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实习生成为争议发源地
2011-12-29沈海燕
人力资源 2011年9期
随着人才市场愈演愈烈的就业竞争,在读期间走入社会寻求实践机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每年寒暑假来临,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迎来一批假期积累实践经验的在校学生。对于这些实习生的管理,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存在一系列法律风险,一旦用人单位管理不当,极易产生意料之外的法律纠纷。
实习生不宜作为劳动法保护对象
每当说起实习生,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实习生跟用人单位到底属于什么关系?
有人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就具有就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暑期兼职更适合签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并没有禁止在校学生就业的规定,因此学生也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效。不过,如果是学校联系企业与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或者社会实践,那么,实习期间学生与企业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只能算是勤工俭学,因而可以理解为特殊限制的民事关系。
对此,我们持反对观点。根据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这个规定中所说的“勤工助学”,并未规定一定是学校跟企业合作的实习,因此不宜对此进行人为的限制。这种对法律的扩大解释,只会造成用人单位对于法律适用的无所适从。
其实,实习生是否应该纳入劳动法保护的争论由来已久。
不管如何争论,学生应以学习为主,而且主要是课堂学习,虽然社会实践很重要,但对在校学生来讲,还是需要在完成课堂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再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如果一味地强调扩大劳动法保护范围,将实习生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内,将会导致学生一窝蜂地放弃课堂学习,而将精力放在社会实践上。那么,所谓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等,都将会沦为大家“混文凭”的地方。而且,缺少了理论基础的社会实践,也往往会像在沙滩上盖房子一样,终究会倒的。
使用实习生的法律问题
雇佣实习生的过程中,主要会碰到两类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实习生并非用人单位的正式劳动者,其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都不是很高,一旦让实习生接触到企业的一些技术秘密或管理信息,很容易造成商业秘密的泄露。另外,很多实习生并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读书期间盛传“天下文章一大抄”即可看出其中端倪。在这种情况下,对用人单位来讲,使用在校学生实习,很有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风险。
有鉴于此,作为用人单位,在使用实习生时,一定要注意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泄密责任追查制度,同时,对实习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知识培训,尤其告知他们违反后的法律责任,以此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因工受伤的处理问题。实习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算不算工伤?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但是,这个条款在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时,却被删除。这就意味着,《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跟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因为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然而,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调整范围,但实践操作中,工伤保险的范围却没有实际扩大,依然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如前面分析,实习学生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因此目前实践中对实习生因工受伤的问题,依然是参照《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避免这一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1 购买雇主责任险,利用商业保险,避免承担过多的责任风险。
2 尽量通过校企合作,接受集体派遣的实习。这样的话,学校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以降低因工受伤的几率。同时,学生发生因工受伤后,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单位跟学校分担有关责任,从而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
3 注重岗前培训。企业在实习生的岗前培训时,一定要安排安全和劳动纪律培训,在专业培训中一定要对实习生进行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培训,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培训记录。这既可以提高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因工受伤几率,同时也可以保留有关证据材料,证明单位已经尽了相应的义务,这样将来即使发生事故,单位的责任也可相应减少。
4 实习协议中对于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当约定清楚,并就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的解决办法及责任在具体的条款中予以明确。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用人单位降低因工负伤所带来的额外负担和法律风险。
签好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有些短视,认为不宜跟实习生签协议,签了协议,容易让实习生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容易出现新的矛盾。殊不知,不签协议,反而会导致权利义务不明确,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但是,到底该如何签订实习协议,签订实习协议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认为,签订实习协议时,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明确实习生的身份,避免造成事实劳动关系。实习关系的建立前提,就是实习学生依然是全日制在读学生,由于其主体不适格,才无法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学生毕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学校学习,那么其就符合了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如果继续使用此人,就形成了劳动关系,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忽视了这个问题,有些学生利用单位的疏漏,毕业而不告知单位,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为了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应当在实习协议中明确实习生的学生身份,并要求其在出现身份变化时,及时通知单位,以便依法处理双方的关系,确保双方的权利。
第二,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义务。协议中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义务进行约定,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从而避免相应风险的发生。
第三,明确实习生因工负伤时的权利义务。这个问题前面有了明确,此处不再赘述。
第四,针对报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因病休息期间的待遇、费用报销等问题进行明确,以免以后发生分歧。
实习协议是实习关系的证明,也是实习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因此非常重要,注意处理好上述几点,将可以帮助用人单位最大限度地控制法律风险,降低用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