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2011-12-20胡梅芳
摘要:. 通渭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县份。宗教活动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和新特点。如何发挥通渭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教界人士; 信教群众; 积极因素
一、我县宗教基本现状及特点
通渭是一个多宗教的县份,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道教五个传统宗教,且历史悠久。但无论哪一种宗教,都因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时慢时快,时断时续。近年来,宗教界人士在结构和数量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全县共有信教群众16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34%。从信仰的教别上看,信仰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人数较少,佛教、基督教的信教群众较多。近年来,宗教活动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如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的队伍建设还较薄弱,全县佛教教职人员仅有3人,基督教教职人员虽然调查中为6人,但实际都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施教能力十分有限。他们大都是通过师傅口传心授学习教义的,这样代代相传,难免会出现与本派教义偏离的现象。宗教后备人才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中青年教职人员少,新老交替后继乏人,整体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信众都报着神佛保佑的心理,见佛叩头,见庙烧香,对宗教的认识模糊,只讲信仰,不管派别,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活动出现一些新特点。一是信教群众总体上呈现平稳增长。如通渭县2010年,信仰基督教的只有260人,现在421人;信仰佛教的从81人发展到现在的496人。信仰佛教的发展最快,基督教次之,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发展较慢,分别从124人、143人发展到144人和252人,其增长速度与这一信仰群众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相近。二是信教群众在分布上不平衡,由区域性逐渐呈扩散状态。三是信教群众结构稳中有变。通过调查掌握,全县信教群众中存在“四多”特点,老人、妇女、文盲半文盲、病残人多,其中中老年人占69%,妇女占67%,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2%以上,身体有慢性疾病或残疾的大约占31%以上。四是信教群众与历史和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从8个信教群众较为集中的乡镇分析中我们发现,某种宗教传入的历史越悠久,这里的信教群众就越多。
二、对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认识和体会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宗教工作理论政策的最新发展。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新修改的党章也写入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内容。同时,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三、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途径
1、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键是要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好、落实好。
(1)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从我县信教群众结构中可以看到,大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因此,应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信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增强信众识别和抵御邪教的能力,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要定期排查宗教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对以往整治的非法宗教活动点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
(3)规范宗教场所建设,加强后备人才培养。要重点加强宗教场所的制度建设,辅以目标管理考核测评,在宗教场所实行财务公开和审计制度,保证日常管理的有序规范。
2、引导宗教界继续努力挖掘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通渭服务。
(1)在教育人、引导人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开展各种培训,组织教职人员、信徒学习有利于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宗教教义,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引导他们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和谐本是宗教的理想,宗教大都主张仁爱、慈善、和平,中国各宗教都蕴涵着丰富的和谐理念和传统。如佛教倡导和谐、和平的思想,其核心理念缘起、因果、平等、慈悲、中道、圆融等,对缓解当今世界矛盾有着积极的作用。《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和好”,包括“神与人和好”、“人与人和好”。要进一步发掘各宗教关于和谐的理念,使各宗教更加自觉地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
(3)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面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挑战,要引导宗教界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和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以各种方式反对和抵制,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发展经济是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我县信教群众虽然在总人口中比例不大,但绝对人数不少,因此他们在参与经济建设中大有可为。通过培养一批热爱祖国、政治上立场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并能带领和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同党和政府真诚合作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是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确定了20多名培养教育对象,采取举办学习班、定期联系、走访慰问,邀请参加有关会议和社会活动,政治上及时安排等方法,逐步造就了一批合格的教职人员队伍,促进了宗教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人士的手中。
4、发挥宗教中正面的、积极的社会功能,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因素。
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通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使广大信教群众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扶贫济困、教育事业、医疗救助等,为基层的经济建设多做貢献。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发扬宗教界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传统,引导他们抱着慈善的情怀和回报社会的精神,弘扬宗教这一优良传统。2010年,县佛教协会名誉会长释理航法师,捐资和引资68万元为其母校捐赠课本读物、学习用品、电脑、校服和兴建教学楼等,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定西市政协常委法闻,牵线搭桥,联系慈善机构捐资100多万元,修了3所学校,并捐资捐物救助贫困学生100余名,藏传佛教弟子、广州云峰酒业顾问王云峰捐资40多万元修建了常河中学。近十年中,在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慈善总会及宗教界人士的引荐和协助下,美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界人士捐资300多万元,用于我县贫困地区和缺水地区建学校、打水窖。
此外,要通过依法管理,打击、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合法、正常、有序进行,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胡梅芳(1962--),女,甘肃通渭人,讲师,从事党的理论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