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基金布局能源版图
2011-11-14
■文/本刊记者 张 娥
主权基金布局能源版图
■文/本刊记者 张 娥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权方式,成功介入法国苏伊士集团。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抉择。主权基金参与石油产业的行为,是我国投资基金经营方式的创新。
◎通过投资方式创新,中投公司进入多巴哥的能源领域。 供图/CFP
有这样一个很古老的故事:一个爱下象棋的国王输给了一个年轻人,于是答应他一个要求—将他们下的棋盘上的第一个格子中放上一粒麦子,在第二个格子中放进前一个格子的一倍。每一个格子中都是前一个格子中麦子数量的一倍,一直将棋盘每一个格子摆满。国王后来发现,即使将国库所有的粮食都给他,也不够百分之一。
一粒麦子,经过很多次反复的乘积,就会变成庞大的天文数字。这就是复利的效果。
追求投资的复利,是许多投资者的愿望。但其实并非如此容易,还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长远的投资计划,复利才会走向成功者。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开始实施这样一个长远的投资计划。
10月31日,法国能源巨头法国天然气苏伊士集团(GDF Suez)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一项价值40亿美元的涉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一个液化天然气(LNG)厂协议。
外国媒体分析,中法此次合作,不单只是针对大陆市场,而是着眼全球。中国已在世界各地部署维持能源安全供给量的合作网络,而苏伊士则期望借由中投公司,与中国合作参与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共同开采计划。
战略之选
中投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根据协议,中投公司计划投资31.5亿美元收购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旗下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子公司30%的股权。此外,还计划投资8.5亿美元收购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的液化天然气码头的权益。
中投公司表示,两家公司将在天然气、电力、水务以及节能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亚太地区将会是合作重点。法国巨头苏伊士则表示,将与中投开展非排他性的合作,探索合作和联合投资的机会,以利加速各自战略的实施。
很显然,这次合作是双方共同的战略之选。
中投公司2010年年报显示,金融、能源、材料、资讯科技、工业和非必需消费品行业分别占到了中投公司分散股权投资组合的10%或以上。其中,能源行业占比为13%,仅次于金融行业,居第二位。
能源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同时也是一个高收益的行业。相比而言,亚洲国家的主权财富基金更喜欢投资资源和大宗商品。事实上,世界主要主权财富基金的流向都是石油和大宗商品。相比较于国际上大的主权投资基金,我国的投资基金起步晚、竞争实力较差。应该像国际主权基金一样,不断探索较大风险品种的投资。中投公司该投资动作就是一次试水。
进入石油产业里的企业是很宽泛的,金融公司与石油实业公司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从投资企业来说,国外的高盛和摩根等金融财团在石油产业的上游、中游、下游都有投资。中国基金研究论坛研究员冯跃威表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石油产业,是很正常的事情。这证明了中国的投资公司有了一定的实力。同时,在对石油产业的投资上,我国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这是一种成就。”
中投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楼继伟曾经在一个论坛上提及,大宗商品投资需要的周期长、价格波动大,而资本市场更多关注短期业绩,不愿承担长期商业风险。中投公司愿意与中国和国际投资人合作,帮助扩大全球大宗商品供给能力。很明显,中投这种性质的投资,未来还将持续增加。
事实上,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也是很挑剔的能源企业。苏伊士寻求通过此次结盟中投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地位,并发展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关系,以求获得电力生产等方面的招标项目。而在该领域,苏伊士迄今为止只和日本三菱商事及丸红商事等日本企业合作过。
从石油产业生产强强联手的角度来说,法国苏伊士原本可以选择中国的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更好地进军国际和亚洲市场。可它为何偏偏选中了中投?
斯坦福大学博士研究员孟庆轩表示,此次法国能源巨头与中投的合作,看中的是中国大量的外汇储备。欧洲企业处于对资本巨大需求的时期,自身股权资金远远不够。它们迫切需要借助外国资本,早就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垂涎三尺。“要不是欧盟处于当前的信誉危机,恐怕也不会给中国投资企业这样的机会。从美国就不难看到,美国只允许中国投资基金购买该国债券等金融产品,而不愿意让中国进入实业领域投资。”
这次苏伊士青睐于中投,战略目的非常明显。“很简单,法国公司看中的只是钱,而不想与专业公司合作进行资源置换。同时,选择中投,可能更多的就是看中中投的劣势。”CVI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IIVA产业投资价值分析师、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崔新生教授指出。
投资公司投资石油产业,一般不会直接进行石油产品的生产运营。中投公司以股权融资的方式进入法国能源企业,在一定限度上也是如此,容易被外国石油巨头所接受。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刘毅军教授如此分析。
审慎风险
中投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要持有、管理和投资其受托资产,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近年来中投公司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在全球范围内对股权、固定收益以及多种形式的另类资产进行投资。
为了控制风险,在投资品种上,按理说中投公司会选择实行渐进战略。这一次,中投却大手笔地投向了风险系数较高的石油勘探行业。
对于此次合作,崔新生教授简单明了地指出:“中投的优势是作为投资人与能源公司合作,具有更强的话语权;中投的劣势则是不熟悉和不知道怎么利用这一优势。”纵观中投公司的发展历史,它的规划投资缺乏战略系统性。而能源是所有投资中虚拟与实体因素最为复杂的领域。中投并不是投资在自己能够掌控的领域,也不知道怎么将产业资源与能源公司对接。
对此,冯跃威认为:“我国的投机基金如果还像以前那样,投资的范围仅局限于金融领域,今后发展的路径会越来越窄。目前,中投的这种走法是很正确的。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说,也是百利无害的。”
刘毅军教授指出:“中投公司管理着我国巨额的外汇,任何投资行为的核心都是为了让资本保值增值。企业早期的投资行为都是金融产品的组合投资,风险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非金融产品的投资,在最近两年也在逐步增加。”
可是,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中,我国实业公司并购国外资源性公司经常遭遇严重抵制。除此之外,还会遭遇更多的资源价格风险。而对于该行业稍陌生的我国主权投资基金,投资行为也一样如此。2007年5月,石油国家的财富基金占全球主权基金的2/3。但由于2008年下半年油价下跌,造成石油出口国的主权基金资产严重缩水。一旦遇到这样的现实,投资基金除了等待经济回升、油价回升外,那就必须面对资产缩水的惨境了。
冯跃威指出:“中投获得股权后,这部分资产的价值会随着油气资源价格、汇率变动,因此收购资产的收益率也在随时变动动。什么时候实现价值最大化,要考虑后续实时跟踪资产价值。当并购资产价值随着油价等因素下降到某一止盈点的时候,投资基金应该考虑选择战略性的退出。究竟什么时候投资实现了资产价值最大化或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才能选择退出,还是个难题和关键点。”
对于中投公司未来的投资,冯跃威给出了建议。中投应该与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合作,与石油领域的专家团队进行密切的咨询与沟通。让专家团队帮助评价收购资产的实时价值,确定这一资产的收益率何时才是止盈点,提示中投何时可以继续持有甚至追加投资,乃至最终退出这一资产。这才是中投当前和今后要考虑的重点工作之一。
信号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顺差形成,中国储蓄了大量的美元,但是美元价格不断下降,中国储备的美元资产价值也在贬值。在这样的现实压力下,中国投资基金必须寻找资产保值增值的更好出路。中国投资公司此次与法国苏伊士的联手,显然已经明显地跨越了金融投资领域。就是基于现实的考虑,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此次中投与法国苏伊士的合作,具有一定的信号意义,表明中投开始投资于能源实业领域。”孟庆轩教授如此分析,对中投来说,投资战略资源,比投资国债要好得多。债券的收益率低,到期时间也长。投资能源行业,将来的收益率可能会更高。中投此举可以发挥大量外汇储备的作用。它拿到好的战略资源后,今后无论是持有还是转让,投资收益都会很好,意味着将来会有更多的外汇收入。
刘毅军教授指出:“我国在海外投资方面一般比较谨慎,为了控制风险,在外汇投资的审批上很严格。中投公司的这次收购行为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经验,给今后我国投资基金注重非金融资产的投资上,创新了方式。”
冯跃威对此举则评价道:“从示范性、战略性角度来说,中投此次举动怎么评价都不为过。”中国各种类型的投资资金,包括民营资本、国有企业、金融财团,都可以这种方式参与全球经营,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以这种战略模式经营,才能让企业生存得更好。
“虽然日本的GDP是下降的,但是日本GNP却在上升。这就是因为日本企业海外上万亿的投资收益率都相当不错,资源资产升值的红利支撑了日本经济。”冯跃威表示:“就目前的现实来看,中投这样的投资越多越好。像日本的很多投资基金和企业财团都是通过股权投资、参股经营或直接投资参与资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并成功地进入到全球的能源市场。”
孟庆轩博士认为:“这种方式今后一定会有一个推广的过程,包括对其他资源行业的参股投资、多种资金参与的投资;从国有企业资本到民间资本,再到地方资金等都可以参与类似的投资。”
持续创新
目前,中投公司的投资战略是混合型的,一方面表现为代表国家进行对内战略投资,另一方面则是进行商业化的海外组合投资。两类投资在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选择、绩效评价等方面均存在重大差异,因而难以同时兼顾。
此次与法国苏伊士的合作,表象上看是中投作为公司参与的股权收购,事实上,虽然投资基金不一定是国家层面的,但主权基金一定意义上贯彻了国家的战略意图。“国家提供了一种大环境,为投资基金发展更多样化的方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刘毅军教授表示。
刘毅军进一步指出,中投作为投资公司获得股权,虽说不以直接获取油气资源为目的,但也是逐渐渗透的。我国投资机构企业从间接效果上,可以更多地渗入能源实业领域。而从国家战略意义来看,现在企业购买的资源企业股份,相当于未来油气资源价格看涨时,现在拿回来的一部分资源资产。某种程度上保证未来能源安全,也与直接获取资源连接起来,相当于平抑了今后资产涨价的部分风险。
从能源安全新方式的角度来说,这次合作的意义于公于私,显然都有积极意义。那么,这种新方式,在我国其他企业类似的投资中,是否可以复制呢?
孟庆轩博士表示,中投当前的这种投资,对同类型的企业是可以参照的,但需要企业有很强大的资金实力。崔新生教授则认为,这种本来很常规的合作,没有复制的价值。这一次只是中投自身产业投资的专业性局限,而且合作还只是开始。
对此,冯跃威表示,所有企业的兼并收购都是不可复制的。因为每个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经营方式都不同。中投当前的这种投资行为,是一种经营方式的创新,今后这种方式还可以进一步创新。只有进一步创新,中国企业才能走出适合自己的路径,不同于西方模型的发展方式。中投这样的投资方式,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而这还有个过程。不管怎样,未来大公司的交叉合作,将是一种趋势。
刘毅军还表示:“从目前主权基金投资的角度来说,参与石油等战略资源的投资,投资公司一般很难进行生产运营的干预,直接获取资源是有一定难度的。我们还要继续拓展经验,继续创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