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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800非彼800

2011-12-24子俊

今日文摘 2011年9期

  前不久,法国土伦堡的警察局遭到了媒体的口诛笔伐,原因在于他们“毫无人性”地处罚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外国游客突发疾病,生命危急,好心的出租车司机亨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主动拉上该游客,火速送往医院救治。为了赶时间,亨利一路连闯八个红灯。该游客是阿拉伯的一名富商,转危为安后,找到媒体,对助人为乐不计回报的“的哥”亨利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其他媒体闻讯,也纷纷涌向亨利,亨利有点腼腆地应付着,这时传来了警车的警笛声。
  警察开出了罚单,800法郎。亨利明白,这是闯红灯惹下的,并未多说什么。记者们却愤怒地质问警察:“你知道他是因为什么才闯红灯的?”“知道,但他确实违反了交规。”记者们继续理论:“第一,他做了善事,是个好人;第二,他提升了本地的形象,很有贡献;第三,他违反交规是情势所迫,出于无奈……”任凭众人如何劝说,警察依旧不肯收回罚单。
  第二天,警察局长迫于舆论压力,站了出来,语气坚定地说:“亨利的善举是一回事,但违反交规是另外一回事。善举不能抵消过失,我的下属做得没错。”亨利最终签字交了罚款。
  过了几天,警察局以表彰好市民为由,奖励了亨利800法郎。媒体又热议开来,认为警察局多此一举,罚了800法郎又奖了800法郎,除了作秀,不等于什么也没做吗?
  局长又说话了:“对于亨利的银行账户而言,什么也没变,但对于制度和法律而言,这800法郎却并非那800法郎,它完成了罚和奖两项流程。”
  原来,制度不可以包庇善举,但灵活地执行制度却可以让善举得到公平的对待。
  (曾丽丽荐自《辽宁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