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1-11-15钟红艳
钟红艳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湘潭分院, 湖南 湘潭 411206)
湘潭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钟红艳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湘潭分院, 湖南 湘潭 411206)
采用调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湘潭市园林绿化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主要指标,对湘潭市今后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对策;湘潭市;
城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园林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最高层次的体现。遵循生态学的原理,建设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科学合理的植物群落,建立人与动植物相联系的新秩序,达到生态美、文化美和艺术美[1]。近年来,中国不少城市开始了城郊结合、森林园林结合,走生态大园林的道路,探索把自然引入城市之中,使之形成更完整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
生态园林是传统园林发展的高级形式,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目前,国内外各大城市正积极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
湘潭市已提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口号,规划把湘潭打造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宜居家园和旅游胜地,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2m2,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0m2,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
1 园林绿化建设现状
湘潭市属于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湘潭介于东经111°58′—113°05′,北纬27°21′—28°06′之间,位于湘中东北部,湘江中游,与长沙、株洲构成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最发达的“金三角”地区,距离长沙和株洲市区均40km,三城呈“品”字型分布。湘潭市区(岳塘区和雨湖区)面积657km2,其中建成区面积78km2,人口102万,中心城区人口76.51万。
境内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降水丰沛,年平均气温16.7~17.4℃,年降水量1350~1610mm,全年日照时数1640~1700h,年均相对湿度80.7%,无霜期283d[3]。树种资源丰富,共有城市乡土园林植物129科559种,其中珍稀植物174种,引进外来植物13科34种。
2005年11月28日,湘潭市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标志着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设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09年10月,湘潭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现场考核,2010年5月被正式授牌为“国家园林城市”。这些,为湘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至2009年底,湘潭市已建起了东方红广场、锦源广场和湖湘公园、和平公园、雨湖公园、菊花塘公园、白石公园 、岳塘公园、仰天湖湿地公园等40多个绿化广场、公园和小游园,城市绿化面积扩大至638hm2。对河东大道、雨湖路、韶山路等21条主次干道进行了提质改造,建成了一批园林景观大道和林荫大道,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逐渐形成了以建设路、双拥路、韶山路、河东大道、芙蓉路“两纵三横”为主景轴的城市道路绿化网络系统。同时,共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153家,省、市级园林式小区35家。 建成区绿地率达35.76%,绿化覆盖率达39.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34m2。“一江两岸呼应,突出山水洲城,构筑莲城八景”的园林景观格局基本形成。
2 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湘潭市的园林绿地建设现状,对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定量和定性指标,作者认为目前湘潭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相对偏低,绿地布局欠佳
城中缺乏大面积的森林群落“绿肺”,大片森林分布在城市外围地带,生产和防护绿地较少,老城区绿地率很低,二环线两侧和湘江、滨江地带园林绿化建设还有大片空白。城区虽有一定数量的公园和小游园,但并未改变整个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偏少的局面。充分考虑公园绿地范围服务半径和面积,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公园绿地分布数量较少;缺乏现有的各种绿地“点、线、面”结合不充分,道路、居住区、公园、各种小游园等部分区域连接不紧密,城区绿地与远郊山林、果园、农田之间未很好地构成更完整的城市生态园林大系统。
2.2树种较单调,植物群落构成有相当部分不合理
目前湘潭市虽取得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初步形成了“一心、一带、两环、五大道路景观轴、七大园”园林绿地系统,但有的公园或路段绿化树种单调,且绿化带不宽,没有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来合理选配植物,难以形成多结构、功能强大、复层稳定的以乔木为主的植物群落。有的绿地建设树种选择以建设方及规划方的个人喜好为主,缺乏生物多样性方面的考虑。
岳塘区的昭山乡和易家湾镇,雨湖区的响水乡、响塘乡、姜畲镇,湘潭县的河口镇、梅林桥镇、杨嘉桥镇等属于湘潭市城市外围远郊地带。目前此区域的森林结构很不合理,植物群落较简单,抵抗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可作为森林生态游憩、观光、度假的区域不多。树种单一,且存在针叶林多,阔叶林较少;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难以形成功能强大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和较完整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
2.3绿地保护有待加强,毁绿占绿现象时有发生,绿地面临城市化、商品化的冲击
据调查,由于利益诱惑,存在变更绿地进行项目开发、占用绿地经商的现象,某些地段的森林和绿地,由于非法开采和工业污染物排放造成了较严重的破环。随意移植古树、珍稀树种和砍树毁绿现象时有发生,对原有绿化成果保护不力。城区内树木被人为破坏,草坪被践踏至露出土壤,市民保护绿色意识不是很强。随着城市扩容,土地征占用和开发建设的快速增长,土地拍卖价格逐年攀升,造成原有的绿地减少或城市开发建设预留用于绿化的土地量不大,难以满足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目前,湘潭二环线附近的土地(包括森林、绿地、湿地)几乎都被征收或拍卖为建设用地,城市扩容及各项工程建设与生态园林建设争占绿地(森林)、湿地矛盾十分突出。
在临床上,糖尿病是常见的一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其主要临床特点是具有较高的病死率、致残率以及复发率等,往往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治疗[1-2]。中医护理是以整体护理观念,辨证施护为特色[3],在糖尿病患者中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分析中医护理管理模式在2型糖尿病患者护理过程中应用效果,为提高中医临床护理质量提供一定依据,选取我院内分泌科收治的102例2型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现报道如下:
3 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建设措施与对策
3.1提高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对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12m2,建成区绿地率≥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目前湘潭市三项指标仍存在较大差距。可在现有城区和今后城市扩容新城区范围内通过改造和新建,合理增补一定量的绿地,以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城区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4])扩充增补的主要途径有:老城区改造、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二环线两侧等新增的绿地和城市扩容或新城区建设新增的各种绿地。湘潭市城市外围远郊地带主要新增的其他绿地有: ① 通过改造建成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休闲度假区等; ② 新建的具有一定景观价值的农田防护林带; ③ 新建的涓水和涟水水系防护风光带; ④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改建的具有一定景观价值的防护林带。
3.1.1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应根据湘潭市的实际情况,在湘江两岸、二环线两侧、主次干道红线外等位置建宽度大于8m,单位面积大于400m2的带状公园,按公园绿地性质进行建设;居住区公园以500~1000m为服务半径进行设置,面积不小于2hm2,在大型居住区建设高档次的居住区公园或大型休息游览的绿地;街头绿地尽可能采取多种方式布置,在街道红线外的位置按半径不超过500m2的标准进行公共小游园配置,通过小游园的规划建设,形成城市新的景观空间节点,以提升整个城市品味和小游园周边的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3.1.2 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包括道路附属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工业绿地和市政设施绿地等。
城市道路是城市整体的“动脉”和“生命线”,是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次干道,纵横交错,其道路绿化形成了整个城市的绿化框架。道路绿化包括道路附属绿地、街旁小游园绿地和主干道两侧带状公园等公园绿地。在目前已有的5条道路主景观轴的基础上,建议新增芙蓉大道、月华路、双拥路—富洲路3条城市主景观轴,对主轴线两侧进行城市轮廓线形象的规划,构成轴线不同区段各具特色的景观风貌。对目前因树种单调,植物群落结构简单的城市部分道路进行提质改造,使之形成多结构、多功能、复层的植物群落。道路绿化应主要选择能适应本地条件、生长良好的植物品种或乡土树种,同时要巧于利用或改造地形,营建以自然群落为主体的绿化景观。
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化(包含居住区附属绿地、居住区公园绿地、小区游园)存在于城市的各类用地中,是城市绿化系统的“面”。搞好这部分绿地的规划建设,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目前绿地率极低或植物群落结构简单的单位或居住区进行提质改造,通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或小区活动,提升绿化水平和城市绿化量。同时,对新建的单位与居住区,将绿化建设指标分解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确保一定绿地率和绿化质量。
3.1.3 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沿高速公路、铁路、二环线两侧各建设50~100m的防护绿带(二环线两侧部分地段可规划建设一批公园绿地);在42km长的湘江两岸规划建设100~500m宽的防护风光带(部分地段规划建设一批公园绿地),有效保护湘江水体;在重要工业区、城市功能分区之间建防护隔离带;为了确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绿化苗木需求,实现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在保留现有苗圃基地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城市园林苗圃,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城区面积的2%以上。
3.1.4 城市外围远郊地带的其他绿地 针对目前湘潭城市外围地带森林状况,通过逐年补植或改造等方式,改变树种单一、植物群落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并新建水系、铁路、高速公路等防护风光带,与城市中心区相结合形成更完整的城市生态园林大系统。
3.2制定各类绿化用地刚性控制指标,确保绿地率
要使绿地率目标达标,应科学合理制定绿化刚性控制指标。为保证绿化质量,应成立专门机构监督施工,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绿地率或施工质量没有达标,应处以一定的绿化补偿费或重建。
根据湘潭市远景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城市的规划指标,初步确定湘潭市各种绿地的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见表1。
表1 湘潭市各种绿地的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绿地类别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及说明1附属绿地居住用地35~45一类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二类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园林式小区不低于60%单位用地35~45其中医院、疗养院绿地率不低于45%。园林式单位不低于60%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30~45一类工业园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二类工业园区绿地率不低于35%;三类工业园区绿地率不低于40%广场用地35~45大型广场绿地率不低于35%、中型广场绿地率不低于40%、小型广场绿地率不低于45%道路用地≥25园林景观路>40%;主干道>35%;次干道>25%市政设施用地≥302公园绿地综合公园≥70~80居住区公园≥85带状公园≥85专类公园≥70~80街旁绿地≥653生产绿地>90不包含水面4防护绿地>85不包含水面5其它绿地>85不包含水面
3.3合理布局各类绿地,构筑完整的生态园林绿地大系统
在布置城市生态园林绿地时,应以生态平衡的原理做主导,使绿地系统的布局形式与城市的自然地形地貌和建筑相协调[5],构筑完整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
中心城区生态园林绿地以公园绿地为主体,以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防护地绿化为基础,以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为补充,做到“点、 线、 面”相结合,并使中心城区各种绿地与城市外围远郊的防护林地、公园、果园、农田、山林等连成完整的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植物群落结构,拓展城市生态园林的内涵和外延,以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5]。在湘潭市现有各种绿地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或新建各种绿地,提高绿地率,并合理布局,使各类绿地相互贯通连接,“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心、一带、两环、八大轴、十二大园”为主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地网络系统。 “一心”指昭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绿心);“一带”指建设42km长的湘江两岸生态经济带;“八大轴”指市区8条主要道路景观轴;“十二大园”指12个主要的公园:白石公园、和平公园、雨湖公园、湖湘公园、菊花塘公园、杨梅州公园、紫竹公园、赤马公园、宝塔公园、红旗水库湿地公园、犁头嘴湿地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
3.4科学选择绿化植物和构建植物群落
3.4.1 植物选择 根据湘潭市的区域特点和植物的生物学特征、生态学特征,科学选择园林绿化植物,才能保证各类绿地绿化成功,创造出优良的生态环境。
选择原则: ① 按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一些适应性强的乡土乔、灌木树种和那些已被证明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乔、灌木树种作为绿化树种; ② 选择具有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的乔、灌木树种作为绿化树种; ③ 选择适应性强的彩色植物、变色植物作为景观绿化植物; ④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以乔木树种为骨干树种来构建高大植物群落,并且采用多种混交类型。根据湘潭实际情况,宜选用14种乔木树种作为湘潭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骨干树种,如樟树、广玉兰、桂花、雪松、银杏、杜英、罗汉松、水杉、樱花、马褂木、石楠、悬铃木、棕榈、杨树等。
3.4.2 构建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 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和互惠互利的生态学原理,利用不同的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合理选配植物种类,避免种间竞争,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色彩丰富、种群稳定的以乔木为主体的高大复层植物群落,有利于种间相互补充,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形成优美的景观[6]。
宜选择本地观叶观花乔、灌木,色彩丰富的地被草本植物和藤本植物,合理配置乔、灌、草、藤本植物的比例,形成生物多样性强、色调丰富的混交复层结构,充分体现湘潭的地域人文景观特色,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
3.5加强生态园林绿地保护管理
加强生态保护立法执法,依法保护现有的和规划的绿地(林地)及湿地,确因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经批准后实行异地增量等绿化建设,确保城市现有绿地不减少;测量定界,立桩挂牌,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禁止毁绿、毁林,保护古树名木和珍稀物种,建立专人管护制度;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者经济赔偿制度。
4 结论
湘潭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基础较好,但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主要指标,园林绿地系统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在现有中心城区和今后城市扩容区范围内,可通过改造和新增一定量的生态园林绿地,使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并合理布局各种绿地,科学构建植物群落,建管并重,形成性能稳定、功能强大的园林绿地大系统,将湘潭市建设成为一个较大的生态园林区,宜居家园和旅游胜地,使湘潭市城市面貌更美、生态环境更优、人居环境更佳。
[1] 张彩凤,韩春秀,李鑫.浅析生态园林景观建设[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9):216.
[2] 郭丽娟,孙红庆,李书亭.哈尔滨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策研究[J].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4(4):12-14.
[3] 陈国强.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建设构想[J].湖南林业科技,2010,37(3):88-91.
[4] 国家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S].2002.
[5] 陈金印.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探讨[J].热带农业科学,2010,30(7):70-72.
[6] 孔祥海.城市生态园林规划与建设若干问题的探讨与对策[J].龙岩学院学报,2006,24(3):62-65.
2011-03-25
2011-04-15
钟红艳(1979-),女,湖南湘潭人,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园林工程与林业统计管理。
S 718.55
B
1003-5710(2011)03-0067-04
10. 3969/j. issn. 1003-5710. 2011. 03. 019
(文字编校:龚玉子,张 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