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字”工作法有效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
2011-10-19李胜基
文/本刊记者 李胜基
“九字”工作法有效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
文/本刊记者 李胜基
近年来,沈阳市于洪区始终把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作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研究制定了“思想不通抓沟通,党员不足抓弥补,条件不够抓创造”的工作思路,采取“深入挖、精心派、灵活建”的“九字”工作法,有效提升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目前,全区非公企业510家,建立党组织301个,覆盖企业379家,党组织覆盖率为74.31%。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的272家。全区121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100%。
“三措并举”深入挖——“挖出来,亮身份”。于洪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采取宣传、摸查、约谈等措施,努力把“隐形党员”“挖”出来,为组建党组织奠定基础。
一是大力宣传党建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企业宣讲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方法,强化对企业主的思想引导,增进了解,消除偏见,正确对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摸清查明非公企业党员数。出台试行了《于洪区非公有制企业农村务工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党员,可在不办理组织关系变更的情况下,既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又参加工作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使企业“隐形党员”身份“亮化”。党员数量的增加,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奠定了基础。
三是建立定期约谈企业主制度。教育帮助企业主思想转化提高,疏通思想障碍。同时为防止部分企业主隐瞒党员数量,区委组织部与工商局密切配合,抓住企业年审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基本信息库,层层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台账。
“三级联动”精心派——“派进去,起作用”。通过组建联动、活动联动、队伍联动等方式,于洪区整合党群工作资源,积极构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网络化推进体系。从2010年6月开始,于洪区陆续选派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文化水平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379名担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对非公企业做到“一人一企”,使全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率达到100%。
一是组建联动,从区直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进一步发挥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通过结对共建等方式,以群团资源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服务凝聚力度。
二是活动联动,从街道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精心选派街道机关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同时还担任企业联络员,遵循“参与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强制,帮忙而不添乱”的原则,围绕企业党建活动和生产经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群活动。
三是队伍联动,从村和社区党组织委员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把村和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列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开发的规划中,完善村和社区党群工作者的培训、使用、激励等相关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党群工作者专兼职结合的模式。
“三种形式”灵活建——“建起来,站得住”。以“企业独建式、园区统建式、协助建立式”等方式,灵活建立企业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同步,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2011年以来,新建支部142个,有效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奠定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坚实基础。
非公企业共产党员机台
一是企业独建式。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有3名以上党员,且成立党支部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全部单独组建党支部。例如,在集体企业改制的改革中,于洪区企业管理局党委遵循“企业转制,党组织不散”的原则,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确保了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的连续性,做到党建工作和企业改制同步进行,互相促进。通过与新企业主协商,把转制改革了的华樱轻体建材有限公司、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原有党组织同步转移到新企业,重新确立和健全了党组织,保持了党员关系隶属不变。
二是园区统建式。以工业园区为主抓手,建立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把园区内所有规模以下非公企业纳入园区党总支工作范围。先后在大工业区党工委内组建了家具园区、五金工业园区两个党总支,将非公企业党组织纳入园区党总支管理范畴,将园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从党组织组建到开展党建活动,从发展党员到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所有党建工作都由园区党总支负责,扭转了过去“多头”管理的状况。在园区内的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做到保证“三个同步”,即企业入驻与党组织的组建同步,与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同步,与党建工作开展同步。
三是协助建立式。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与其他企业联系较少、不在工业园区且相对分散的规模以下非公企业,以企业所在地的村级党组织为基础,探索建立了村企“互助联建”机制,指导村党组织与周边相关企业建立村企联合党总支或党支部。针对一些村非公企业较多的情况,及时把有一定规模的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然后将村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支部,隶属于村党总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