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召开
2011-10-19陈淑玉
北京药监圆满完成“十一五”既定工作任务及目标
▲吴浈(右二)、马林(中)、方来英(左二)、冯国安(右一)、丛骆骆(左一)出席工作会
本刊讯(记者 陈淑玉)2011 年3 月16 日下午,北京市药监局在首都医科大学召开2011 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林,北京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来英,北京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北京市药监局原局长、北京药学会理事长、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会长冯国安,北京市药监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爱丽、袁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安树果,副巡视员初云海,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田仓、王福义及相关委办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卢爱丽主持会议。
丛骆骆对“十一五”及2010 年工作做了精彩回顾和总结。他说,“‘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形势和风险挑战,我们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首都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药品监管工作保持全国领先。”
会上,丛骆骆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北京市药监工作全面落实“严格准入、科学监管、依法查处、辖区责任”监管方针,努力建设“具有首都水平、适应首都发展、服务首都人民”的药品监管体系;“三品一械”质量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出色保障了奥运会、国庆60 周年等重大活动药品安全;成功应对了“齐二药”、“欣弗”等重大药害事件,为防控禽流感、甲型H1N1 流感做出突出贡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破获了4·14 假药案、11·20专案等多起在全国具有影响的重大制售假药案件。
丛骆骆在报告中指出,2010 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是北京药监建局10周年,北京市药监系统也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了医改赋予药监的各项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王福义在会上通报了2010 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以及监督执法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讲话。他指出,近几年来,北京市药品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系统职工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工作扎扎实实,成绩可圈可点。
吴浈特别指出,2010 年在国家局开展的两项重点工作中,北京市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北京市在国家局开展的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疫苗监管体系的检查评估工作中,为国家食药监管局填补了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空白,功不可没;在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推进过程中,北京市药监局率先在全国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任务,在全国发挥了药监系统排头兵的模范带头作用。吴浈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作为首都,作为世界级的城市,希望北京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争优创先,在全国率先垂范,希望北京市药监局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林也在会上讲话,他说,“过去一年里,北京市药监局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各项药品监管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马林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建党90 周年,在这新的历史起点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主题,把握主线,全力以赴,再接再厉,确保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