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的公共性
2011-12-29杨阳
新闻爱好者 2011年2期
曾经轰动一时的“欺实马”事件也就是杭州胡斌飙车案事件,一经报道马上红遍网络,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2009年5月7日晚8时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斌驾驶浙A608zO号三菱牌小型跑车,撞到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卓受伤,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陈述,警方认定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众多媒体质疑:“车速70码能将人撞飞5米高,20米远?”网友对警方关于此事的处理极度愤慨和不满,以70码的谐音“欺实马”进行调侃、讽刺,“欺实马”一词迅速流行于网络,成为红极一时的网络流行语。“欺实马”事件因此成为各界学者研究的热门素材,那么媒体的公共性是如何在网络媒体和现实社会中发挥力量的呢?
什么是网络媒体的公共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技术革新的不断发展,先进的新闻传播技术和传播工具日新月异,大大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传播方式和观念。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打破了人们对媒体的传统认识,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这一平台上,越来越多的政治性话题被拿到人们面前进行公开的谈论,争议性的政治话题观点夹杂着具有严重个人化色彩的私人意见不断涌现。于是,网络不只是新闻传播学者的研究对象,它也成了政治学者、心理学者和社会学者等重点关注的“宠儿”。而网络媒体的公共性就是最近传播学界和政治学界关注的一个新概念,即网络媒体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为公众提供其谈论公共事务的理想平台的属性。
网络媒体公共性如何在“欺实马”事件中体现
杭州胡斌飙车案发生之后,天涯论坛、猫扑论坛等各大著名论坛、网络交流平台都有大量关于“欺实马”的话题讨论。有人质疑杭州公安机关的调查报告,认为肇事者胡斌富豪的家庭背景导致司法不公,如《七十码?欺实马?》的帖子、《“欺实马”是对公权力的又一次讽刺》;有人对胡斌实施了人肉搜索,得知该肇事者有屡屡超速飙车和改装车的经历;有人发表了《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的帖子,表达对死者谭卓的哀悼;有人直接表达自己的“仇富”心理,网络上以讥讽、谩骂的语言攻击“富二代”这一群体。总之,“欺实马”事件在网络力量的推动下迅速升级成为一件全国性的公共事件。仔细分析一下,这一事件的网络传播有以下特点。能够促使媒体的公共性更好地体现。
在网络上,个人可以自由地扮演各种社会角色。“自由”一词具有两重涵义:首先,网络上的论坛、社区是一个理想的活动场所和服务平台。在这里,个人可以毫不费力地消解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地位、责任、义务、压力等,没有了年龄、相貌、性别的差异,同时还能几乎毫无成本地转换身份,以不同的角色出现在场所中参与活动。其次,个人在这一场所中所发表的任何言论都不必考虑现实社会中所带来的压力,自由发言,言之有理,观点一致,网民“顶之”,言之无理,观点相反,也不会有人来捂住你的嘴巴对你拳脚相加。
网络中的个人比现实中更关心国家大事、公共事务。从中国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来说,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认为利用写作这种方式进行个人表达具有“神圣性”,即不是谁都可以写一本书来表达对国家公共事务的观点。而网络时代,谁都可以利用网络给个人提供这样一个理想的平台,进行个人表达,写作的“神圣性”被消解,个人表达已经不是精英阶层的“一个人的舞台”,越来越多的草根群体在网络中找到了个人表达和“说服”别人的“天堂”。我们处在一个“全民开讲”的时代。“欺实马”事件中,有这样一个跟帖:“俯卧撑”、“躲猫猫”也好,“欺实马”也罢,这样一个个让人们啼笑皆非的网络新名词,却是一次次地警醒着那些握有公权力的部门需要审视自己的工作态度和作风,需要公务人员正视公众智慧,尊重常识的力量,关注常人的悲欢。该帖的作者为王雪梅,正是天涯论坛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王雪梅有了跟帖的冲动和行动,她的观点能被成千上万的人看到。而现实中,这样的事情就不大可能发生,因为她身边人的数量和群体数量非常有限。
网络舆论有力地影响了“欺实马”事件的发展。网络舆论影响了“欺实马”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和走向。首先,杭州警方认定车速为70码后,网民表示严重质疑,“欺实马”一词迅速走红网络。多方专家都在网络上表示了质疑,有人还用物理学知识推算出。肇事车辆的实际车速应该为“受害人被撞飞时的合速度为31.69m/s,合114.1km/h”。之后。网络舆论一直在声讨“70码”的荒唐,终于,7月5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这样写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的车速为84.1-101.2公里川、时,对事故负全责。其次。网络上关于此案件的质疑还有许多,如:事情发生在7日为何到9日才对胡斌进行刑拘?该事件的视频已经在浙江媒体上播出,为何警方称没有该事件的视频录像等,针对网民质疑的问题,杭州警方一一做了解答。到了5月14日晚,杭州市民在交通肇事发生的文二西路举行了千人聚会,纪念受害人谭卓,同时也是表达对“飙车”案的不满。网上还发起了“坚决抵制非法改装、飙车”的帖子,8月8日晚,来自各地的300多辆私家车汇聚龙泉,举行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倡导合理改装,抵制非法飙车”万名车友签名大会。
可以说,杭州飙车案的每步发展进程,网络舆论都有力地参与了进去,我们不能认定司法的程序是否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左右,但当该事件发展为一件全国性公共事件这一过程中,网络舆论在“欺实马”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网络媒体公共性的体现。
从“欺实马”事件中看媒体公共性发展的困境
非理性情绪的宣泄。网络中的个人表达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一般来说,网民发表于网络上的评论出于我心,成于我手的特点比较突出,且个性化的语言更为网络评论增添了阅读的兴趣,展现出鲜明的个性色彩。如关于“欺实马”事件的一个跟帖:“有钱人视人民群众都是瞎子啊?你们有钱能堵住一些人的嘴,难道还能堵住全世界人的嘴吗?那个替代者我看不起你……这件事不会那么容易结束的”等等,这些评论极具个人特色,有谩骂型的、有热烈嘲讽型的、有为受害人惋惜型的、有对社会表示气度悲观型的,总之,都代表了个人的情绪和观点。而这些评论有很大一部分是极不理性的,如“审判庭上的被告不是胡斌本人”的帖子就引起了网络舆论又一波愤怒和不满,其实发帖人并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不是肇事者本人”,这样的谣言随意发布出来,并不利于事件的处理和社会的稳定。而网络上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非常常见,已经成为跟帖、留言的重要组织部分,发言人根本没有正确的逻辑和理性的分析。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制约着媒体公共性的发展。
人肉搜索。“欺实马”事件中也出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当杭州警方认定肇事者胡斌的车速为70码时,网民立刻表示质疑,对胡斌进行人肉搜索,很快胡斌富豪子弟的身份就被大家知道,而胡斌过去经常“飙车”的经历也被网民顺手挖掘出来,一时间“富豪子弟飙车撞人,官方袒护有钱阶层”的事件情境就被整个勾勒出来了,网络上群情激奋,不满的声音充斥论坛、博客等。人肉搜索的大量使用,导致肇事人的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侵犯其隐私权,这与我国的法律以及媒体公共性的内涵是相抵的。
人肉搜索被称为最恐怖的社会搜索。2008年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北京白领姜岩在其跳楼自杀前在网络上写了“死亡博客”,其博客透露了她丈夫王菲“出轨”。该博客公开后,情绪激动的网友发动人肉搜索,王菲在网上被“通缉追杀”,其手机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网络上,后来该事件由网络上的谩骂演变成现实中的人身攻击和群体围堵,最后他将发表谩骂帖子的三家网站诉至法院。人肉搜索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新型搜索工具,已经引起了许多轰动一时的网络事件,它虽然显示了强大的网络力量,但结果弊还是大于利的。一方面是惩恶扬善,但更多的一方面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人肉搜索从出现之日起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侵犯当事人比如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等问题。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制定相关条例或司法解释,来填补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方面的空白。
参考文献:
1、陈忻:《试析网络评论》,《新闻界》,2006(2)。
2、喻国明:《媒体变革:从“垒景监狱”到“共景监狱”》,《人民论坛》,2009年。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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