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作曲课程——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园地中的重灾区
2011-12-29方弋
人民音乐 2011年7期
一
在普通高等学校①(下文均简称为“普通高校”)音乐表](下文均简称为“音表”)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其执教者——不论是声乐、器乐系科,都会碰到一个共同的课题——除]奏(唱)技术之外的“音乐表现”。以笔者从教的钢琴专业为例,一群普通高校的经过多达数年不间断的学习已基本掌握多种类型钢琴]奏技术的“准钢琴家”们,就其技术层面而言,无过多可挑剔之处。然而当他们将乐谱转化为音响进行“二度创作”之时,多数学生鲜有富于灵性、乐感的表现,缺少对音乐内涵与底蕴的深入挖掘、对风格准确而富有特性的准确把握。或是鹦鹉学舌式的机械性的空洞展示,或是炫技性的苍白的“高仿”表]。这种只弹(谈)“音符”不弹(谈)“音乐”的表现,究其根由,应是缺乏对“技术”只应是音乐表现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的认识所致。
谈及“音乐表现”,除了精湛技术的保证,其首要的课题便是对作品——音乐本体的全面认识和深入剖析(这里暂不涉及其他的诸多修养——姊妹艺术、音乐史学、美学、哲学等知识积淀的潜在支撑)。这就要求]奏(唱)家透过谱面去体察这座“流动建筑”的构成:挖掘隐含其中的结构内蕴;明晰织体间的层次美感;捋顺旋律线条的跌宕起伏;彰显调式、和声、配器的绚丽色彩……这些构成音乐本体的因素均是]奏(唱)家对乐曲正确理解、诠释的依据。而打开这扇认识音乐本体技术大门的钥匙,便是内含着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四大件”的理论作曲课程的全面修养。
然而面对着被置于“必修”档次的理论作曲课程,现时的已修毕此系列课程的音表专业的学生们,究竟获取到何种程度的“真知”呢?几年来,笔者在与一些多具有考研意愿的学生们的教学互动中,在与一些理论作曲专业教授相关的信息交流中得知:这个就学于华南、辽宁、吉林及我省多所普通高校(也包括几所音乐院校)的准毕业生的群体,其中有些学生的乐理知识有限,至今不能正确地识别调式调性;和声知识初级,多数学生只熟悉正三和弦、属七和弦;复调知识浅薄,只有简单的、多是象征性的对比式、模仿式二声部的学习经历;配器多限于乐器法的平面简介,而对配器法少有写作实践和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