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海洋经济
2011-12-13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李家银
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李家银
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海洋经济
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李家银
浙江地域狭小、资源匮乏、环境资源容量有限的困境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浙江如何发展?有记者统计,在今年的全省“两会”期间,吕祖善省长谈及最多的词就是“海洋经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这标志着浙江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到来:我省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型升级的同时,把眼光投向海洋。浙江的发展将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进入陆海统筹发展的新阶段。《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我省一直以来戴着“资源小省”的帽子,民营经济集中的传统制造业主要靠低成本和拼出口获得优势。但是,如果把眼光转向海洋,我省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是其他省份无法匹敌的,变资源小省为海洋资源大省指日可待。我省拥有6696公里海岸线,乃全国最长,其中规划可建万吨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506公里,占全国30.7%,大多数集中在宁波——舟山港域,是我国建设世界级深水港群的最佳选址;我省海岛数量2878个,约占全国的40%,在东海海域星罗棋布,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载体;我省有近400万亩滩涂资源,约占全国的13%,这些滩涂资源目前与浙江沿海城市以及产业园区紧密相连,形成了较好的组合条件,是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新空间。发展海洋经济,将有助于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十二五”期间,海洋将在拓展我省的发展空间、保障能源和食品供给、解决沿海地区淡水短缺、提供优质生活和休闲场所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从表面看,发展海洋经济与土地管理的联系不大,但作为一个经济战略的实施,不可能将其人为的割裂为一个真空的独立体,其必然以海洋经济发展为重点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必然需要众多领域的支撑和保障,这其中也包括土地要素的保障,比如,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交通的支撑。这几年,浙江铁路的快速发展,浙江铁路网已经比较完善,铁路已进入高铁时代。我省已建成通车的有沪杭高铁,今年,杭州到南京、杭州到宁波的客运专线也将建成通车;杭州到长沙的客专、温州到金华的铁路扩能改造,也已开工建设。铁路的高速发展,体现了当地社会、经济对铁路的旺盛需求。同时,铁路让长三角城市的关系更加紧密,这也将反哺浙江海洋经济的发展,带来同城效应,对城镇化、对保护环境和GDP增长,都是有益的。高速铁路将会有力地支撑和保障浙江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服务和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的加强铁路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于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再比如,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强力的能源电力保障。目前我省正在建设中的有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和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工程。西二线管道途径衢州、金华、绍兴、杭州、嘉兴五个地区的14个县(市、区),线路全长500多公里。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途径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四个地区的13个县(市、区),线路全长近370公里。两条管道项目,是解决油、气安全运输的重大工程,是改变运输方式,实施快捷运输的主要途径,有利于克服运输瓶颈,提高我省整体动力,降低单位GDP能耗,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电力建设方面,虽然日本的大地震和核污染对核电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正在建设中的三门核电以及一些热电项目,都需要在用地方面予以保障。再比如,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项目为载体。我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要立足区位和港口优势,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与清洁能源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建设,与我省的四大建设是互为一体的,必然要求土地和矿产资源要素的全力保障。
为此,需要我们重点去研究和解决省和国家重点项目征地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提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和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目前,依法依规征地与重大项目推进、现行政策规定与征地工作现状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省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征地工作的开展,比如:人民群众的高需求与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之间的矛盾突出;重点项目征地中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提前介入;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拆迁安置(含线内线外)用地;临时用地管理;耕地占补平衡;地方配套设施规模;边角地夹心地认定和线型工程征地的政策处理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省和国家重点项目征地工作的开展,影响着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为此,省统征办将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加注重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征地,更加注重提升工作效率,更加注重民生需求,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完成两个调研、抓住三项重点、实现四个提升,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于海洋经济建设。
一、完成两个调研
在征地方面:本着征地工作必须“依法抓落实、创新促发展”的原则,针对重点项目征地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围绕区片综合价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提前介入、主线安置用地规模、环评线拆迁安置、临时用地管理、占补平衡落实、配套设施规模、边角地夹心地认定等问题展开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推进统一征地工作的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开展。在勘测方面:重点研究如何确保造田造地面积复核和重点项目竣工复测的速度和质量,研究制定《土地勘测测绘工作规则》,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监管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实现项目终身负责制。
二、抓住三项重点
一是在征地方面:一要全面梳理浙赣、杭宁、杭甬、沪杭、杭长铁路征地后续问题,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确保不遗留问题;二要按时完成金丽温扩能改造工程的征地任务;三要着力推进石油管道项目建设;四要密切关注能源、电力项目建设,积极主动地跟进服务保障;五要适时开展新上铁路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旦条件具备,提前介入征地的前期工作;六要按照省政府264号令关于征地补偿标准2-3年调整一次的要求,在厅耕保处的指导下,适时启动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完善工作,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区域、分地类的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体系,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为2012年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作好准备。二是在勘测方面:重点抓好省委托和跨市委托造田造地项目的竣工复测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完成竣工复测任务,拿出复测成果,决不因为我们的工作而影响造田造地进度和质量。另外,对于重点工程的土地专项验收工作,我们一方面积极主动服务,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不具备验收条件或占补平衡等任务没有完成的,不出具土地专项验收报告。三是在民生需求方面:按照“同地同价”、“应保尽保、即征即保”的要求,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实补偿”的原则,积极落实征地中的征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随属物补偿费、养老保障等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因为省统一征地项目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或信访事件。
三、实现四个提升
省和国家重点项目上级重视、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统一征地工作对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有着直接关系。一要提升工作效率。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做到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和项目公司的沟通协调,了解他们的合理需求,宣传依法依规征地的重要性,一方面主动推进征地工作,另一方面确保重点项目征地的依法依规。二要提升服务质量。注重求真务实,保证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双保双服务活动,开展优质项目服务工程,推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联系协调制度,协助厅耕保处落实用地报批绿色通道、报部审批跟踪服务制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征地速度。三要提升人员素质。根据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倡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修改完善人员管理和学习规定,浓厚学习氛围。四要提升自律能力。修改完善惩防体系方案,落实廉政风险点的防范举措,开展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中的各项工作,确保所属人员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