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贪官 “先打窝,后钓鱼”
2011-12-23姬建民
文/姬建民
警惕贪官 “先打窝,后钓鱼”
文/姬建民
爱好钓鱼的人都懂得,在水阔、池深、鱼大的地方钓鱼,需要针对鱼的种类提前做好 “窝料”,投放在垂钓的区域,俗称“打窝”。及待一段时间之后,鱼便被引了过来,再下竿时就会多有斩获。
联系官商勾结的一些腐败案件,不难发现,这多是不法商家以钱易权、行贿牟利的常用手法。但若留神观察,实际上这也是贪官使用的企图规避风险、逃避打击的手段之一。对此,不能不有所警觉。
例如,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受贿187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与其他趁在位时就狂捞一把的贪官不同,张克明的大部分受贿钱财都是在他退休之后才到手的。张在职时,先是利用其分管财政、税务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大开绿灯,最终使其公司开发的4个房产项目都享受了高额的税收返回,每年约有数百万元人民币。在该公司经营项目的动拆迁费用和进度上,张也多次 “帮助”该公司。为此,公司老板曾多次表示要“感谢”张克明,但张克明考虑到自己仍在位,没敢收这笔烫手钱。于是双方达成默契,等张退休后再表谢意。2005年3月,正值张克明刚退休2个月,老板便拱手送上了100万元 “咨询费”的支票。张克明还在退休后3个月通过儿子从另一个公司老板收受了50万元 “好处费”等。
又如,始发于2007年7月的广州一起政府采购窝案,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采购中心原副主任陈建科,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蹊跷的是,这些人现在已经在自己当年管辖、服务的地盘上开始了 “新生”,有的人还成了民营招标公司的执行董事。(见 《瞭望东方周刊》)
再如,一些在职时呼风唤雨的官员,一旦退休 “平安着陆”后,马上摇身一变,立即成了一些大公司、大集团的 “高级顾问”或者 “副董”、 “副总”,开始毫无顾忌地与过去的 “朋友”穿上一条裤子,还拿着所谓受聘得来的高薪,继续发挥着 “余威”。呵呵,一边收受着在职时权力出租的 “投资回报”,一边借口 “高薪聘请”洗白着赃款。贪官们算计得实在够巧妙了!
贪官的这种行径不像 “先打窝子后钓鱼”吗?
这毕竟是反腐斗争的一种新迹象。过去贪官多是临近退休前巧取豪夺、大捞特捞,谓之 “59岁现象”。现在这种做法落伍了,因为党和群众在密切关注着反腐“关节”并毫不手软地惩治贪官,而贪官们也在窥测时机,以求一逞。为了在职时得以规避法律、逃避制裁,不少贪官就采取把谋利与受贿分离开来的做法。在职时,只是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假以自以为可以蒙骗群众的理由,“实实在在”地为房地产开发商等商家办实事、办好事、办能够牟取暴利的事,当时却是一分钱不沾,一分利不贪,以合法掩盖非法,绝对让你查不出毛病来,还容易落下一个 “廉洁行政”的好名声。及至退休 “安全着陆”后,人们的注意力不再注视这种贪官的时候,便脱掉伪装,不再隐蔽,以“受聘”的名义去坐享“红利”。事实上,一人得手,百人效仿,不少贪官已经对此趋之若鹜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官不论在职,还是退休,只要是直接或变相地接受贿赂,就难以逃脱 “被捉”的下场。遗憾的是,目前反腐斗争对此依旧存在一些“盲区”和 “盲点”。有的以为官员在职时不贪,退休后没有人再巴结了,不容易贪污到什么了;有的以为退休后的官员受聘当个什么 “副董”、 “副总”之类,是在 “发挥余热”,忽视了贪官早就“打下窝子”,现在才开始 “钓鱼”的本相。姑且不论官员退休后几年内不能从事与原分管工作相近职业的规定,也不说官员凭借过去的 “人脉关系”可能谋取的不当得利,就是那些已经受到 “高薪聘请”的退休官员,有几个不是曾经官商勾结时 “一条线上的两个蚂蚱”?
反腐的 “死角”正是贪官谋私的 “天地”。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现在也是到了警惕并遏制贪官 “先打窝,后钓鱼”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