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地方专业扑火队长效培训机制
2011-12-09口陈玉永
口陈玉永
近年来,随着云南省森林火灾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快速发展,为切实加强专业队伍的管理和能力建设,铸就一支训练有素、技能过硬、纪律严明的专业扑救力量,适应扑火救灾的需要,保证科学、安全、高效扑灭森林火灾。近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研究决定,依托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教导大队,组建云南地方专业扑火队训练基地,作为云南地方专业队培训基地,采取分级、分批组织专业队骨干参训。
为确保全省地方专业扑火队培训做到长效化、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使之能够胜任和出色完成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扑火救灾任务,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加强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培训保障工作,联合制定了地方专业扑火队骨干训练大纲和实施方案。一是以森警总队为主,成立警地联合培训领导小组,由总队负责作训的首长担任组长、省防火办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组、保障组及培训队,分别由总队司令部作训科、教导大队及昆明支队的有关领导、军事骨干担任教学组、保障组和集训大队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教导大队软、硬件资源优势,加挂云南省地方专业扑火队训练基地牌子,为州、县、乡三级专业扑火队骨干集训提供队列、体能、灭火战术、紧急避险等场地保障。三是每年、每个县选派2-3名骨干组成300人的集训大队,集训大队辖3个中队、每个中队10个班、每班8至10人、共30个班,统一到基地接受森林部队为期一周的封闭训练,实行部队模式管理。四是由森警总队作训科结合云南实际,参照部队班长集训科目和要求,编制《云南省地方专业扑火队集训大纲及实施方案》,组织理论和实践兼优的精干教学班子,并按“军事化”标准,对地方专业扑火队骨干实行严格、正规、科学的训练和管理,保证集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五是做好有关保障工作。森警总队负责装备、油料、伙食、被装、日常用品以及卫勤保障,省指挥部负责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