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真维斯楼”的商业行为与大学精神之争(11则)
2011-10-22
清华“真维斯楼”的商业行为与大学精神之争
近日,清华大学因将其校内第四教学楼冠名“真维斯楼”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直接以企业品牌命名教学楼,商业气息过于浓厚,更有网民直指此举为“卖身”和“大学精神的堕落”。面对群众质疑,学校已经开始与各方商讨此事,但无论结果如何,人们不禁思考:清华大学“真维斯楼”铭牌该不该摘,大学精神与商业行为又是否水火不容?
共存论
大学接受企业和私人捐赠,并回赠冠名,实际上是国际大学的普遍做法,只不过冠名的地方不同而已。
——西红柿蛋花汤
商业化中的创新、激励以及合作,正是大学精神的一部分。在商学院也将商业作为一门非常严肃的学问来对待。所以大学精神与商业精神之间,不一定是针尖对麦芒的冲突。
——罗静
大学也是要与社会接轨的,保持大学精神并没有错,但是这与让大学遗世独立是两种概念。大学的发展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而命名“真维斯楼”不正是对社会各界参与大学建设的一种鼓励吗?
——陈思妤
事件中最尴尬的恐怕是出资人。花钱也买不到尊重的真维斯,如果在一个自由社会,可以一咬牙自己办所真维斯大学,假以时日,成一方学术重镇也未可知。
——只喝可乐的猫
不妥论
“真维斯楼”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它违背了程序。与哈佛等国外私立大学不同,清华是公立大学,换言之,其资产、品牌与荣誉属全民所有,在没有广泛征求民意的前提下,谁也没权力将公有资产的“楼宇冠名权”卖给某家企业。
——爱慕羊
料想,让真维斯冠名教学楼,清华是极不情愿的。其难言之隐或许就在于清华目前面临着资金困境。但这样下去,清华校园终将变成商业街。学子们上清华变成逛商场?这很滑稽。
——豆腐脑
此举刺痛了教育的神经:教育之宗旨是教会学生正确的价值判断,大学却率先屈从于商业和金钱。同时还刺痛了管理机制:清华大学此举冠名“真维斯楼”经批准了吗?如果是自作主张,这种无视规定的心态很可怕,也让公众对大学能否胜任教育职责产生严重怀疑。
——乳酪蛋糕
理性论
大学之大,在大师;大师之大,在学问,在素养,在情操,在道德,在人格……这些才是一个优秀学府应该关注的。而其他的东西,我们或许不必苛责,毕竟,最终体现一个学府水平的是其精神,而非那些外在的命名。
——云目
不管是借教育之实行公益之名或是借公益之名营品牌之实,在市场经济时代,都无可厚非。但教育毕竟是教育,需要平衡公益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在运作方式、受众接受度等方面等都需要斟酌。
——學军
大学拓展收入来源,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应该是一件好事。光靠财政补贴和学费收入,只会加重纳税人和学生负担,但是,正如任何慈善捐赠一样,大学的社会捐赠必须纳入规范的管理,才能赢得社会信任。
——松花蛋
在多元时代下,只要不伤害社会公平正义,只要不伤害弱势群体,只要不把公款放进私人口袋,教学楼前挂牌不是什么犯禁忌的事。当下的世界很难做到教育与商业的纯粹划分,商业往往无孔不入,穿插到任何角落。
——水煮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