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后的森林防火措施
2011-12-09囗李应兴
囗李应兴
森林防火是生态建设的首要保障,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及困难.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森林防火工作。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供参考:
1 加强火灾扑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森林防火的社会知情度越高,其森林防火的社会地位才会越高,才能有更广大的发展空间。应从实际出发,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针对林农扑救知识缺乏,发生火灾时盲目扑救的实际,要把安全扑救的有关知识全面、深入地培训到林农,杜绝因扑救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 创新群防机制,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
群防群治是整个森林防火的基础。依据现阶段森林经营方式,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谁出力”的要求,采取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组建林业“三防”(防火、防病虫害、防偷盗)协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明确联防责任和发生火灾后的处置办法,把森林防火的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有效提高群防群治水平,实现从单打独斗、管好自家林转为协会负责、联防联治。扑火队伍在协会的组织下,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扑灭火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
3 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核心环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针对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野外生产性用火成倍增加,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在重点火险区的火源管理上,逐步转变过去那种动员大批干部上山,死看死守、全面禁火、严厉惩罚的管理模式和只抓管理不讲服务的工作方式,必须采取综合手段,对野外生产性用火探索建立新的管理方式,采用有堵有疏,疏堵结合的办法,有效管理野外火源。高火险期到来前,组织林农将山边、田边、林缘边的杂草统一烧除,消除火灾隐患。在农事用火高峰期,针对用火实际需要,推行集中申报,统一审批,有组织集中用火,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性用火与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建立疏堵相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
4 创新扑救机制,组建专业扑火队伍
在继续坚持森林火灾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下,采取“重基层、强骨干、抓共建”的方针,加大基层扑火队伍建设,在防火戒严期,一个乡镇争取招聘8名左右的专业扑火队员,统一地点,统一管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实现基层扑火队伍在笫一时间“拉得出、能战斗、安全有保障”,最终达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5 继续实行“值日传令牌”制度
实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是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实现群防群治,确保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有效措施,经过实践证明以前正常开展值日传令牌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应当继续坚持执行并不断完善。要按照火灾发生特点和不同火险等级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时间,精心选拔责任心强,有爱林护林意识的村(组)干部、党员、人民代表为巡山护林员;进一步明确巡山护林员和值班户的防火职责和任务;加强巡山护林员岗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年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 推行森林火灾保险,减轻林农的风险
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是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相关配套改革中的一项工作,森林火灾保险对于森林火灾起着有效的防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能够及时地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减少林农损失。因此,要尽快引入森林火灾保险机制,让林权所有者参与投保。
7 积极争取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筹措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专项资金,可采取“县级财政预算一点、镇政府统筹一点、经营主体投入一点、村组筹集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用多方筹集到的资金,逐步改善落后的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并为全体森林防火工作队员都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