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的力量
2011-12-29唐元恺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1年11期
荧光棒、大条幅……这些在歌星演唱会上早已司空见惯,可影院里也现此景,尚属“新鲜”:9月25日晚,广州某影城内“荧光”闪烁,众人不时起立尖叫,还和着银幕齐唱《倔强》——“五月天”的歌,他们是这一台湾音乐组合忠实的粉丝,正包场观瞧自己偶像主演的电影《五月天追梦3DNA》。
报上说内地有50多个城市的粉丝自发包场,捧场这部“粉丝电影”。首个周末,他们便实实在在地贡献了2000多万元票房。
今年,粉丝带动影片畅销的例子似乎“史无前例”的多,以至于有媒体把2011称做中国粉丝电影元年。而可“载入史册的里程碑”似乎非《孤岛惊魂》莫属——以500万不到的投资赢得9000万票房。不过,这是一次“意外惊喜”:杨幂去年被邀出演女一号时,谁也没料到她会随《宫锁心玉》等热播剧大红到紫,从二线演员一跃成为拥有960多万微博粉丝的一线红星,“压对宝”的片方在后期宣传上几乎把全部卖点都压在了她的身上,“机会主义”放大偶像效应,并伴之以“杨幂首次比基尼亮相”这类刻意的宣传口号,于是乎,首映当天,预售票1小时内便告售罄。一位杨幂粉丝把自己都感动了——3天看了6遍,为的就是支持偶像。有了这样的粉丝,营销终于“赢”销。
不少人不以为然,觉得所谓“粉丝电影”不过是为迎合偶像粉丝而造,大都只能哄哄涉世浅浅的“小孩子”,也就对特定人群有着非看不可的意义,仅仅是利用个别偶像明星诱“迷”深入,以期疯狂拉动票房。
当然啦,粉丝并不忌讳“被利用”,相反,他们心甘情愿,乃至主动参与“吆喝”,虽然手法不够“专业”,却至少能在粉丝内部达到预设的宣传效果。
粉丝的传播力让“专业”人士自愧不如的例子还有偶像歌星韩庚主演的《大武生》。今年6月上海电影节上,该片新闻发布会入口处,“庚饭”们(韩庚的粉丝)既自发又很有组织地给每位记者递上礼品袋,然后鞠躬90度:“请多多关照韩庚!”距上映前两个月,韩庚网络贴吧便将帖子《关于<大武生>电影宣传的重要说明》置顶,号召庚饭尽早观看(因为前三天的票房对院线排片格外关键);拍下电影票传到微博(确保票数无“水分”,让每个碎银子都计入票房)……止映第二天,果然有庚饭晒票根,并在贴吧展示全国各地不规范的票根(团体包场不出电脑票、票面不显示价格等)。
或许可以说,“韩庚”们演的不是戏,而是人气。黄建新执导比《建国大业》还多出几十颗“星星”的《建党伟业》时,尽管肯让自己不大熟悉的身高一米八一的韩庚试妆邓小平,却难免心中打鼓,但片场外上百名惊声狂喊的女庚饭终于使之“欲罢不能”了……“江湖”有传,黄建新监制的《十月围城》之所以选李宇春出演,正是看中了她所拥有的270多万粉丝,轻打算盘,只要有一半人掏腰包,便绝对可以赞助片子1个亿票房。看来醉翁之意本非演员本身,而是痴情“玉米”。好在她演得确实不错,没有“浪得虚名”。
与《十月围城》等“大片”相比,更多的中小成本影片更是把票房寄托在了粉丝观众身上,尤其是在《孤岛惊魂》“榜样”的感召下。但这部惊悚片整体上还是没有跳出同类影片的粗糙水准,在很多电影网站和论坛上,口碑并不好,连片方也没有否认故事情节方面有硬伤。
事实上,一些制作者忽略了一部影片最重要的东西。正如《五月天追梦3DNA》的监制陈鸿元所言,粉丝电影的成功也要靠影片自身的品质(其实是老生常谈),不能仅仅靠赚粉丝的钱,否则是“自杀”!据报道,《五月天追梦3DNA》首映后,很多观众除了大赞3D特效“太爽了”之外,更称最超乎预期的竟然是“原本只想看看高科技,却没料到会忍不住感动啜泣!”甚至有人建议《3DNA》片名干脆改成《3滴眼泪》。
也许正是品质上的差强人意,《大武生》的票房虽有庚饭支持依然差强人意:上映10天后只收获4200万票房。该片制片人、好莱坞著名的“金牌推手”德鲁·摩根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宣传方把受众都定义成了粉丝,这个大前提给大家带来的就是失望。”连他自己都看不懂影片了,因为为了配合宣传方,有3个关键的情节点在后期都被剪掉了。
仅从《大武生》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如果只以“粉丝电影”的概念去影响电影人的创作和营销思路,那肯定是会出问题的。博纳影业宣传总监赵鹏就很怀疑“粉丝能带动多少关注度和消费度”,在其眼中,粉丝对明星的狂热,并不代表他们的购买力;“粉丝是电影成功的因素,但非决定因素,不用把它夸大。”
如今,电影观众正日益分化,越来越难以定位和掌握。一般而言,目前观众已经对其选择的影片形成了各自非常特定的标准,早已不可能再恢复到无论放映什么影片都去看的年代。因此,每部影片都需要尽量准确地界定其观众,大多数成功的制片人经常会谈到一部影片要“找到观众”,或者说,必须通过识别自己可能满足的各个细分市场的需求,才能建立好自己的“卖场”。从这个层面来说,“粉丝电影”有其积极意义。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著名文化研究学者格瑞姆·特纳指出,电影产业必须适应以下事实,即只有那些青少年(包括狂热的偶像粉丝)还保留着去看电影的某种仪式状态。而关键是如何在迎合的同时,更能让年轻的粉丝们获益(不仅是宣泄、释放)。
不可否认,不少粉丝被“诱骗”而形成了对娱乐明星而非真正英雄的崇拜。很多人担心,现代传媒业让一群商业化的肤浅明星(实则促销形象)变得众所周知,会干扰正常的价值观和人们清醒的头脑。可对此,只能正视。与其争论“明星文化”产生的仅仅是一个空洞的、浅层次的经验,还不如去研究如何通过真正的明星与艺术的力量产生“正面影响”。想起刘德华公开过的一段日记:“能成为别人偶像是老天爷特许的眷顾,加倍努力是我的自知之明,只想让人留意到我应有的专业艺能。我一向感恩能当偶像,也时刻不忘要做一个称职的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