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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O”“归零”特权能否消除

2011-12-25台建林

西部大开发 2011年1期
关键词:号牌特权民用

◎文/台建林

“陕O”“归零”特权能否消除

◎文/台建林

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陕O”牌照车辆禁止上路,这意味着,7056副从1995年开始使用的“陕O”号牌作古。

“非富即贵”恶名远扬

2010年4月,一个名叫马志明的男子驾驶车牌为陕O01696的豪华越野车途经西安市西华门十字路口时,不理女交警张昂示意继续向前行驶,致使张昂被拖倒在地,右臂被车左后轮胎碾轧受伤,马志明驾车逃离现场。

随之而来的真相是,肇事车辆所使用的“陕O”牌照系伪造。一时间,舆论大哗。

这次事故,煽旺了公众对于违章驾驶“陕O”者的愤懑之火。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有“特权”的保护,挂有“陕O”牌照车辆的违法行为一直呈上升趋势,“陕O”牌照车辆违章被电子眼拍下可以自动消除;在高速公路、二级路等收费的公路上行驶,可以不交过路费;不按规矩乱停车不仅不被“贴条子”罚款,而且还可拒交停车费;“闯红灯、压黄线、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超速行驶更是屡见不鲜”。

“非富即贵”,一直让执法交警很头疼。

曾经辉煌转为暗淡

1995年秋,全国治安形势严峻。次年,全国开始第三次“严打”,警力、警车严重不足。按照公安部1992年《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精神,参照其他省份的做法,陕西启用“陕O”号牌。

启用之初,“陕O”主要是配备给市一级公安部门的车辆使用,由于其本质上仍属于民用号段的号码,所以无论是颜色还是制式,都保持着和国内民用机动车相同的颜色、排列。但发放权和地方车管所无关,统一由省交警总队发放、管理。此后,陕西省公安厅宣布:悬挂“陕O”牌照车辆一视同仁,其后的措施,也逐步严厉。

事实上,早在陕西省之前,河南、内蒙古、浙江、湖南、上海、北京、重庆等地都已经取消了“O牌”,青海和湖北等省也相继取消了“O”牌的特权并严格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取消“O”牌的省区市已接近全国一半。

特权思想亟待铲除

几乎和“陕O”前后时间启用的“陕U”,曾经是陕西省党政几大“班子”专用车牌号。但到2001年,发放数量超过1800副,严重失控,导致“牛”车满街,怨声载道。当年8月,“陕U”被取消。

但是,此后不久一批“陕AV”将“陕U”取而代之,出没在陕西几个“大院”。而这批“陕AV”的权利,一点也不比“陕U”差,个别司机傲然睥睨的眼神,一点也没有改观。

由此,近十年来一直在走“陕U”老路的“陕O”被取消后,相当一部分市民不免担忧:代表特权的“O”牌特权车被取消了,今后这些车会不会以其他的“特殊牌照”形式出现?而这一次,似乎没有留下“换汤不换药”的可能。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李仲达对取消“陕O”的做法给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对“权为民所用”的清醒认识,也是政府规范自己行为、自我约束的表现。

“O”只是一个符号,任何一个符号与特权结为姻亲,都会产生“O”号效应。问题的关键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特权思想。为此,特权不除,即便是去掉“O”号车后,还会有“O”号飞机、“O”号轮船、“O”号住房、“O”宾馆等社会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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