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城乡规划的八个提醒
2011-10-23口述单晓刚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记录黄莎莎
■ 文/口述:单晓刚(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记录:黄莎莎
给城乡规划的八个提醒
■ 文/口述:单晓刚(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记录:黄莎莎
规划是政府的“第一资源”,要重视规划的控制作用。
提醒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作用。
城乡规划作为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从规划程序上看,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级政府谋划当地经济社会尤其是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从规划内容上看,城乡规划对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起到直接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从规划实施的法定性看,城乡规划为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和产业化发展上取得了建设发展权。
提醒二:以法定规划为规划主线,避免规划浪费现象。
首先我们要明晰一个概念,什么是法定规划。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简单的说,《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城乡规划体系属于法定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个层次。与法定规划相对应的是非法定规划,它的实质是对发展工作进行策划和研究,或为法定规划提供依据,或在法定规划的指导下进行深化,均需要以法定规划这一重要的公共政策媒介得以实现。
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法定规划与非法定规划的区别和作用,在城乡规划中以法定规划为主线,避免无目的地编制大量非法定规划,造成规划浪费。
提醒三:在规划中研究和体现具有贵州特色的城镇化。
针对贵州的社会历史条件和资源禀赋、地理环境状况,贵州城镇化发展模式必须是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多元化的主要方面包括:产业推动的多元化,主要是以矿业和制造业为推动力,或以商贸旅游为推动力,或高新技术产业为推动力,切忌雷同发展;城镇形态和景观形象的多元化,通过不同区域的地理环境条件和历史人文背景,构建出丰富多彩的、与自然生态相协调的城市形象和景观形象。
提醒四: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
贵州缺乏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大中城市,有必要通过发展大中城市有效拉动人口和产业聚集。但贵州地理环境条件差,城市发展存在土地和工程性缺水等资源门槛,各级各地政府要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规划,应科学地进行资源门槛和环境容量分析,理性确定城市规模,并根据资源和人口分布特点,科学制定出城镇体系规划。
提醒五: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工业化和城镇化协同发展。
即一方面在城乡规划中考虑产业规划,为城镇发展寻求经济和就业支撑;另一方面在设立产业区时充分考虑与城镇共生关系,将产业区规划纳入所依托城镇的法定规划。如果没有所依托城镇的支撑,项目落地和运行将面临程序障碍和困难。
提醒六:注意规划的实施时序。
城镇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规划实施的过程,而规划是有期限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地方政府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往往忽略规划期限,造成建设项目遍地开花,土地超前使用现象。应充分注意结合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根据地方经济实力和土地供应量,做好城镇建设尤其是新区拓展的进度策划。在策划中充分研究和利用市场资金和政策性资金,组织各部门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建立规范科学的项目库,有序进行基础设施和开发项目建设。
提醒七:重视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规划调整。
国务院规定对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两年一次的实施情况评估,此项工作我省已经启动,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对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来总结和调整发展思路,同时通过评估按程序确定对规划进行修改或调整。
以从江县“洛贯产业承接区”规划编制为例。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托贵广快速铁路和厦榕高速公路在从江县内设立洛(乡)贯(洞)产业承接区,同时规划县城新区。而这个新区的建设是从江县之前的总体规划中没有涉及的,就需要调整原先的总体规划,将洛贯产业承接区纳入其中,这样才具有合法性,从而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提醒八:充分重视镇、乡、村规划。
从城镇化拉动、实行城乡统筹、缓解城乡差别、巩固社会稳定出发,在着力推进中心城镇发展的同时,必须要充分重视一般镇和乡、村的发展和规划。各级政府应将镇、乡规划编制纳入工作计划,合理扩大镇区规模,完善功能,发挥镇、乡对农村的直接服务和最直接吸纳农村人口的作用。
(编辑/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