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水平
2011-12-09郭辉军
□郭辉军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三大体系建设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近地保护和回归试验示范,大力促进林产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各项保护工作任务。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特别是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管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坚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的大局,全面推进保护工作。二是坚持以工程建设夯实保护基础,提升保护管理水平。三是坚持依靠科研院校和民间组织,提升极小种群保护科技水平。四是坚持试点示范,探索创新保护途径。五是坚持广泛开展公众教育,壮大保护力量。
一、我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作任务
(一)我省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尽管物种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野生动植物由于生物学特性的限制、对生境要求严格、分布区域特别狭窄,加之经济快速发展、人类活动干扰不断加剧,导致部分野生物种种群数量急剧减少,接近难以维持其正常繁殖的极小种群数量,濒临灭绝。目前,全省处于极度濒危状态的极小种群物种有112种。其中,植物62种、动物50种。如果这些物种得不到及时拯救,将给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发展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但是,对于这些物种的保护存在较大空缺,措施也没有针对性。云南蓝果树、西畴青冈等40种极小种群物种分布于自然保护区之外,没有明确保护管理机构及责任人,保护工作基本处于空白。毛枝五针松、华盖木等72种极小种群物种虽然主要分布于自然保护区内,但由于受体制和经费的制约,绝大部分物种的保护工作仅停留在简单看护水平上,尚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拯救保护措施。
(二)我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目标和任务
2010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规划纲要》提出的拯救保护目标是:全面提升全社会对极小种群物种认识水平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切入点和亮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拯救保护工作,消除或减缓物种致濒因素和不利影响,实现极小种群物种生境改善、种群数量稳定或增长。
拯救保护的重点任务是:开展极小种群物种生存状况、致濒因子、人工繁育等的基础调查与研究;对极小种群物种野外种群及其生境采取积极的、有针对性的改善、恢复和保护措施;对物种数量已经下降到极低水平,种内难以繁殖的物种采取人工促繁、人工繁育、野外驯化等措施,逐步扩大种群数量,积极开展回归试验等。
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建设试点项目情况
根据云南省政府批准的《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紧急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遴选出20种植物优先开展拯救保护工作,拟从保护地体系建设、迁地保护、近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等7个主要领域开展21项紧急拯救行动。按照《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一期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物种分布现状、濒危状况、致濒因子、保护与研究情况等,从20个优先保护的野生植物中,选取云南蓝果树、西畴青冈、华盖木、滇藏榄和弥勒苣苔等5个物种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建设试点项目。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实施并于今天正式启动。
(一)建设思路
结合5个物种分布地不同、林地权属和保护现状不同,在其集中分布地因地制宜的划建面积和范围达到各极小种群物种自然生存繁衍最低要求的保护小区、保护点,积极开展近地保护园、保护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探索不同保护小区及近地保护基地建设方式、管理模式、补偿方法和保护措施,确保5个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进一步开展分布现状、濒危状况、致濒因子等详细情况调查,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保护管理和监测设备,开展人工繁育研究,近地或回归种植扩大种群数量和科研监测等工作。积极消除或减缓物种致濒因素及其不利影响,实现5个极小种群物种种群数量的稳定增长及生境的改善;确保5个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并为我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很多极小种群物种不在保护区内,也不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内,有些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极易遭受破坏,必须依靠政府、民间组织和当地群众,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创新保护管理模式,促进极小种群物种得到长期有效保护。二是依靠科技进步。很多物种种群减少和繁育扩大种群的技术问题尚未解决,需要各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三是加大投入。极小种群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经费投入,才能保障极小种群物种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正常开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对极小种群物种面临的严峻形势、某些关键物种消失给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影响等方面问题并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重视,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作
(一)积极开展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
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和国家林业局的安排,我厅正在抓紧编制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方案、技术规程和操作细则,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计划近期启动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重要物种的专项调查工作,为科学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州(市)要提前谋划,做好有关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建设
对主要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内的极小种群物种,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拯救保护措施,查清资源,开展科研监测,建立近地保护基地,扩大种群数量。对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外,又没有条件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极小种群物种,应创造条件建立保护小区或保护点,由相邻自然保护区、当地林业管理单位直接管理或者与林权人共同管理。对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林地,可以通过协议共管、置换、长期租赁等形式,保障对极小种群物种分布地行使有效管理权。原生境破坏严重的极小种群物种,要采取必要的生物措施和人工促进修复等措施,促进极小种群物种生境恢复。
(三)不断加强迁地保护体系建设
要依托现有植物园、树木园和种源繁育基地,开展专门针对极小种群物种的迁地保育工作。对经济价值较高的土沉香、蒜头果等极小种群物种,要按产业化建设要求,加强种源繁育基地建设和繁育技术研究,培育优良种源,实现规模化、社会化生产。同时,继续支持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建设中国西南种质基因库,最大限度收集保存种质基因。
(四)积极开展近地保护和物种回归试验示范
继续加强已建近地保护园、保护基地的建设,逐步推广到有条件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力争每个保护区建立1至2个近地保护园、保护基地。继续实施华盖木、西畴青冈、杏黄兜兰回归试验示范项目,加强回归物种后续监测、分析、研究,总结、示范推广和其它极小种群物种的人工繁育研究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巧家五针松、云南蓝果树、西畴青冈等物种回归试验示范工作。
(五)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
在全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刊物的作用,建立科普宣教基地,通过深入广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提高对加强极小种群物种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保护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典型事例,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的舆论氛围,在国内外树立良好形象。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类民间保护组织的优势,鼓励依法开展各种保护活动。了解和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提高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能力和水平。交流、推介具体做法、成功经验,让国外了解云南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作成就,提高我省保护工作的声誉,扩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