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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教育对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影响

2011-12-29彭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3期

  【摘要】在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中,心理健康、个性发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对教育者自身素质,以及教育主客体和教育主体之间沟通状况的分析,建议在政策、学校、家庭、村居等方面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关爱环境,使青少年在快乐健康的活动中幸福成长。
  【关键词】留守青少年 隔代教育问题 对策及建议
  
  农村留守青少年是新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因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由于条件的限制又不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只好将他们留在家乡,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由祖辈代养。如今在农村,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管孙辈的“隔代教育”现象相当普遍,这种教育模式的兴起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种教育所产生的效果和引发的问题往往是在受教育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中的问题更多的也还是体现在农村留守青少年身上,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深深烙上了隔代教育的印记。
  学习状况令人担忧。有相当一部分隔代教育背景下的留守青少年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作业完成情况糟糕,抄袭作业或经常不完成作业的司空见惯,有的隔代家庭的学生在父母外出后甚至出现了厌学、弃学现象。
  心理健康难以保障。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对个人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而隔代监护人思想观念相对保守落后,重养不重教、重物质轻精神,一般采用温饱式的教育,根本无法切实感知和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动态,难以实施正确的引导教育,不利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
  道德教育问题突出。农村留守青少年的道德品质主流是好的,但也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在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方面出现了危机。例如,他们有的为人处事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有的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有的还流入了社会不良群体中,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个性发展深受束缚。老年人特别疼爱孩子,对隔辈的孙子孙女容易迁就和溺爱,怕出差错对不起儿女,怕儿女责怪,于是老人样样依着孩子、保护孩子,把孩子放在核心位置,成为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对孩子的吃喝拉撒全部包办代替,使孩子独立生活能力差、依赖性强,形成了自私、胆小、任性、倔强、娇气等不良个性。
  亲子关系逐渐淡化。许多外出打工的父母长期与孩子分离,他们之间缺少应有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孩子而言,他们感受不到父母的爱抚,无法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悉心照料,孩子在长时间缺少父母关爱与感情交流的情况下,他们由“想念父母”到“习惯没有父母的生活”再到“感觉父母很陌生”,父母的形象就这样在他们的脑海中日趋淡化。
  
  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教育者素质不高,教育意识不强。一是从直接监护人来看:作为孩子直接监护人的父母,他们在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之间进行选择时,往往选择前者。当然,面对生活的压力,这是他们迫不得已的选择。但无论怎样,它都造成了一种结果,即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中成长,接受隔代教育。二是从临时监护人来看:与留守青少年在一起生活的隔代监护人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其教育观念落后,教育内容陈旧,教育方法肤浅。对于隔代人的教育,他们往往仅停留在保证吃饱、穿暖的层面上,他们的教育能力与孩子的需求之间形成极大的落差,无法对孩子实施正确的引导、教育。三是从学校方面来看:由于其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于农村留守青少年在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指导和帮助。同时,由于有些教师缺乏相关的教育技巧,根本无法帮助学生走出困惑和误区。
  教育主客体之间及教育主体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一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外出务工的父母一般以电话、书信的方式与子女联系,所谈论的话题除了询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就是叮嘱孩子听话,往往忽视孩子的心理变化与思想道德状况。而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性格变化不定,缺少父母的关爱,他们很可能会变得暴躁、古怪。二是临时监护人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临时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多为文盲或半文盲,不能帮助孩子解决学习及心理上的问题。祖辈间的代沟也使他们缺少有效的交流,孩子心里有话,受了委屈都不愿和他们讲。尽管祖辈为孩子付出了不少心血,但他们毕竟代替不了孩子的父母。三是孩子的父母、临时监护人与教师之间缺乏沟通。这三个教育主体间交流甚少,有一些家长和临时监护人从未参加过孩子的家长会,不知道孩子的老师姓什么,也从不去向老师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等等。
  
  解决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解决好农村留守青少年隔代教育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留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政策方面:构建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从政策层面来说,应着力推进法律的完善和有关政策的调整。一是加强指导,强化责任。要大力宣传法律赋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强化监护人责任,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uD1Xqo7M/AhXnW3uDQa+aQ==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制定政策,维护权益。推动有关部门对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监管、教育和安全保护等工作并出台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好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社会上对这些孩子的忽略、淡漠甚至歧视的现象,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存、发展、参与等各项权利,特别是要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学校方面:构建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监护网络。一是建立健全的家长学校。在目前不太可能改变父母外出的情况下,举办各种形式的祖辈家长学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办各种形式的隔代家长学校,把“临时监护人”请到学校来或送教上门,向他们宣传先进的家教理念,帮助他们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指导Zj4Pum4c12mycbHtB2NyYg==他们搞好家庭教育。二是建立“留守青少年”教育的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可以采用寄宿制、分片管理制、跟踪辅导制等措施加强对“留守青少年”的管理和督导,为“留守青少年”编制联系卡,与他们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强与留守青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托管人的联系,共同协商教育对策。教师可以采取结对方式,积极履行“家长代理人”的角色,对“留守青少年”进行一帮一的、人性化的、家庭式的关爱。三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专题讲座,为“留守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调适“留守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为“留守青少年”建立心理档案;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机构、咨询信箱或咨询电话,为“留守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与辅导,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
  家庭方面:构建以父母亲属为主的家庭监护网络。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庭教育者本身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行为举止合乎道德规范,不但要注意言传,更要注意身教,树立好榜样作用。同时祖辈和父母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能力,理解和尊重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年龄特征。同时要不断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多打电话、多写信等方式询问孩子的情况,及时与孩子的老师联系,了解孩子的近况,督促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担负照管孩子教育的老人要注意多观察孩子,留意孩子的一言一行,多与他们交流沟通,多向孩子的父母反映孩子的情况,以达到共同教育的目的。
  村居方面:构建以党政组织为主体的村管监护网络。一是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与关怀制度。由留守家中的成年人组成监管关怀小组,经常性的对留守青少年的生活、学习、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重点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并建立相关的档案,定期与监护人、家长沟通和交流。当地政府、留守青少年家长应该共同为实施监管的村民提供培训机会和适当的物质补贴。监管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态度也非常重要,应该把关怀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二是建立留守青少年托管制度。可以利用地方闲散的教育资源,成立“关爱留守青少年爱心服务队”。在农村,许多受过一定教育或有一门手艺的农民可以自愿成立“关爱留守青少年爱心服务队”,组织留守青少年成立各种兴趣爱好小组,利用农闲时节,教给孩子一些基本的生活、娱乐知识。此外,还可以组织离退休的老教师,协助监护人共同教育管理好留守青少年。
  社会方面:构建以群团为主的社会呵护网络。留守青少年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仅仅依靠家庭、学校或者政府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留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关爱留守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留守青少年临时监护人提供青少年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也可以举办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让有亲和力的成年人对这些青少年给予生活关怀、心理咨询、教育辅导,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留守青少年父母的角色。同时也可以组织教育志愿者成立家庭教育社团,定期开展活动,吸引农村留守青少年参与活动,让他们在快乐健康的活动中幸福的成长。(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