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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于传统文化的中国人权事业

2011-12-29李国文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1年11期

  人权问题—直被美国一些人当成中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由于两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发展水平有异,中美双方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甚至摩擦,这很正常。中国欢迎善意的提醒和建议,但坚决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2011年9月21日23日举办的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上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建立了公开审判制度,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把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许多直接涉及人权保障的法律,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制度,使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有效地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中国的人权教育逐渐普及,全社会人权意识不断提高。孔子归来:人权离不开传统
  “孔子,孔子,人人都在讨论孔子。跨越了2000年,孔夫子‘活跃’在东方人、西方人的唇齿之间。”9月22日,联合国经社部战略规划司司长内维德·哈尼夫在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发出感叹。
  论坛上,无论是围绕“文化传统、价值观与人权”的主题发言还是小组讨论,外国专家都来“秀”汉语。争先恐后地用“东腔西调”的汉语互致问候和谈论人权。
  诚然,如今孔子学院遍布全球,汉语学习持续升温,越来越频繁的交流与学习让世界更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真实的中国人权状况。欧洲人权法院法官伊利莎白·施泰纳说,中国的人权观念源于礼治,欧洲的人权观念源于法治。从孔子开始,中国的文化发展就强调民众之问及全社会的互动和谐。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首倡人的思想解放。他从殷商以来的天命神学中解放了‘人’进而发现了‘人’,创立了中国古代朴素的人本主义人学。”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权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鲜开林说,孔子的仁学理论是中国古代朴素人权思想的集中代表。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权观都值得尊重,这是与会代表的共识。荷兰人权研究所所长汤姆·茨瓦特指出,基于西方价值观的人权模式理应受到重视,但也要承认亚非国家充分利用自身文化和传统实现自己的人权模式。中国存在很多能够协助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理论和制度,比如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在推动男女性别平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伊利莎白·施泰纳表示,人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确属历史和文化问题。每个国家的人权观念都是各自传统、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反映,因此中国和欧洲的人权观念具有明显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
  “文化传统是每个民族贡献给整个人类的巨大财富,”法国“新人权协会”会长皮埃尔-贝尔西斯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每个文化都值得尊重,我们不能、也没有权利将自己的人权观强加给别人。每个民族都应该根据自身传统,去决定各自的人权观。”
  在上届北京人权论坛,哈萨克斯坦外交部无任所大使玛季娜·扎尔博瑟诺娃曾指出,尽管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在内的许多基本文件具有普遍性,但在实施某些国际准则和讨论人权问题时,要时刻谨记并尊重各个国家不同的基本人类价值观、不同的文化以及不同的文明。英国上议院议员大卫·奥尔顿勋爵曾认为,试图将自己的意志、文化或信仰强加于人,或目空一切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控制欲作为制定政策的基础是非常错误的;而尊重文化多样性,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和信仰、分担责任和义务、崇尚法治、提高社会凝聚力、维护安全与稳定等,则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比中国政府更加关心中国自己的人权事业。王晨在京会见出席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的外方代表时表示,人权是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重大问题,各国因国情和文化传统不同,对人权的理解也不同,不应该用一个标准、特别是西方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国家的人权。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呼吁,尊重多种不同价值观,拓展人权保障广阔空间。面对价值观和人权观的多元化,应当抛弃那种不合时宜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立场和态度,高扬协商理性的大旗,力推一种建立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基础上的协商机制。
  以人为本:人权源自人的尊严
  中国政府这些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保障和促进人权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取得巨大成就。王晨在此次论坛开幕式上表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是“以人为本”。2009年,中国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经过两年不懈努力,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对于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特别机制司司长简·康妮21日在论坛上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简·康妮1995年来过北京,16年后重返中国,她明显感受到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物质生活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与此同时,她也十分赞赏中国政府在残疾人权利保护方面的积极态度以及所取得的成就。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成功应对贫困问题,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一大成就。”内维德·哈尼夫表示。他认为中国在解决贫困问题的同时,还坚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对人权的尊重和维护。
  中国总理温家宝曾在与网民对话中对“尊严”作出了如下解释:“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进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中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人权研究室主任冯建仓22日在此次论坛上说,近年来中国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权方面取得进展,包括逐步推广注射死刑、不再明文禁止监狱服刑人员同性恋、入狱无须“抱头蹲地”等。抱着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的态度,中国司法部门走在了前面,响亮地提出保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服刑人员也是人,无论是抢劫杀人还是强奸放火,在法律意义上仍然还算是人,所以,他们也有享受做人的权利。尊重人权,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任何国家的人民都希望自己能够生活得有尊严,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官员还是平民,包括社会底层、服刑人员,都有这样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