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署名的相关事项
2011-12-09
医学综述 2011年14期
1.署名的意义:①标明论文的责任人,文责自负。②医学论文是医学科技成果的总结和记录,是作者用智慧辛勤劳动的成果,是应得的荣誉,也是论文版权归署作者的一个声明。③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的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共同提高。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作者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到科室)、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位于作者署名下方;多位作者不同单位时要于姓名右上角标明与单位排序相同的号码。
2.作者署名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宜列为作者,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在每篇文章的作者中需要确定一位能对该论文全面负责的通讯作者,而且在投稿时确定,如在来稿中未特殊标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并于姓名右上角标注※。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本人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论文于文题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出整理者姓名,并注明通讯作者姓名、单位及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