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视纪录片产业化的发展动因
2011-11-16彭春雪张红军
□彭春雪 张红军
栏目责编:胡江银
近几年,中国影视纪录片产业在良好的媒介生态环境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04年《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国家政策将影视制作业列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大力促进影视产业的繁荣和发展将会是未来国家重点发展的工作。2011央视纪录片频道开播,是国家扶持纪录片产业发展的一大实践,是纪录片直面市场的又一举措。纪录片肩负着重要的文化使命,在文化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建立规范的市场机制,形成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构建影视纪录片产业链,走产业化的良性发展之路迫在眉睫,任重道远。
纪录片是一种文化产品,投入市场本身就具有商品与非商品的双重属性。作为影视文化产业需要以文化特性为宗旨,走产业化运作的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协调发展模式。一方面,纪录片作为诗意化的审美文化,具有精神文化产品明显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另一方面,纪录片产品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是现代文化经济利润的增长点,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综合的联动效应。因此研究纪录片产业的发展动因不仅要从经济的角度诠释,还要以文化的视角对其文化商品进行审视。
意识形态动因
影视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的意识形态性。影视文化产品作为一种精神的消费,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文化倾向,体现传播的主体意识,在国家文化建设中具有独特意义。“文化成为一种产业之后,其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便会相互交织重叠。所以,文化产品的生产和输出不仅能够拓展经济市场,更重要的是其所承载的价值观念可以得到大范围的传播。”①
纪录片作为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文化,区别于其他影视文化产业的特征是它的纪实性,“由于记录影像本身的纪实特征,这个拟态环境比真实环境更加令人信服。因此,纪录影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入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生活和文化语境。”②国家推动纪录片产业化,把生产、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有机地整合起来,能够实现纪录片产业的扩张性发展,有利于潜移默化地宣传政治观念,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大型历史题材纪录片,从早期大型历史题材的主流纪录片的繁荣到近几年类似题材的热拍,官方主导话语的政治宣传需要自始至终都贯穿在其中。《故宫》《再说长江》《大国崛起》这类题材纪录片从宏观的视角传播主流的国家意识形态,担负着国家文化传播、民族情感传承、社会价值导向的责任,最重要的价值在于突出地表达了影视纪录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意识形态塑造的社会文化功能。
对于国际市场来说,意识形态性明确我国纪录片在国际政治文化宣传上的立场。“西方国家与中国的竞争方式在今后将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而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电视文化”。③由于国际政治形象宣传的需要,促进中国纪录片市场流通,形成良性循环的市场运行机制,实现中国的政治表达,需要开创中国纪录片流通新局面,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民族文化传播动因
民族文化传播不仅表达一个民族的文化形象,而且它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特性与民族感情。民族文化作为一种静态资源,必然需要通过市场创造其动态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传承需要产业化的推动,历史文化要走出静态资源的局面,成为一种与市场经济相融的产业资源,就面临商品化、产业化的要求。”④纪录片作为一种文化产品,首先需要满足人们精神文化层面的消费,必然要担负起一定的文化传播与文明传承的任务。纪录片在主题创作、表现形式和流通发行中都需要有效地运行机制,完善的产业结构链。
我国是多民族大国,民族题材纪录片资源多,空间大,不仅具有史料价值也具备现实意义。从国内来说,纪录片有利于实现各民族的沟通与交融,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与碰撞。纪录片是真实的、记录客观的、无复制性的艺术,具有不同民族特征的影像,对不同状态下人的生存状态进行客观陈述,为各民族人们正确认识自己或他人的生存状态提供了一个真实性高、近距离的交流平台,利于不同文化背景的西方与东方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增进了解,避免误会,互相尊重,在人类文化历史发展中理解、融合、传承,从而更好地反思现实,谋求民族进步。
从国际市场来说,纪录片作为一种世界性的记录语言,传达的是“民族意识”,力图达到“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的传播效果。近年来西方强势纪录片媒体进军中国市场,西方国家借助其强大的资本实力和先进手段,抢占国际文化流通上的强势地位。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时就处于十分不平等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我国民族文化纪录片的生产与流通。因此,我国纪录片在面对外来挑战时要注意把握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特质,借助于先进的产业化运作方式冲破民族文化国内流通的局限,在国际传播中拓宽自己的文化空间。在跨文化传播中大力发展自我的文化产品,吸取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产品发展模式,多出精品,提高民族文化的国际传播力,争取优越的国际文化地位,避免西方国家对民族文化的曲解,形成规范的纪录片产业链,保证影视纪录片产业链从上游投融资环节到下游的衍生品传播环节都能够有效运转。
经济动因
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历史和事实印证了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21世纪的“朝阳产业”。特别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文化产业以其凸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和大力扶持的新兴产业,在转变经济结构、推动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纪录片是精神文化产品,也是工业流水线上生产出来进入流通渠道的消费品,需要通过盈利收回成本扩大再生产,纪录片的思想性、艺术性都是在发行播放之后,在观众接受的过程中才有机会实现。我国纪录片走向商业化是纪录片发展的出路,从中央电视台 《探索发现》《动物世界》《纪录片之旅》等具有商业性质的纪录片节目形态出现后,我国纪录片开始与商业接轨。纪录片走向市场,具有经济价值,不管是体制内纪录片还是体制外纪录片都取得了不俗的经济收益。例如,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纪录片《故宫》被翻译成6种语言在100多个国家签约出售,发行超过15万套,创中国纪录片海外发行新高。再如公益组织CNEX投资运作的《音乐人生》在香港上映8个月,创下近年香港纪录片的票房纪录。
事实证明,纪录片产业作为影视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断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而纪录片产业相较于电视剧产业、电影产业、动画产业创造的利益而言还具有一定的差距,中国纪录片产业化发展形势依然严峻。社会经济环境以受众市场为导向,纪录片生产、制作、发行走向商业化、市场化,但是另一个方面,关注纪录片的人数却在减少。纪录片在电视台播放的收视率不高,融资方式单一,制作脱离市场,营销渠道不畅,衍生产品开发不协调等问题依然阻碍产业化的进程。诚然,建立纪录片完整的融资、制作、营销商业链条,走产业化的运作之路,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是影视纪录片产业化的又一发展动因。
公民社会的动因
现代社会,对于公民社会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阐释。笔者在此这样理解,公民社会是指享有独立人格和平等权利的个人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进行的集体行为,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联系,是处于 “公”与“私”之间的一个独立的民主领域。公民通过自己的力量和相关的国家制度来约束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发挥监督和参政的作用,避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失衡。由此而生的公民文化是指以公民社会为基础,崇尚民主、自主、平等、法制的开放式文化。公民文化是保证和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既要满足公民成员在私人生活领域内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又能通过协调机制化解各种内部矛盾,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有力保证。面对时代提出的这种诉求,中国社会需要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则是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的一条有效途径。
纪录片产业既然从属于文化产业,它应该具有文化产业所共有的公共责任。它生产出的具有纪实特征的精神文化产品,促使纪录片天生就担负着社会传播的职责。任何一种影视文化产品本身都具有社会功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价值理念,纪录片也不例外,它传承社会主流文化和传播社会道德文明,这一点本质上与市场经济的运作不构成对立的关系。纪录片作为一种纪实的艺术,不仅仅是娱乐大众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反映社会的镜子,需要考虑其带来的社会效益,对社会问题的真实表达是符合公民文化需求的。纪录片是通过大众传媒表现思想的艺术,需要有明确的受众意识,促使其传播效果的实现,产生它的社会影响。首先,无论是电视台生产播放的体制内纪录片,还是作为独立制片人制作的体制外纪录片,都应该为受众意识考虑,真实地反映生活,客观地呈现理念,帮助社会进步和人们思想的提高。其次,纪录片可以理性地记录这个时代的变化、社会的现状,记录老百姓在时代发展中角色的转变和地位的变化。第三,影视文化产业最终的目的是推动中国社会文化的进步,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中国社会转型的条件下,公民社会对于民主的开放文化的需求在不断扩大,大众传媒凭借着其权威性成为制衡社会民主进步的有力武器。纪录片不再是单一的宣传官方意识形态的工具,它承载着的理性价值得以凸现。在公民社会,纪录片应该背负着社会的沉重感,直面市场,关照人类社会的处境,探求人性的发展与价值,真正实现产品的社会功能。“作为时代精神的守望者,纪录影像工作者应当始终不忘记自己的职责——唤起人们对社会伦理的关注与反思。”⑤纪录片的镜头伸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对于人的思考、自然的思考、社会的思考成为纪录片工作者的职责,通过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纪录片的视角从多层面反映出对社会伦理的关注与反思。然而,在市场经济因素的不断渗透下,单纯地追求最大价值的经济利润,抢占市场先机渐渐成为纪录片投资和策划的目的,从而导致纪录片节目质量滑坡、拒绝深度、缺少人文关怀等现实问题。
“实际上,电视和电影在提升公民意识方面所具有的社会重要性经常被列为政府干预的非经济的理由。”⑥然而当前纪录片尤其是体制内纪录片常常规避敏感话题,许多涉及敏感话题的体制外纪录片缺少良好的发行渠道。公民社会需要多元化的纪录片,一个开放顺畅的纪录片产业链,一个包容开放的产业政策有益于实现纪录片的繁荣与公民的关注,从而满足公民文化理念。[本文系国家广电总局社科重点研究项目 《影视纪录片产业链及产业政策研究》(GD09019)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④蔡尚伟,温洪泉:《文化产业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一版。
②⑤张红军:《纪录影像文化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
③孙凤毅:《从纪实到现实:中国纪录片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
⑥考林·霍斯金斯等著,刘丰海,张慧宇译:《全球电视和电影:产业经济学导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