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特权式采访伤人
2011-11-16周成功
声屏世界 2011年11期
□周成功
“小悦悦”走了,留给人们的除了无尽的反思外,还有就是对媒体行为的拷问。“18名路人”之一的陈先生被媒体挖出来后,受到了非常待遇。他表示,时常有记者毫无征兆地闯进他的五金店,没有任何寒暄,直接把话筒递过来进行质问。尽管自己再三强调:“我真的没有看到,要是看到我会救的……天气又黑,又下大雨,又没有灯……”。记者没有相信他的话,还是一波接一波地突袭他的小店进行采访。经过媒体的大肆报道,有民众给陈先生发去短信威胁:“要他们的档口做不下去。”
“小悦悦”用生命的代价考量了民众的道德心,而路人陈先生则以另一种方式测验出了媒体的公德。在此次事件报道中,媒体肆意使用具有煽动性的词语,把社会情绪点燃,积压的民愤在“路人”陈先生处找到了释放点。一时间,陈先生成为众矢之的,不断接到侮辱的电话、辱骂的短信,夫妻二人一时间无所适从。媒体的举动、民众的言行,给陈先生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不禁生问,媒体这样的采访是否有失偏颇。“小悦悦”用生命的代价给冷漠的社会上了一课,而记者的采访行为也同样给媒体自己上了一课。
记者有权力报道事实,有权力对当事人进行采访,但是记者没有特权。记者难道能够随意闯进别人的店里进行采访吗?何曾想过是否有权力对当事人进行一味的质疑?在当事人说明情况后,记者是不是应该换个方式对待采访对象?是否为了能有爆炸性的猛料在新闻中出现而置采访对象的感受于不顾?是否想过要保护采访对象?
我们的民众习惯了用视而不见的冷漠方式对待社会上发生的事端,而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记者也习惯了具有特权的方式进行所谓的一切采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