容,既让观众满足影视观赏的需求,又能让他们在观看节目的同时记住产品或服务品牌名,使植入式广告不知不觉地对观众产生潜移默化的效果,进而给投资方带来收益。
最早的植入式广告可以追溯到1929年放映的卡通片《大力水手》,主人翁大力水手波比大谈吃菠菜的好处,卖力为菠菜做宣传,这是最早的植入式广告。上世纪70年代后期,许多产品或服务企业开始大量的免费为节目制作方提供产品,作为节目背景道具、演员道具,或被人物对话所提及。而真正使得植入式广告获得突破性进展的是1982年出现在美国,由斯皮尔伯格执导的电影《E·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