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样性对人权发展的动力作用
2011-12-29房广顺马文颖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3期
人权的文化属性
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称谓,是人们在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解放的实践中提出的概念。人权概念的提出,是人类文明与文化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类步入更高文明的表现。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①人的历史性、具体性决定人权也是历史的具体的,人所享受的权利必然涉及到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及其关系。从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和阐述人权概念,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保障和发展人权的多方面努力,尽管有关人权的阐述千差万别,但在人权的基本范畴方面,仍有许多共同的认识。首先,人权中“一部分是政治权利,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就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②这种公民权的基础是自由和平等,也是人权的最基本权利。其次,非公民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等等。人权中的平等与不平等、自由与不自由、生存与灭亡、发展与停滞等,从某种角度来说,都体现着善与恶的较量,而善、恶正是道德领域的最基本概念。因此,人权既是法律范畴,也是道德范畴。然而,法律和道德归根到底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人权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产物。作为文化,人权一直传承、延续着“兴善反恶”这一质朴而共同的观念。
文化是“社会和人在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水平,它表现为人们进行生活和活动的种种类型和形式,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③文化具有三种表现形式,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一般认为,物质文化包括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甚至扩展到人类活动及其物化对象;制度文化大体指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宗教制度等;精神文化的信息内涵则是人类的知识和意识,其符号形式是除了技术符号、契约符号和制度符号以外的所有其他共识符号,是“由共识符号系统载荷的人类知识和意识的总和。”④在文化的上述三个构成层面中,精神文化居于文化的核心,维系并延续着文化的内在灵魂,使其在不断变换的时空中稳定地传承。作为文化现象的人权,实际上也鲜明地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权的精神文化内涵。人权概念是从一种精神和意识开始的。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总结人类争取自身解放斗争的经验,基于反对封建专制与愚昧、实现人的解放的目的,鲜明地提出了人权口号,并赋予人权以争取人的解放的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剖析人权的实质,赋予人权以深刻的思想内涵。恩格斯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⑤当今世界,产生了众多的人权理论,不同学派尽管文化背景、发展阶段、民族宗教、理想信仰等都有差别,但在维护和发展人权的事务中不断达成共识,从根本上讲就在于人权是一种精神和意识现象,是通过理论形态表达其基本观点和看法的思想行为。
第二,人权的制度文化内涵。人权从一开始就是从法律的层面进行着说明和推进。近代西方人权思想是从自然法开始理论阐述的。他们基于对自然状态的理性猜测,认为人权是人在自然状态下由自然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人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签订契约,出现了社会管理机构,因此让渡一部分权利,但人们同时拥有自卫权以反抗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损害。由此,法律就成为保护人权的重要工具,人权法律随着人权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人权法律体系和人权制度体系。
第三,人权的行为文化内涵。维护和发展人权关键在实践。人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实践推动和发展着人类社会,人们维护和发展人权的实践不断发展着人权事业。从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到工人阶级争取人类最终解放的斗争,再到战后以来国际社会为消除各种践踏人权的行为,人权越来越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各国人民为保障和维护人权进行了广泛合作,人权事业进入了合作共赢的新时代。
人权事业的关键在发展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维护和保障人权归根到底在于发展人权,社会不发展进步就谈不到人权。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源泉,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因而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⑥
人权是建立在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上的,人权的产生和发展都在于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不断发展进步。首先,从人权的产生来看,人权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和发展的产物。中世纪后期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对自然经济状态下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要求把劳动力从人身依附制度下解放出来,构建新的生产关系,为机器大工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于是,反动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就从争取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开始了,维护人权从一开始就不仅具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内涵,同时包含着深刻的经济内容。其次,从人权的实现来看,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了人享受基本权利的基本物质条件和不断发展的物质条件。人的权利的享受是建立在社会向前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的发展既包括生产力的发展,又包括生产关系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权利的享受提供了物质基础。管子曾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没有充足的物质保障,人类生存尚且是个难题,何谈享受自由、平等、发展。再次,从人权的发展来看,人权概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内容和要求,人权概念的第一次重大突破是从传统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扩展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人的发展也对人的权利的享受产生影响。人是人权的主体,人的发展既包括身体的发展,又包括意识的发展。作为类群体的人的意识的发展,促使人们对权利的享有不断地提出新的、更高的、更全面的要求,而法律意识的提升又使得人权的享受得到逐步的保障。人类自身的发展,使得人的权利的享受一步步向更高层次迈进。因此,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发展相联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⑦
“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是解决全球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所在。”⑧以发展为基础推进人权事业,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1944年,起草《联合国宪章》期间,人们就把发展问题作为保障人权的重要前提。巴拿马、智利、古巴等国代表在联合国制宪期间,认为联合国的作用是“促进和保护人权”,尤其提出应保持社会权利和经济发展权。⑨“《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个系统地提出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具体内容的国际文书。尽管它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但它对战后国际人权活动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起了积极作用。”⑩《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障、免于失业、同工同酬、给薪休假、受教育和适度生活水平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1966年获得通过的《联合国人权公约》进一步把人权的保障与发展紧密联系。随后,发展权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新的人权概念和人权领域。1969年联合国《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提出了发展问题。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发展权的决议》,规定“发展权利是一项人权,平等的发展机会既是各个国家的特权,也是各国国内个人的特权。”1986年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进一步规定了发展权的基本内容。从此,人权与发展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社会综合发展观”,深刻揭示了人权与发展的内在联系,阐明了人权发展是人权保护之本,经济与社会发展是人权发展之源。科学发展观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基本观点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揭示了当代发展的科学内涵和科学要求,强调要“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輥?輯?訛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科学概括,也是对当代维护和发展人权的重要贡献与重大发展。
推动人权的多样性发展
多样性给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权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动力。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不同类型文化所构成的共同体,多样性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质。这种多样性主要体现在语言、思维方式及价值信仰的特殊性。江泽民指出:“世界是多样性的。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由上千个民族所组成的近200个国家,不仅存在着自然环境的差异,而且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这就形成了各种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輥?輰?訛在承认多样性的同时,中国强调多样性的意义在于多样性对人类发展的动力作用。胡锦涛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发展模式和社会制度的多样性,以及不同发展模式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取长补短、交流借鉴,是世界发展的重要动力。”?輥?輱?訛这就与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论证的“文明冲突论”截然不同,恢复了多样性在人类发展史上应有的地位。“多样文化动力论”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法国驻华使馆文化参赞包和帝指出,中国这一观点的主要贡献在于:“在第三个千年到来以前,通过肯定自己语言的同时尊重他国语言,肯定自己文化的同时尊重他国文化,开创真正的多语言使用的能力。”“中国的影响在于能够面对美国的压力,让世界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前行。”?輥?輲?訛
多样性是文化发展的动力,也是人权发展的动力。人权的矛盾运动在于人对权利的需求与权利发展的现实不能满足这种需求间的矛盾。一方面,这种矛盾是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权主体对其他文化衍生出的对更高层次人权的追求与向往;另一方面,这种矛盾也体现在通过借鉴多种文化背景下的人权发展,促进自身人权的科学发展。通过这种运动,实现了既定的人权理想,还要向着其他不同的、更高的目标前进。多元文化不仅是当前人类社会的一个现实,很可能是未来人类发展的永恒。永不消失的多样性,将为人权的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在承认和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推动国际社会人权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权多样性对发展人权的动力作用。首先,各国要积极促进自身的发展。世界文化多元化,每一种文化都是重要的一元,也是文明多样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国要在推动多样性的发展中,保证自身传统文化的延续、传承、完善及发展。同时要尊重并坚信自己的人权选择,坚定不移地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人权。然而文化及人权的发展必然依赖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强大,综合国力的提高,是文化传承与人权发展的物质保证。其次,充分尊重别国的健康发展。要秉承“仁爱、宽厚、包容”的精神,形成并强化尊重人权选择多样性的意识,充分理解每一个国家的人权选择都是建立在本国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基础上的,要保证每个国家根据国情确定的人权标准的平等地位。人权具有普遍性,但不同的文化背景及经济发展程度也导致人权具有特殊性,必须摒弃以自我人权标准为中心的心态,承认他国的人权现状,求同存异,真诚帮助。换言之,不能用一种理念、一种制度、一种法律限定每个国家的人权发展。第三,要确保争取人权活动坚持所在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许多国际人权法文件都明确指出,国际人权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在人权法律救助方面实行国内法优先。《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第二条规定了国际人权保护活动的基本程序:“凡声称其在公约规定下的任何权利遭受侵害的个人,如对可以运用的国内补救办法,悉已援用无遗,得向委员会(即人权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由委员会审查。”?輥?輳?訛第四,努力构建合作共赢的和谐世界。和平、发展、合作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必要前提,单靠一国或几国的努力无法实现这一美好愿景。这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种保障机制,以发挥约束与协调的作用。应积极发挥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权威性,积极、及时推动完善相关的国际人权规约,在协调、平衡、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建立一个合作共赢的和谐世界。(作者分别为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注释
①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78~7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436页。
③《文化学词典》,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749页。
④蔡俊生等:《文化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7页。
⑤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4、305页。
⑧胡锦涛:“推动全面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南北领导人非正式对话会议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上(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38页。
⑨?輥?輳?訛房广顺:《当代世界人权问题分析》,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89、303页。
⑩《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66页。
?輥?輯?訛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页。
?輥?輰?訛江泽民:“国际形势和中日关系——在日本庆祝日中邦交正常化20周年民间组委会演讲会上的演讲”,《人民日报》,1992年4月8日。
?輥?輱?訛胡锦涛:“加强友好合作,共创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8日。
?輥?輲?訛[法]包和帝:“中国的文化多样性与和谐世界”,《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