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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视角下的第三方支付发展之路

2011-10-23宋天翼

关键词:支付宝账户电子商务

宋天翼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北京 10008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京 100871)

银行视角下的第三方支付发展之路

宋天翼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北京 10008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京 100871)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更为微妙的变化。笔者试图从银行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支持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给银行带来的机遇挑战两方面出发,介绍了两者竞争合作的博弈关系,同时通过对银行进入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两大主要困难的分析,最终提出中国第三方支付的前景构想,即“商业银行应采取母子公司型控股公司模式,以成立第三方支付子公司的模式介入第三方支付,在中央银行统一管理下,与现有的民间第三方组织形成市场竞争”。

第三方支付;银行;控股公司;电子商务

DO I:10.3969/j.issn.1671-2714.2011.02.008

“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一个公共的、可以信任的中介,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商家和消费者对信誉和安全的要求。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大约有 30-50家,排名领先的 4个分别是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电子支付和快钱。根据易观国际发布的“2010年第 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第 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2 081.6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达 1 999.4亿元,环比增长 13%。预计到 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 12 000亿元。[1]

一、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的关系

(一)银行为第三方支付的实现提供支持

1.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物理账户必须在银行设立。第三方支付主体在法律上被定位为支付清算组织而非金融机构,而根据中央出台的《电子支付指引 (第一号)》[2],发起电子支付的主体必须是银行,非银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只能是从事接收、传送电子支付指令或电子支付数据交换的服务,将不能设立支付账户发起电子支付交易。因此,电子支付账户必须是在银行开立的支付清算账户,这就意味着,网络第三方平台实际上只是电子商务中用户与网络银行之间的中介机构,它通过与各方之间签订不同的协议,协助网上交易资金的划拨转移。

2.银行为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传递提供技术保障。网络交易中同时传输两种信息:交易信息和支付信息。这是两种相互独立的信息,分别由电子商务平台和银行处理,必须保证这两种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无关的第三者阅读。具体来说,电子商务平台不能看到其中的支付信息 (如信息卡号、授权密码等),银行不能看到其中的交易信息(如商品种类、商品总价等)。这就要求支付网关一方面必须由电子商务平台以外的银行或其委托的卡组织来建设 (如银行、银联的支付网关),另一方面该网点不能分析交易信息,由此,为了实现电子商务交易与银行资金交易的连通,银行协助建立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商业银行通过为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支付网关,相关的网上支付指令通过银行网关最终进入银行的后台处理系统,进行资金的最终处理。[3]

3.第三方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交易流程中的实例。以淘宝网购物流程为例,直观地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用户之间的关系 (见图 1)。

图1 交易流程

(1)网上购物。买家 A通过电子商务网站进行购物,产生的“交易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传送给卖家 B,在此过程中银行并不获知此相关信息。

(2)用户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中充入“资金”。在此过程中,买家A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入口,使相关网上支付指令直接由银行网关进入银行的后台处理系统,实现“交易信息”与“支付信息”传递的相互独立性,最终在银行进行资金的处理 (即银行 1在核对信息后把用户A在该银行的资金转移至支付宝的银行账户),与此同时,银行将信息通知支付宝,支付宝在其 A账户中增加相应数目的虚拟资金。

(3)支付。买家 A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支付虚拟货币,支付宝在 A的账户内扣除相应数目的虚拟资金,同时通知卖家B,买家已经完成付款。

(4)发货。卖家B向买家A实际发送实际货物。

(5)收到货物后确认资金的转移。买家 A在收到货物后完成确认等操作,具体来说,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确认支付,此时B在其支付宝的账户中增加了相应数目的资金;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评价等操作。

(6)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中提取相应资金。在此过程中,卖家B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出提取操作要求,支付宝在审核后,通过银行 2的支付网关提交支付信息,银行 2将资金从支付宝的账户转移到 B在银行 2的账户,并反馈通知支付宝,后者在B的支付宝账户里扣除相应的虚拟资金。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给银行带来的机遇

1.对银行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吸纳存款最好的渠道。在网络交易中,由于用户使用不同银行的账户,因此通常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各银行都有相应的托管账户,而在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4]中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此外,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10%。这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要把所有的备付金转到一家银行托管,如果交易量越大,机构需要存入更多的资金。以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为例,其日均资金沉淀规模约为 100亿元,备付金保证金需 10亿元以上。对于银行来说,这些资金无疑成为争抢的目标。

2.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对各银行电子支付等应用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的中间位置,联结着银行和众多用户,是电子支付产业链的重要纽带。网上支付需要用户接触网上银行业务,通过网上银行的支付功能进而熟悉了网上银行的其他功能。艾瑞咨询根据Mercator Advisory Group发布的数据发现,截至 2010年 6月底,中国市场有 22.7亿张银行卡,包括 2.1亿张信用卡和 20.6亿张借记卡。2010年上半年,银行卡网上支付总额达到 4.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上涨 62%,发展速度快于发达的银行卡市场以及大部分处于发展中的市场。[5]

3.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探索新的支付手段、技术,进行市场开拓,客观上为银行进行了风险探索。从银行角度来看,在电子化进程中,借助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功能,是事半功倍的选择。商业银行更偏重的是贷款产生的利息,转账、支付等业务的手续费所占比例很小;第三方支付则不同,它是为交易的支付过程所服务的。第三方支付为银行带来的大量收单量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比银行本身更具优势,换句话说,第三方支付正在助推银行的电子化进程。

目前,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开拓,网上支付的风险也逐渐显性化,并被予以良好的控制。以“国际信用卡收单业务”为例,国内各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国际信用卡支付风险防控方面已经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CTOPAY设立商户评级制度,新客户签约时按行业给予相关评级,评级制度与滚动资金支付比例相关;环迅支付也对其反欺诈系统AFS进行了全面升级。有观点认为,当银行认清这些显性化的风险后,可以从第三方支付企业处获得现成的解决办法,他们必然会切入网上支付领域。一旦银行进入网上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生存空间将毫无疑问地受到挤压。[6]

二、银行介入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困难

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既有时下的合作利用,又有未来潜在的竞争。银行若能仿照第三方支付,例如在电子支付过程中提供支付担保等中间业务,那么有许多优势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无法比拟的。

首先,银行介入第三方支付行业没有现行法律下的信资问题;其次,鉴于银行不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相应的网关通道,相比现有的机制会更为便捷安全;再次,银行在信誉、交易成本等诸多方面上相比第三方支付中介更有优势。银行介入第三方在法律上允许,在技术上可行,又有诸多先天优势。因此,对于银行至今仍未进入该领域与现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展开竞争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如下两点重要的理由。

(一)各银行间因利益驱使无法达成共识

若要实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广泛应用,就必须实现跨银行的合作,而银行间合作关系的建立存在很大的难度,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对资金的争夺。

第三方支付机构都会在每日的交易过程中累积巨额的沉淀资金,而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入唯一银行托管账户,交由银行进行相应的资金管理,例如,支付宝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协定》。资金对银行而言是经营和生存的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银行可以通过利用第三方支付在电子商务中所产生的沉淀资金,获得大量的存款业务,以提高自身盈利。

同样,若银行自身从事第三方的相关业务,由于其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能合法利用这两部分的资金,即交易过程中的在途资金和交易前后暂存的资金。显然,各家银行都不愿轻易地把自己的资金“存放”在其他银行进行托管,把利益拱手相让,可见一旦有银行介入第三方的相关业务,也很难与其他各银行达成协议,其平台应用就会仅局限于自身,无法进行推广。因此,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仍是其涉足在线支付行业目前唯一可行的发展道路。

(二)网络消费的群体和习惯已经形成

随着这几年电子商务在中国市场的迅猛发展,中国的在线支付市场保持着迅速的发展态势。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集中度较高,前四位的厂商占据了 91.1%的市场份额。而支付宝和财付通等少数支付服务商在个人用户端的规模优势难以撼动。

根据易观国际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2 081.6亿元,支付宝占据半壁江山,交易规模占 50.6%,其次是财付通、Chinapay、快钱、易宝支付等;同时,截止到 2010年 3月 15日,支付宝的注册用户数首次突破 3亿,占国内网民的 70%以上;此外,其不仅局限于网络购物,还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水电费代缴、手机费代缴、信用卡还款等。种种迹象表明支付宝已成功融入国民生活,进入大众化应用阶段,成为当前互联网上继电子邮箱、即时通信等应用后的主要基础应用之一。

由此看来,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自身在网络消费中已有的客户群体,及其已被普遍接受的消费习惯等领先优势,银行短时间内几乎不能动摇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地位。

三、银行涉足第三方市场前景规划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控制

早在 2009年 3月下旬,银监会曾向各大银行下发《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在文中共提出五大风险,分别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风险、网络黑客盗用资金风险、信用卡非法套现风险、发生洗钱等犯罪行为风险以及法律风险。

同时,网络第三方支付中的沉淀资金风险会造成金融风险,它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货币运行速度和资本流动性等问题。由于中央银行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三大传统“法宝”来维持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特殊”关系,并利用这一“特殊关系”来传导其货币政策,发出银根松紧的信号,以此调节宏观经济来保障其货币政策的实施。一旦“传导中介”的重要性减弱,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实施将大打折扣。[7]因此,把第三方市场的规范纳入整个中央银行的监管体系之下,已成为刻不容缓之事。

对于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可以借鉴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第三方支付主体的定义上,明确定义第三方为非金融机构,作为民间清算体系的一部分而存在,第三方机构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并交由银行进行相应的资金管理。同时,由中央银行统一管理,借鉴欧盟的牌照制度对第三方支付实行牌照制度,制定准入、准出规定,提高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体质量,降低第三方支付过程中的风险[8](见图 2)。

图2 第三方支付前景图

(二)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产业规划

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着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和无法替代性,在长时间内,现有的机构依然存在。而第三方支付市场有着广阔的前景,对于银行而言,如何扬长避短才是当务之急,即在有效地克服介入第三方支付业务时两大困难的同时,更能有效利用银行自身的一部分资源来提升其竞争力。笔者认为,银行若想涉足,则应采取银行业务母子公司型控股公司模式,成立第三方支付的子公司,与现有的民间第三方组织形成市场竞争。这种模式的特点[9]:母公司只经营银行业务,不涉及具体业务,但他对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子公司进行控股(见图 3)。

图3 母子公司型金融控股公司组织形式

2010年 9月 1日,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第三方支付又一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此外,第二代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的上线,也将引发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电子支付业务领域中竞争合作与关系的变化。“超级网银”是电子支付手段的基础之一,旨在方便用户,实现跨行转账、跨行查询。超级网银的出现,确实为各家商业银行在未来竞争中提供了一次占据制高点的机会,同时也为第三方支付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在可见的未来,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博弈还将继续,如何规范市场,提供可行的激励措施,并颁布有效的监管机制,利于银行介入后与民间第三方支付机构形成有效的竞争,使得第三方支付行业走向完善才是当务之急。随着其不断的发展,我国第三方支付必将走向历史的新阶段。

[1] 2010年第 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EB/OL].(2010-05-27).http://www.eguan.cn/cache/1194/87151.html.

[2] 杨固明,李保华.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刍议[J].金融经济,2006(8):143-144.

[3] 梅字.论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

[4] 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EB/OL].http://www.gov.cn/flfg/2010-06/21/content_1632796.htm.

[5] 2010年上半年中国银行卡支付总额达 4.5万亿人民币[EB/OL].(2010-11-05).http://www.iresearch.com.cn/Report/View.aspx?Newsid=126946.

[6] 周元英.支付宝业务扩展生猛,银行合作态度转向微妙[J].IT时代周刊,2009(1):44-45.

[7]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第三方沉淀资金问题及监管[J].南方金融,2007(9):34-37.

[8] 高秋美.网络第三方支付监管制度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9.

[9] 张细松.中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模式选择——基于商业银行全面介入的视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22(2):45-49.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of e-commerce,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third-party become subtler.This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of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third-party.Though introduction of themutual dependence between them and indicating two main difficulties that intervene the banksparticipating into the third parties'market,thispaper finallymakes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ceptof third-party payment in the future,i.e.,“commercial banks should adopt corporate parent holding company model and establish thepattern of third-party affiliates in order to intervene in the third parties'market,and finally develop themarket competition.”

Key words:third-party payment;bank;holding company;e-commerce

The Development of Third-par ty Payment from the Banks'Per spective

SONG Tianyi

(Information Schoo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Beijing,100083,China;National Development School of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F830.39

A

1671-2714(2011)02-0036-04

2010-06-25;

2011-03-02

宋天翼(1989-),男,浙江海宁人,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北京大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在读,主要从事宏观经济以及信息产业方面的学习研究。

(责任编辑 陈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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