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怎样遏制房地产投机
2011-11-03朱松岭
■朱松岭
台湾当局怎样遏制房地产投机
■朱松岭
台湾当局为了平息民怨、遏制炒房,出台、准备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用法律手段平抑房价、健全房屋市场,实现“居住正义”。
朱松岭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研究员
房价飙涨,偏离了都会地区人口所能承受的价位,普通民众买不起房已成为台湾十大民怨之首。台湾当局为了平息民怨、遏制炒房,出台、准备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用法律手段平抑房价、健全房屋市场,实现“居住正义”。
自2004年以来,台湾房地产市场行情直线攀升。其中,台北房价已从2004年的每平36.1万元(新台币)上升至2011年的每平79万元(新台币),房价高居全球第四,投机炒房客导致整个台湾房地产市场混乱。2011年3月10日,台湾行政当局为遏制房价恶性上涨,宣布修正后通过的“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俗称“奢侈税草案”,实为房地产投机交易特别税),并于4月15日经立法部门三读通过。
台当局课征奢侈税,是调降遗赠税之后的配套方案之一,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各地区调控房价的一般做法。具体来讲,台湾当局拟于2011年7月1日开征奢侈税,凡一年及两年内转卖房屋者,加征10%-15%的税收;2011年7月1日,开始在台北市开征豪宅税;对台北市及新北市房贷成数降至60%。针对出售持有未满一年的非自用住宅(含商办、房地、店面、建筑空地等)不动产的行为,台当局拟征收15%的税收,持有满一年未满两年者,则拟征收10%的税收。当然,台当局也采用免税手段遏制房价的不正常上涨:出售给政府机关的不动产免税;区段征收、农地农用等不动产,不课土地增值税;政府征收前转移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免税;出售继承或受赠取得的不动产免税;其他经台湾财政部门核准的不动产交易免税。
台当局奢侈税草案公布后,如春雷初动,房市转凉。征收奢侈税对拥有多套房屋并短期进出的投资型买方影响甚大。台湾六大都会区二手房成交价下调1%-8%,新北市成交价甚至下降8.6%。岛内房地产行情及营建类股票价格直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恶性房地产投机行为。然而,这种税收只是针对两年内的非自用住宅转手征收,且征收奢侈税的手段虽然可以达到以价制量的效果,但也会影响到个人消费和政府税收,从而难以达成租税公平的目的。因而,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
为了弥补M型社会中住宅市场供需机能失调、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住宅问题,台当局提出“社会住宅设施方案”、“合宜住宅”和“现代住宅”等新住宅政策。
“社会住宅设施方案”是计划以房屋租金补贴、贷款购置住宅利息补贴为主,兴建只租不卖的社会住宅为辅,通过台湾当局制定相关办法,授权地方政府执行。这一政策鼓励民间参与兴建,避免穷人或其他弱势群体被贴上标签,以达成穷人与富人混居的目的,并降低现有房屋的空置率。但是,这一政策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比如,台湾当局推动社会住宅牵扯的层面相当广泛、复杂,还需要取得民众需求与政府财政能力之间的平衡点。
“合宜住宅”是以出售为主,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一定收入以下的无自有住宅家庭。“现代住宅”则是参考了新加坡的组屋模式,由政府出地,民间出钱,住宅推出后可以自由转售。
当前,台湾内政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住宅法》立法,以期在全台各地展开兴建社会住宅工程,并通过土地取得、租税减免等有利因素,鼓励民间业者参与解决民众居住问题。
恶意炒房者除一般投机客外,还包括为实现资金增值的寿险公司等。寿险公司往往挟巨额资金买地、屯地,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截至今年2月底,台湾寿险行业投入不动产的金额已突破4200亿元(新台币),创下历史新高。为了减少寿险公司不正当炒地,规范此类金融机构过度介入房地产行业,台湾当局“金管会”已初步拟定“保险业办理不动产投资修正草案”,落实约束寿险公司的炒地行为。
该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寿险业者若要购买空地,将提高RBC计算风险系数。RBC(保险业资本适足率)是衡量保险业财务健全度的指标,愈是高风险的投资,愈需要更多的资本支持,调高风险系数,保险公司大股东就须增资。“金管会”针对保险业转投资做出重大变革,就是希望从财务面阻隔保险资金介入经营权争夺的空间,约束寿险公司过度投机购买空地。
台湾当局所采取的上述手段已经引起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波动,也将进一步引发后续效应。当然,其中有些手段治标不治本,这些法律手段所发挥的效果也只得进一步观察,但总体上会在一定时间段内起到遏制房地产过度投机的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住宅交易市场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