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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创作论中的“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

2011-11-02吴建民

河池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乐记文学创作感情

吴建民

(徐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古代文学创作论中的“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

吴建民

(徐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是古代文学创作论的两种基本观点,对于古代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产生于六朝时期的“物本感应”论强调自然之物为文学创作之本源;生成于唐代的“事本感应”论强调社会生活之事为文学创作之本源。二者都受《乐记》的影响,比较而言,“事本感应”更深刻地反映了古代文学的创作实际。

物本感应;事本感应;文学创作论

“感物”论作为作家审美感情的生成理论,是古代文学创作论的核心。因为古代文论家历来认为,文学创作的关键是“感于物而动”[1]204,即作家感受客体外物而产生心灵之“动”,萌生出各种审美感情,从而导致创作发生。以“感于物而动”为核心的创作发生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系统,促使作家“心动”而产生审美感情的那个“物”,是个广义概念,既包括形形色色、缤纷多彩的自然之物,也包括复杂多样、巨细无端的现实生活之事。叶嘉莹女士说:“情志之感动由来有二:一者由于自然界之感发,一者由于人事界之感发。”[2]26“自然界之感发”可称之为“物本感应”,“人事界之感发”可称之为“事本感应”。“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构成了古代审美感应论的两种基本模式,这两种感应模式对于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古代文论史上,从对“物本感应”的认识到对“事本感应”的强调,是一个思想不断发展、深化的过程。

一 、“物本感应”

“物本感应”是古代审美感应论最早形成的基本观点,此观点强调自然外物是触动作家产生审美感情的动因和根源,认为作家在自然外物的感召下,心灵摇荡,思绪飞扬,从而产生审美感情。所谓“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3]14;“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4]693;“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5]1等,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物本感应”论受《乐记》理论模式的影响,但思想渊源在《周易》。《易传·系辞》云: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周易·咸卦·彖传》云: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系辞》认为,八卦之作始于“观物取象”。《彖传》认为,天地相感而化生出大千万物,万物之生成是天地、阴阳等对立二因素相互感应的结果。《周易》虽不是论述文学创作问题,但“观物取象”的方法和“感而化生”的原理,却体现了文学的创作基本规律。因为“物”是文学创作之最终本源,作家创作必须从“观物”开始。“观物”而必有所感,“感”而化生出审美感情,审美感情是“感物”的结果。正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所疏:“感物而动,谓之‘情’也。”感情生成于“感物而动”,孔颖达的注疏科学地揭示了感情生成的真正原因。

《乐记》最早将“感物生情”的思想应用于艺术创作理论的阐释,提出了“感于物而动”的观点,从而影响了后来的“物本感应”论。《乐本》篇云: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此论明显受《周易》“感物化生”思想的影响。《乐记》认为,乐之产生在于“心”,“心”之所动在于“物”。“物”是艺术家的审美感应之源,也是审美感情的生成之源和艺术作品的生成之源,《乐记》之论可概括为如下创作图式:

《乐记》的这种由物而心、由心而乐的理论模式,几乎影响了整个魏晋南北朝的文学创作发生理论,从而导致了“物本感应”论的生成。陆机《文赋》云:“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云:“人秉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诗品序》云:“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感诸诗者也。”这些论述都是强调自然之物对文学创作具有本源之意义,与《乐记》所说的“物”在内涵上是有所不同的。但“物本感应”的理论模式受《乐记》影响,与《乐记》的思想原理是相通一致的。

古代文论家之所以最初把自然之物作为审美感情和文学创作的发生之本,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受《周易》、《乐记》等重要经学典籍的思想影响。《周易》作为中华民族的智慧之源,它所构筑的思想原理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理论都具有极强的制约性,甚至具有“定格”之作用。因而,“观物取象”的方法和“感物化生”的思想不可能不影响其后的文学艺术创作理论。《乐记》论音乐之创作,实际上就体现着《周易》的思想和方法。所论述的虽然是音乐之生成理论,但其原理与文学之生成理论是完全相通一致的。因而,陆机、刘勰、钟嵘诸人论文学创作之发生,都直接受《乐记》之影响,所阐释的由物而心、由心而文的创作原理,皆未出《乐记》之理论框架。《周易》、《乐记》作为十三经的组成部分,属儒家经学之元典,在古代学术史上具有至高的地位,对其后的文学理论家产生深远影响,当在情理之中。

二是以农为本的社会性质。中华民族生息繁衍于黄河中下游地区,这里土地肥沃,利于农业生产。北部广袤的草原、西部崇峻的高山和荒凉的大漠,成为限制古人外出的天然屏障。东部的大海开阔无涯,古人难以跨越。南部十万大山及落后的蛮夷之族为华人所不屑一顾。这种封闭而独特的经济地理环境使先人们固守在自己的土地上,经济的自给自足使中国古人无需外出从事冒险性经商贸易活动,自然形成了封闭保守的农业经济,农为本商为末是中国古人万世不变的至理名言。农业文明与自然界的关系极其密切,大自然成为先人们衣食生计的根本来源,生命生存依附于自然,这使先人们对自然产生亲近、热爱之情,大自然成为古人们最为关注的对象,是十分自然的。关注自然、热爱自然从而把自然万物作为文学艺术的表现对象,成为文学艺术创作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并不偶然。所以,“物本感应”把自然之物看作创作发生之本,实属正常。自然变化、四季流转,关系着农业生产、国计民生甚至社会的安危,也关系着文学艺术的创作的兴衰变化,自然外物是古代文学家艺术家最为关心的对象之一,也是最使古代文学家艺术家动情的对象之一。他们面对自然而有“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的感叹,亦属正常。重自然的思想意识而使古代文学家、文论家把自然看作创作之本,农为本的社会性质、经济状态最终也就构成了“物本感应”的社会背景。农业社会也促进了自然山水文学以及借自然景物来抒发审美感情之文学的繁荣。农业社会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使人们劳作于田园,寄情于山水,形成了人与自然的融和、亲切。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充分反映了人与自然的这种亲和关系,花草山水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都是可亲可爱的对象,浸透着人的情怀的山水田园诗、自然景物画,正是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关系的艺术写照。这种将自然万物与人的情感浑化为一的古代文学艺术作品,构成了“物本感应”的艺术土壤。“物本感应”也正是对此种文学艺术创作的理论总结。

三是“物”的审美特性。中国古人亲近自然的态度,产生了物我相通、“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6]14。物我齐一而使中国古人很少像西方人那样以科学的态度、理性的眼光看待外物,甚至把物当作研究或征服对象。而是不自觉地以“移情”的眼光、审美的态度看待自然万物,自然万物是与人性通融、活泼灵动的生命体,因而,物我异质而可同构、天人相去而能合一。在中国古人的眼中,“物”从来不是与人无关的纯客体存在,而是与人精神相通的审美存在,万物皆有其“神”,不但梅、兰、竹、菊是一种审美的存在、精神的存在、生命的存在,能与人进行感情的契合、精神的沟通,所有的“物”都表现着人的感情精神。物的不同特征、形状、色彩与人的感情存在着一定的对应性。陆机《文赋》说:“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说:“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郭熙《林泉高致·山水训》说:“春山烟云连绵人欣欣,夏山嘉木繁阴人坦坦,秋山明净摇落人肃肃,冬山昏霾翳塞人寂寂。”春花秋叶物色各异,文学艺术家对其观照后的感受亦不同,产生或悲或喜的感情。在中国古人看来,“物”具有本然的审美特性,对人具有一种审美感情的感召作用。“方思之殷,何物不感,曲街委巷,罔不兴咏,水泉草木,咸足悲焉”[7]15。苏轼《南行前集序》云:“山川之有云,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山川草木充满勃郁表现于外的物色风采,刺激人的感官,感召人的情怀,既使作家“虽欲无有”审美感情,但却做不到。所以刘勰说:“物色相召,人谁获安?”[4]693不同的“物”能引发作家产生不同的感情,物我在感情精神上能够沟通。这种消融物我界限、以艺术眼光看待万物的审美意识,与西方现代格式塔美学的异质同构意识十分类似。格式塔美学认为,“物”皆有一定的感情表现性,如垂柳的形状表现着哀伤、缓慢柔和的舞姿表现着悲情等。但中国古人的这种审美意识是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上和长期的艺术实践中积淀起来的,包蕴着极其深广的思想文化内涵。

四是审美意识的发展。虽然自然景物具有美的特征,但只有当人的审美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自然美才能进入人的审美范围,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从而引起人产生对应的美感。“物本感应”论的高潮是魏晋南北朝,此时正是中国古代“人”的觉醒、“文”的自觉时代,也是古代审美意识的蓬勃发展时代。自然美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进入了古代文学家艺术家们的视野,并成为文学艺术表现的重要对象。田园诗的出现、山水诗的兴起、“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4]694的模山范水文学潮流的流行,都是审美意识高度发展的体现,也是“物本感应”理论生成的肥沃土壤。此时的理论家们谈到文学创作之发生大都强调以自然之物为本,实属正常。

二、“事本感应”

“事本感应”的思想直接生成于《乐记》。《乐记》提出了“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等一系列理论命题,这些命题中的“物”,主要就是指社会生活之事。其理由是,《乐记》认为音乐与社会政治是密切相关的,《乐本》篇云:“乐者,通伦理者也。”“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乐本》的这些论述说明,音乐与社会“治道”相通。“审乐”之所以能“知政”,是因为在音乐之中包含着社会政治内容,而这种社会政治内容又是“感于物而动”的结果,那么,音乐中的社会政治内容只能来自“人心”所感的那个“物”,此“物”只能是社会生活之事,甚至是重大的社会历史政治之事。当这种重大的社会历史政治之事使“人心之动”后,创作出“与政通”、“通伦理”的音乐,此乐才具有“知政”和“治道备”的社会政治功能。所以,《乐记》所说的使“人心之动”的“物”,实为社会政治之事,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文论家所强调的自然之物是不同的。《乐本》在论及社会政治与音乐生成的关系时还说:

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不同的社会政治产生不同内容的音乐,社会政治之“事”是“人心之动”的根源。此论被《毛诗序》所接受,并运用于阐释诗歌创作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毛诗序》论变风变雅之创作时说: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这是说,诗人有感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等重大的社会政治事件,而产生忧虑深沉的政治感慨,从而萌发创作之思,并创作出“变风变雅”之作。《毛诗序》解释“风”及“雅”时又说: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

《毛诗序》的作者在这里直接提出了“事”的概念,但未从创作论的角度展开论述。东汉经学家何休曾提出“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8]5之说;班固谈汉乐府民歌之创作时曾说:“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9]572他们虽然都涉及到“事”的创作本源意义,但理论自觉性不强,“事本感应”的思想仍处于萌芽酝酿的状态。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物本感应”论的盛行,文论家对“事本感应”的认识终未能上升到自觉的理论高度,最重要的阐释是钟嵘在《诗品序》中对诗人创作原因的解说:

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或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又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娥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

钟嵘看到了诗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遇的种种不幸事件对诗歌创作具有重大作用,这种“事”是诗人的感应之本,构成了创作之源。钟嵘强调个人的不幸遭遇对感情产生和创作发生的重要性,对《毛诗序》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毛诗序》所说的“王道衰,礼义废”等重大政治事件触发诗人所产生的只能是与国家政治相关的政治感慨,而钟嵘所说的个人不幸遭遇触发诗人产生的是个体的痛苦悲伤之情,此情更具有审美的意义,更能逗发读者的审美兴趣,而且也更适合文学去表现,更符合古代文学创作 (特别是诗歌)的实际。但遗憾的是,钟嵘终未能明确提出“事本感应”论这种理论主张。

正式提出“事本感应”的理论家是白居易。白居易在自己大量的讽谕诗创作实践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社会生活之“事”是诗人创作发生之本的理论论断。他在《策林第六十九》中说:

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在白居易看来,诗人感触生活之事,必然产生对应的感情,随之带来情兴的抒发和诗歌的形成。这里,白居易十分明确地指出了社会生活之“事”是导致诗歌创作发生的根源所在。白居易的论述可概括为如下创作图式:

白居易的论述标志着“事本感应”论的正式产生。之后,强调社会生活之事对于文学创作具有本源意义的文论家甚多。如宋初孙复《答张浻书》云:“故文之作也,必得之于心而成之于言。得之于心者,明诸内者也;成之于言者,见诸外者也。……必皆临事摭实,有感而作。”梅尧臣《答裴送序意》云:“我于诗言岂徒尔,因事激风成小篇。”欧阳修《诗本义》说:“诗之作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明初宋濂《答章秀才论诗书》云:“诗乃吟咏性情之具,而所谓风、雅、颂者,皆出于吾之心,特因事感触而成,非智力所能增损也。”清初王夫之把作家“身之所历,目之所见”之事之物,视为创作必须经过的“铁门限”[10]55。金圣叹把小说创作看作是“因文生事”,所生之“事”虽为虚构,但其根源仍在社会生活。

“事本感应”对于古代文学创作论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事件作为引起创作发生的根本原因,强调现实生活事件对于文学创作具有本源意义和制约性影响,从而强化了文学创作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对于叙事性文学的创作,“事本感应”具有更为直接的意义,因为叙事作品所写的内容主要是社会生活之事。“事本感应”论表明,作家只有投身于现实生活,才可能萌发创作冲动,创作出美轮美奂的作品。实际上这一理论对于古今中外的作家创作来说,都具有切实的指导意义,因为感应生活之事是古今中外作家创作必须经历的“铁门限”。

在当代,“事本感应”论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绝大部分文学理论著作或高校教科书,都有文学与生活的关系这部分内容,都把社会现实生活看作作家创作的本源,都是强调社会生活对于文学创作具有制约作用,从而要求作家必须投身于社会现实生活。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曾指出,作家“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然后才有可能进入创作过程。”巴人说创作“必须有生活基础,……因为所写的一切都有生活基础。”[11]157当代文论家的此类论述不胜枚举。此类论述表明,当代文学创作论的实质精神与“事本感应”论是相通一致的。

三、“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之比较

“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都是古代文学创作理论的重要观点,都对古代文学创作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比较而言,“事本感应”比“物本感应”更深刻地反映了古代文学的创作实际,具有更积极的意义和更大的价值。因为感于生活之事而创作的作品,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主流。而“物本感应”则有十分明显的弱点,主要表现在过于强调自然之物对作家审美感情产生的影响及对文学创作的本源意义,而对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生活缺乏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自然景物确实是引发作家萌生审美感情的重要因素,特别是那些描写自然风光山水景色作品的创作,如李白之《望庐山瀑布》、杜甫之《春夜喜雨》、杜牧之《山行》等。但是,真正引发作家产生创作欲望、促动作家进行创作的更重要因素,是社会生活之“事”。因为社会生活之“事”与人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重要,作家在生活之“事”触发下而产生的审美感情更加丰富多彩,更具有打动人心之力量,所创作的作品也更有价值。因而,“事本感应”对古代文学创作理论来说,更为重要。

虽然“事本感应”论深刻地体现了古代主流文学的创作实际,但其生成却晚于“物本感应”论,即本于事的文学生成早而“事本感应”论则生成晚。王国维说:“人类之兴味,实先人生而后自然,……故古代之诗,所描写者,特人生之主观的方面,而对人生之客观的方面及纯属于客观之自然,断不能以全力注之也。”[12]299“人生之主观的方面”,是指诗人有感于生活之事而产生的主观感情。普列汉诺夫说:“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13]106中国古代文学的历史发展正是如此。中国古代早期文学如《诗经》、《楚辞》、汉乐府等都是描写人生的“事本感应”之作,作者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而创作出来的。六朝人“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自然景物,从而出现了描写自然景物的田园山水诗。按照学理,既然中国古代文学之创作是“先人生而后自然”,以文学为土壤的文论也应该先产生“事本感应”论,后产生“物本感应”论。但事实正相反,“物本感应”论先于“事本感应”论产生。其原因主要在于六朝时出现了大量描写田园山水自然景物的文学作品,在这种文学土壤上产生“物本感应”的创作理论,是很正常的。反过来说,六朝出现的“物本感应”论,正是六朝人“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自然景物之审美观念和创作观念在理论上的体现。虽然“物本感应”论体现了六朝理论家对自然景物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理论家们审美意识的空前提高,但这一理论的毛病,使“事本感应”论的提出成为必然,因而,唐代产生的“事本感应”论是对“物本感应”论的发展和升华,也是对古代文学创作最重要本源认识的回归。从“物本感应”论到“事本感应”论,反映了中国古人对文学创作理论认识的不断发展、深化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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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bjective things give birth to emotion”and“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society give birth to emotion”in the ancient literary creation

W U Jian-m in
(School of L iterature,Xuzhou Normal Un iversity,Xuzhou,Jiangsu 221116,China)

“The objective things give birth to emotion”and“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society give birth to emotion”are the basic points in the ancient literature creation,which both have an important and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ancient literature creation.“The objective things give birth to emotion”brought in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 emphasizes that literature creation originated from natural things,while“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society give birth to emotion”brought in the Tang Dynasty emphasizes that the origin of literature creation came from the society.Both of them are influenced by“Music”.By comparison,“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society give birth to emotion”reflects the reality of creation of the ancient literature more profoundly.

the objective things give birth to emotion;the experiences from the society give birth to emotion;the literary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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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9021(2011)01-0033-05

2011-01-20

[责任编辑普梅笑]

吴建民 (1957-),男,安微毫州人,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古代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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