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传达中央决定
2011-11-20
□海南日报记者
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传达中央决定
□海南日报记者
李智勇宣布中央决定并讲话
罗保铭任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罗保铭蒋定之讲话
8月25日下午,中共海南省委在海口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智勇受中央委派,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关于海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罗保铭任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不再担任海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卫留成主持会议。
李智勇说,卫留成同志担任海南省长、省委书记近8年,这期间,正是海南发展的关键时期。卫留成同志同大家一道,着力构建特色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抢抓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卫留成同志为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央对卫留成同志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李智勇说,罗保铭同志领导经验丰富,熟悉党务和经济工作,中央认为罗保铭同志担任海南省委书记是合适的。罗保铭同志在海南工作已1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李智勇强调,这次海南省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海南省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确保省委主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工作的平稳过渡,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让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卫留成在会上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并衷心祝贺罗保铭同志走上新的、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卫留成说,省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海南今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相信海南的领导干部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支持罗保铭同志的工作,服从领导,为海南科学发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海南人民的幸福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留成说,我也坚定地相信,以罗保铭同志为首的省委领导班子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海南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沿着党中央国务院为海南指引的科学发展方向带领全省人民努力工作。
卫留成说,海南走过了20多年不平坦的发展过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现在走上了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科学发展道路,大好形势来之不易,发展道路弥足珍贵。新的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担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相信能够带领全省人民创造性地工作、扎扎实实地工作,真正把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卫留成说,感谢党中央长期以来对我的关怀和信任,从中海油老总到海南省长、省委书记,不断地把重要的岗位和责任交给我。在海南8年,我为海南的发展尽了力。我热爱海南,热爱海南人民,对海南有深厚的感情。作为在海南担任主要领导工作8年的老同志,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海南的工作,时刻关心、关注海南的发展。
罗保铭说,我由衷地感谢中央的信任,感谢海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和同志们一道,把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今天的海南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关键时期。我将与省委班子成员一道,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认真学习和领会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次视察海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努力实现海南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
罗保铭说,卫留成同志来海南8年,在倡导执行文化,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发展工业、特别是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海南近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变化,倾注了留成同志的心血和智慧。罗保铭现场提议对卫留成同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罗保铭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旅游岛和生态省建设。努力保持海南正确的发展方向,保持发展思路和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精心组织实施好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纲要和全省的“十二五”规划,努力实现海南的绿色、开放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力推动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调优经济结构、做强特色产业,在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上创造新的业绩。三是尽心竭力建设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园。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使海南国际旅游岛不仅成为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更要成为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园。四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将与省委班子成员一道,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创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大环境。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在会上讲话。
出席会议的有:中组部的有关同志;我省现职、在职省级领导干部,省级老干部;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纪委常委;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总商会)主要负责人;各中央驻琼单位主要负责人;驻琼军警部队军政主官。
(原载8月26日《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