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与统之辩证
2011-12-29桑海波
人民音乐 2011年7期
11年4月11日晚,在国家大剧院音乐厅举办了第十五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比赛颁奖仪式暨获奖作品音乐会。本届大赛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民族乐团承办,宗旨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促进民族音乐作品的创新与发展。为此,在文化部及艺术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文化部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中央民族乐团专门邀请了音乐界11位专家担任评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来自全国23个省市77个单位报送的197部报名作品进行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的认真评奖活动。最终有28首作品脱颖而出,分别成为本次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名单详见本刊2011年第4期——编者注)。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大赛的特别奖,评委会非常人性化地授给了参赛期间因公故去的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曹家韵教授,巧合的是他参赛民族管弦乐作品的名称居然叫《悲想》。在这里,就让我们以此来共同告慰曹家韵先生的在天之灵吧!
综观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尤其是音乐会上演的获奖作品的整体特质,我认为本次大赛确实达到了预期目的,并真正实现了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民族器乐文化传统之目标,起到了促进中国民族器乐作品创新和发展的积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获奖作品中对中国民族器乐优秀传统中“传”与“统”辩证关系的有机把握上。
我们知道,传统的“传”是流传、传播之意,并因此使传统具有了变异性;传统的“统”是统一、不变之意,并因此使传统具有了稳定性。中国民族器乐一方面是由于其变异性特征而使它不断延绵,发展至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其稳定性特征而使它有别于其他器乐艺术。然而,在进行中国民族器乐创作时,如何处理好“传”与“统”的辩证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不难理解,只有在相应时空中对二者的关系进行辩证的有机把握,才能使作品真正既保有传统特质,又具有时代特征,实现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发展目标。很显然,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尤其是音乐会上演的获奖作品,都bL98z3oO1Uclcmc8OKMqcQ==不同程度地显示出对这种特质把握之辩证能力。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内容的选择上,所有获奖作品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与中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审美对象,那就是客观自然与客观社会,甚至有些作品就干脆直接表现“松”、“梅”、“花”、“黄河”等。如:在11首管弦乐获奖作品中,两个获二等奖作品即上海音乐学院徐坚强作曲的民族管弦乐《落梅风》和中央音乐学院郝维亚作曲的民族管弦乐《陌上开花》均以花为表现内容;两首获民族管弦乐三等奖的中央音乐学院李滨扬作曲的《天下黄河》和上海音乐学院叶国辉作曲的《听江南》,也和荣获民族管弦乐作品优秀奖的中国音乐学院张维良作曲的《花泣》和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张洪玉作曲的《松韵》一样,都把审美对象直接指向了客观自然。这样内容的作品占获奖作品的60%。而在独奏、重奏及其他形式组合类型的获奖作品中,以客观社会为审美对象的作品也占多数,如一等奖获得者中央音乐学院李博作曲的《旋叶》和二等奖获得者上海音乐学院李磊作曲的《醉莲赋》以及上海民族乐团姜莹作曲的《丝路》;三等奖获得者中国音乐学院刘青作曲的《敕勒歌》,中国戏曲学院田震子作曲的《戏趣》,上海民族乐团姜莹作曲的《龙图腾》等等。这是对中国民族器乐传统中“统”的文化基因之共同趋同,也是中国作曲家在进行本土音乐创作时集体无意识的审美选择。
二、乐器组合形式上,更多地回归了传统的稳定性特征。乐器的不同组合是我国民族器乐的基本组织形态和表演形式,是中国民族器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邃地体现着中国民族音乐应有的审美形态和艺术特质。纵观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组合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民族乐器在古代历史上的组合形式至少有一千多种,加上近现代一些新的组合形式,应该有1200余种。其中,9人以下的小乐队占80%以上。由此可见,独奏、重奏等多种小型乐器组合形式,应该是中国传统民族器乐组合形式的稳定性特征,也是其优秀的文化传统基因。
正是因为如此,主办方鉴于多年来所举办的民乐创作大赛,多数是以大型管弦乐作品为主,而对演奏技术比较高、写作技术较有难度的中、小型作品重视程度略显不够,其创作发展进程并不看好等多种缘由,对中、小型作品的评选进行了适当的政策倾斜。对此,我们从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与获奖作品各自所占百分比的数字中就能清晰地看到。本次评奖共报送作品197部,其中民族管弦乐作品只有54部,而独奏、重奏及其他形式组合作品却有143部之多,占报送作品总量73%。大赛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7部,其中民族管弦乐作品11部,占获奖作品总数41%;而独奏、重奏及其他形式组合作品16部,占获奖总数59%。但是,若从两种形式的各自报送作品的获奖比例上看,尽管民族管弦乐作品只有54部,然而,它的获奖比例却占报送该类作品总数20%;而独奏、重奏及其他形式组合作品的获奖比例只占该类报送作品总数的11%。显然,从总体上看,本次大赛对中小型民乐作品确实是进行了适当的政策倾斜,尽管微观上仍不如民族管弦乐获奖率高,但也充分地体现出本次大赛在乐器组合方面,更多地回归了中国民族器乐“统”的稳定性特征,起到了弘扬中国民乐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作用。
三、写作技术的运用上,本次大赛获奖作品都坚守着中国民族器乐“传”的变异性特征,总是以发展“统”的稳定性特征为目的之创作原则,所有获奖作品在创作过程中,始终渗透着“传”是“统”的手段,“统”为“传”的宗旨,“传”与“统”相反相成之辩证统一。
譬如,上海音乐学院王建民创作的二胡协奏曲《第四二胡狂想曲》,尽管该曲是作曲家应台北市立国乐团委约而作,但实际上却是他二胡狂想曲系列的第四首。因此,作曲家在该首作品中保持了他一贯的创作作风,技术为内容服务。乐曲的材料取自于西北地区民歌旋法中的“基音”——即四度与二度为核心音程与音高结构,全曲均由此发展、演变而成。因此,浓郁的西北风味成为该首作品典型的稳定性特征,是“统”的优秀文化基因在“传”的“狂想”中得以有效延展。同时,整个作品“传”的变异性特征又表现为复杂、多变的节奏组合,色彩斑斓的调性转换以及丰富多样的演奏手法等,这些变异性“传”的写作技术,让听众在具有鲜明的时代感的同时,对中国传统器乐的独特魅力产生新的感悟。就连以演奏技术和二度创作能力高超而闻名于音乐界的青年二胡演奏家孙凰,在当晚音乐会诠释完该首作品后也认为,该首作品从演奏技术上不仅会给演奏者带来新的挑战,同时也能让演奏者和听众共同对中国民乐拥有新的感受。
再如,中国音乐学院刘青作曲的《敕勒歌》,其标题取自中国南北朝时期的一首民歌。由此可见,作者在标题上就直接表露出该曲创作“统”的稳定性意图,从而使辽阔、富饶而壮美的草原景色,与勤劳纯朴的敕勒族人民的游牧生活的美丽音画,在马头琴与弓弦乐器的浅吟低唱中展开。值得肯定的是,虽然该曲采用的是蒙古族悠远、缠绵的长调素材,结构也是传统的三段结构,但在写作技术的运用上,作者却完全没有拘囿于中国民族器乐传统的写作技法,而是在每段中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出更多的变异性技术特征,从而使整个作品始终围绕着以现代多元作曲技术为传统文化延展服务的“传”与“统”之辩证统一。为此,作者在首段就巧妙地运用了中国传统器乐接应型和支声型复调写法与西方作曲技术中的和声型写法有机结合在一起,让马头琴与二胡等中国弓弦乐器,在相互低声吟唱中,铺陈出空旷高远的草原画卷;而在中段,作者又创造性地采用赋格段结构,并使用西洋乐器小军鼓与中国堂鼓交替进入各自的独立声部,从而展现出喧嚣热闹的摔跤、赛马场面;同时,还让击奏乐器与弓弦乐器不断叠加交织,最终在一片尖锐的嘶鸣声中把音乐推向高潮。然而,结束段却在一切恢复宁静之后,首段的歌声再次飘然而至,马头琴与弓弦乐器的遥相辉映,仿佛又是与远处欢乐的人群相伴,渐行渐远……
我们知道,对于“传”与“统”的辩证把握,是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特质,它体现出中庸哲学的一种模糊,然而更合乎中国艺术特质的思维方式。正像李苦禅先生所说:“技巧娴熟而追求庸俗趣味的是‘俗品’;千方百计展示技巧聪明的——除了显示作品机灵之外别无余味的是‘能品’;观众一下子被作品所吸引,竟忘记了其中一切结构技巧的是‘神品’……;最高品位是‘逸品’,它意味悠然而又‘厌于人意合于天造’。这种作品,细究之,竟找不出用心用功的痕迹来,即‘仿佛天然生成而不见人工造作之痕迹者’。”(转引自李燕文“中国著名画家李苦禅之子”《艺术格调谈》)本次大赛的优胜作品中不敢说有多少“逸品”,但至少在获奖作品中我还没有发现“俗品”。嗟乎!这可谓是本次大赛成功的标志之一吧!
四、审美风格的把握上,获奖作品的作者都在音乐表现中强调“传”与“统”的辩证统一,从而使中国民族器乐的“传”与“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中求变,变中求同”,并在审美风格的把握上,讲究“灵气”和“神韵”,追求“意到为是”、“言有尽意无穷”、“音逝而韵存”的“模糊美”和“朦胧美”等。这实际上也符合本次大赛的主体标准。按照此次全国民乐作品评奖通知中的具体要求,本次比赛,不但要注重作品的技术性,同时也要注重作品的可听性与旋律优美,大赛需要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好作品。因此,评选作品,既要考虑到市场的可听性,又要强调学术创作的技术性,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评奖作品的技术与风格既多样又统一。这实质上就是要求作曲家在创作现代中国民族器乐作品时,一定要强调“传”与“统”的辩证统一。很显然,对此,获奖作品都没有让听众失望。例如,上海音乐学院李磊作曲的古筝独奏《醉莲赋》,全曲以婉转、流畅、细腻的线条,交织成复杂的层次,产生莲对光的多重折射,形成一幅光撒莲叶,露扣莲心,莲动玉池的醉人画面,让整个作品始终透露出非常难能可贵的创作灵气。而叶国辉作曲的民族管弦乐《听江南》,则以“听江南”为标题表述其音乐,并选择流行江南数百年的苏州评弹为素材发展全曲,旨在凸显江南并专注于从听觉的层面上写意江南。乐曲在调配民族管弦乐队丰富多变的声音色泽的同时,更加注重了乐队音响的整体融合与平衡度,并力图将音乐表述为一种听觉和视觉可以共感的江南音画。让听众在苏州评弹“sol、fa、mi、sol、do”的主题动机不断延展中,不禁由衷感叹:好一个神韵秀美的江南,好一幅“音逝而韵存”的画卷!还有,上海民族乐团姜莹作曲的民族室内乐《丝路》,则是运用吉普赛调式与新疆调式相结合,并融入了弗拉门戈的节奏因素,让人感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中求变,变中求同”,使作品呈现出多元化的异域色彩。然而在审美追求上却又“意到为是”地渗透着一种朦胧的模糊美:当夕阳的金光照射着茫茫戈壁大漠,在乐队幻化出的驼铃声中,真真动人的丝路之音,飘逸着若隐若现的文化异同……再如,中央音乐学院郝维亚作曲的《陌上花开》(删减版),这是为笛子与民族管弦乐队的协奏曲,作曲家郝维亚创作灵感源于《乐府诗集》中“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一段。作者认为古典与现代同样拥有契合点,千年以来似乎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只有人心的变化是缓慢的。为此,作曲家不拘泥于对古典诗词表面的理解,而是给人一种思考和心灵的体验,结合宏观的历史环境和细腻真挚的人类情感,运用娴熟的作曲技法,找到了古典与现代心心相印的感动,使人由衷感受到“言有尽意无穷”的艺术魅力。而李滨扬作曲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队、人声及合唱《天下黄河》,在人声的选用上居然使用了高保利的原生态演唱与中央民族乐团合唱队的民族声乐合唱团以及中国歌剧舞剧院歌剧团的美声合唱有机结合。黄河本就是一首跨越时空的歌,作者试图通过磅礴的交响手法,将深沉优美的旋律,纯朴动人以及高亢奔放的原生态人声和充满激情和极富表情的合唱有机结合,来表达黄河这条母亲河以及五千年来她所哺育的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顽强奋进的伟大精神,实可谓是中国民族器乐创作中的又一创举。为此,全曲始终贯穿的基本音乐素材是来自西北地区黄河沿线的民间音乐,作者又熟练地运用原始民歌和原生态演唱特色,在不改变原始音乐风格的前提下,用大型管弦乐多声部表现形式来丰富和加工,使音乐形式和风格得到了艺术化的升华,从而让作品不仅具有通俗易懂的特点,更具有高雅的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中国民族音乐“传”与“统”的磅礴交织中,使听众完成了一次审美震撼。
综上所述,“传”与“统”之辩证关系把握得好坏,不仅是本次大赛评判的根本标准,同时,也是能否在本次大赛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此,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无疑为今后中国民族器乐创作,提供了诸多可资借鉴的参考范式。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中央民族乐团不仅为本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起着关键作用。该团在接到《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的通知》伊始,团长席强就亲自挂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展开了评奖前的筹备工作。由于宣传组织工作的井然有序,使评奖组委会最终收到参赛作品共计197部,作品数超过历届。尔后,在对获奖作品的深层次诠释、演绎及其二度创作中,乐团不仅启用了最强演出阵容,还特别邀请了戴亚、孙凰、宋心馨以及中国歌剧舞剧院等中国民乐界一流高手和乐团加盟,并且作为中国民族音乐巡礼的百场系列音乐会,一方面全方位显示出该团的整体艺术把握能力与最高最新的民乐水准,另一方面,也对中国民族器乐创作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桑海波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特约编辑 于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