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管违法执法的原因及防治策略
2011-12-01罗珊
摘要:在当下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冲突屡屡发生,暴力执法频频出现,这与我国法治国家理念相悖。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公权力的形象,造成一些地方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激化,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防范与治理。
关键词:城管;暴力执法;防治策略
作者简介:罗珊(1987-),女,四川成都,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21-0228-01
一、城管违法执法的表现
“暴力执法”的阴影之所以屡驱不散,关键是执法主体违法成本过低,直接导致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称。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暴力执法”行为甚至被定性为工作方式方法不当,而不是作为违法犯罪行为对待。
综合执法是为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不良执法状况而进行的行政权重构尝试,实践中却出现了与综合之目的大相径庭的现象;随着综合执法的试点推行,“城管暴力执法”频繁出现。在法律运作的层面上,“暴力”意味着城管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意味着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之违反,意味着赤裸裸地无视法律法规之权威。
2008年1 月17 日,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50 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农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进行现场录像,遭群殴致死。领导一下令,阻止垃圾填埋的村民就被打、企图记录和监督这种暴力的路人魏文华也顺带被打致死。这件事让天门市城管长期使用暴力、粗暴简单的执法方式暴露在全社会的关注下,也将社会对城管的批判推到极致。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这种不和谐的对立态度造成部分公权力的失信,暴力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二、城管违法执法的成因分析
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不清,权责统一原则难以落实。城管执法中伤害民权等暴力举动,是执法者滥用权力的违法行政,而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却往往“违法不究”。失去责任的约束,权力便不受控制,势必导致权力的异化。法律的作用之一就在于对权力的制约,在有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行使便受到规则的约束,迫使掌权者按照法律行事,所以说城管执法无法可依必然导致执法责任的缺失。
城管执法行为是典型的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以下面三种方式对人们的服从意识起作用:“首先,有制裁,即威胁和许诺,其次有社会,即同等地位人集团的影响,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第三,有内在价值,即良心和有关态度,合法和非法的概念和值不值得服从等。”据此,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为什么城管执法人员会不服从法律,甚至是漠视法律而公然使用暴力。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像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它没有行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主要依赖于自身的认识和举措,这使各地城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城管部门又以“人手不够,力量不足”为由大肆招收编外的“协管人员”,导致目前城管等执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素质较低的人。
三、城管违法执法的防治策略
转变理念是化解城管执法现实困境的理论前提。城管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现代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市民的生存质量,要尊重人、依靠人、服务人、解放人、实现“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既要体现对强者的肯定,又要对弱者进行有效的照顾和关怀,既要满足城市管理秩序的要求,也要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体现和谐社会的宽容精神,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现代城市的和谐。
城管应树立“市民主体”的理念“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在城市管理中要破除“政府万能”的观念,防止出现“我为城市管人民”思想,要提倡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市民、专家学者和舆论的参与和互动,要尊重广大市民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市民的公共利益出发,广泛听取和吸收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动性,让广大市民自觉地参与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来。
城管应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要把“劳动优先”与“普惠理念”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形式平等”与“事实平等”的结合,在设计、制定城市管理的政策时尽可能地惠及最广大的市民,保证弱势群体也能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保持城市秩序与城市活力之间的平衡,实现城市的健康发展。一般说来,覆盖面越广的政策措施,往往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率的措施。
任何权力一旦失去了监督必然孳生腐败。城管工作人员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权,如果放松监督,就会出现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甚至滥用权力等现象,所以,要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新闻媒介、司法部门、市民群众和各级领导“七位一体”监督机制。要想让城管等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恪守自己权力的界限,显然应该还有一套细化的制度规定。在舆论监督与政府行政的互动的关系中,我们应该有一个好的制度构建,进而更好发挥政府于现代社会中的功用,即制约、对话、共信。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
结语
城市管理是城市工作的永恒主题,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支撑力量,面对面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处在风口浪尖之上,众目睽睽之下,是政府关切、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所在。“暴力执法”的存在,不僅影响到公民对安定生活的合理预期,而且是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巨大障碍。驱散“暴力执法”之阴影,是实现文明行政,是政治文明的核心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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