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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叙述

2011-10-09李岩

延河 2011年5期
关键词:陈冲时尚

李岩

时尚叙述

李岩

流行色

世纪末流行过一种厚底鞋,好像叫松糕鞋。难看得要命,但很流行。有皮鞋,也有凉鞋,底子厚得吓人。我那几年住在县城,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这就是流行,厉害得很。流行是不设防的无孔不入,堵都堵不住,堵也白堵。

也是在这时,我写下了自己的生活之诗:“面对满脸雀斑粗野的色情少女/面对潦草的口红不合身的装束/廉价时髦的厚底鞋糊里糊涂/却不听话地摆来摆去的乳房/面对在游泳池搓肉泥的汉子打了一个直翻白眼的酒嗝/面对抽油烟机,面对杂乱无章的锅灶/面对蹬三轮车的农民扛着煤气罐吭哧吭哧/上楼的汉子肩上搭的脏毛巾/‘噗’地一声滴在台阶上立即被吸干的那滴热汗/面对上学的小学生‘迟到了’急匆匆的脚步/写在墙上和楼道里放肆的字迹”。厚底鞋,就是我的灵感之一,也可能是被一口灰尘呛出来的灵感。

之前是吊带背心,是一步裙。吊带背心是少女们以青春明晃晃的身体解放自身,这是一次市井的哗变,是我们时代的少女们以市井的方式集体登台亮相,告诉你市井时代的来临,告诉你,这,就是身体,除了身体,没有别的,其实是告诉你,身体时代的来临。一步裙是一次失败的流行,是在决堤的商业时代蹑着碎步向古典的一次不尽人意的回归,就如一个在田径场跑道上狂奔的女运动员突然转身,用汗流浃背的四肢甩了一个古典水袖那样,令人岔气。再如,一只脱笼的鸟早已展翅高飞,你却伸着可怜的手,还打算逮回它,叫它在笼子里鹦鹉学舌。

又过了几年,女人们突然开始穿一种像鸡爪一样的尖头皮鞋,有低帮的,以中帮为主,也有高帮的靴子。也很难看。我经常盯着她们的脚尖,很不耐烦地问,你们为什么总穿这种尖头鞋,难看死了。她们理直气壮地回敬,商店卖的都是尖头头鞋,你不信,你到商场看看。我还真的来劲了,到商场鞋城一看,也真绝,还就是。商业就是商业,不服不行,先断你后路再说。在许多场合我发现,穿尖头皮鞋的男人也多的是,我竟然看见,连身着野外服的艺术类,也穿这种尖头鞋。可见,流行不仅仅是一种空气,还是一条蛇,直往你心里钻,由不得你。

前两年靴子也风行一时。我一为人十分热情的老伙计,经常被熟人当开心果,拿他戏谑,揭他的短:不如你丈母娘敢穿靴子。老伙计的丈母娘年过花甲,蹬一双靴子在街上“犹有花枝俏”,应该是年轻时没机会疯,只好老来俏。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阵子,有一年夏天,大街上突然流行开超短裙,30几的女人们套着本来属于初中女生的小喇叭裙,骑着自行车满街疯跑,其实是母亲抢女儿的风头。那年头,上下方便的女式车子还很少见,女人也还没有变得像今天这么小巧金贵,女人和男人一样骑的是前面有大梁的老式车子(飞鸽、永久、红旗老三样,再加上轻便凤凰),满街都是白晃晃的大腿,随着车轴旋转,也算一景。假如微风从街头掠过,就更见异彩纷呈。这牵扯到公共场所的色相,就是我们常说的那种“露齿”,是另一个话题了。我心里常嘀咕,生活这台大戏,大家都纳了命往舞台上扑,想成个角儿什么的粉墨登场一番,其实削尖了脑袋也就是个配角,也可能只是个跑龙套的料,却白白地放弃了在台下作观众的种种乐子。

女人不见得就是爱情的俘虏,一个四十岁前后的女人,你再去跟她恋爱,除了利害的算计和平衡,还有什么?浪漫一点的,可能还会去寻找心理上的满足,甚至是心理上的刺激。骚一点的找什么不用说。但毫无疑问,女人是流行的俘虏,像那支老歌里唱的“缴获了一支三八枪”。流行比男人厉害多了,流行厉害到叫女人怎样就怎样,叫你几壶就几壶。流行叫你掏钱你就乖乖掏钱,流行叫你掏多少你就掏多少,流行不打折就不打折。男人再花心,还是去找女人,还是出不了女人的彀(音够,是陕北话里的常用词,意为张满的弓弩,指在射程之内,与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掌心是一码事儿)。女人花心,出不了流行的彀。这是一出永远演不完的三角恋。男人追女人,紧随其后,女人追时尚,时尚永远跑在前头,等女人追不上了,又回首频频招手致意。

流行色并无好坏、高低贵贱之分,只是流行趣味而已。它背后是商业利润与造势。目的是利润,造势是过程,总之是变着戏法掏女人的腰包。女人永远在流行的射程之内,女人像孙猴子一样再怎么折腾也跳不出流行的掌心。女人永远是流行的拨浪鼓和风葫芦,随着流行转。

流行与时尚,拿男人是没好法,只好拿女人开涮。男人有男人的事,要去追逐权势,要去追逐金钱,要去追逐女人,要去像鬣狗一样追逐着高贵的天际。

一女诗人的散文集名“我是上帝的情人”,我看,上帝一词改为时尚算了。时尚才是女人永恒的情人。只不过是一个善于变脸的情人。放心,这个善于变脸的老情人,再怎么花花肠子,永远不会抛弃你,它永远花样百出,花样翻新,如果没什么花样可翻,它会花样翻“旧”——推陈出新。这就是流行的杀手锏。

风衣时代的激情

风衣与其说是服饰时尚,不如说是知识时尚。

与其说是知识时尚,不如说是时代的心灵风尚。

风衣时代也是一个时代气息凝聚的年代。它是一个蓄势待发的年代飘逸的衣角。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前时代。

风衣一词的发明者也绝对是飘逸之人。

汉语中的风衣和牛仔裤是并起的,是公元1984年的“中国往事”,也是刚刚解冻的国度早春的景象和黎明的风景。稍后是慢了半拍的西服,最初的西服指的是上衣,与裤子无关,与一身无关,与笔挺的正装无关,与会议服无关,与正式场合无关,更与领带无关。它是一件上衣,又不仅仅是一件上衣,它是1980年代知识风尚的变奏,也是这个年代青春的气息。风衣、牛仔裤、西服上衣是那个年代的最佳搭配,如果还可以加上不修边幅的长发的话。这硬四样是知识青年、文艺青年(他们认为自己就是不折不扣的艺术家)、理想青年或想往里凑的那部分青年的基本形象,也是那个时代青年的标准像,其实是自由和叛逆的形象。在小城市、小地方,他们被指斥为流氓,但他们嗤之以鼻,就像“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想当年那些风风火火、义无反顾的革命青年。不同的是,后者的目标是明确的,至少,有一个地址“延安”在地图上标得是清楚的;前者的目标是不明确的,那个年代并没有明确的东西,它只是远方、未来,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许多文艺青年的小说习作大都有一个共同的结尾:“他朝远方走去,走去,走去……”这种语调里有一种既义无反顾、又不知所终的迟疑。远方既是空间,也是时间,在远方的目的地之一今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成为成功人士,被生活收编,一小撮则零落江湖,成为人们眼里的失败者,其实是为了追寻青春完美幻影的残骸,放弃了成功,被世人指为失败。

但这个年代的青春时尚是三缺一的,它缺少一双走向远方和未来的鞋子。之前是23元一双的三截头皮鞋,那与其说是青春时尚,不如说是奢侈品,我记得大学同班只有两个人穿过三截头,一个是老知青,一个是解放前拥有那座省会城市最繁华商业街区一半铺面的工商子弟,其父是杨虎城的大管家。老知青与我同宿舍,后者在我的毕业纪念册留言“二十年后再相会”,这是那个年代的豪言壮语,意为“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二十大几年过去了,我们竟未相见,听说那家伙90年代初就去了巴西,从中国人摇身一变成了华人。听说他家有一件轶闻旧事,在80年代初可谓骇人听闻,那是一个旧时代兄弟俩换妻并终身相守的故事,对我们这些从小地方来的乡巴佬,犹如天方夜谭。

在风衣、牛仔裤、西服上衣和长发年代,就是运动鞋也不流行,更不用说旅游鞋和登山鞋了,旧世界的脚趾头还羞涩地缩在一双粘着泥巴的黄胶鞋里。对新青年,这是一个只有上身没有下身的年代,只有头脑没有行动的年代,更是一个没有脚的年代,甚至就是有脚也没有鞋子的年代。当时有几部香港和国产的武打片和武侠剧倾城倾国,那是在一个没有动作的年代对动作想象力的最大限度,其实就是乱踢脚,那时的诗人都练武,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信不信由你,我自己就同时订阅《书法》和《武林》,再说,不订这两种杂志那订啥?总不至于订《大众电影》吧。之后是一个十条腿十只脚也不够走的暴走年代,数年前友人杨劲松在广州双年展上展出一件装置,就是一群六多米高的腿,那是对一个时代的隐喻,后来听说那件作品被一个企业家以八万元收藏,这是中国的当代艺术在国际艺术市场暴发起来以前的事。从上半身年代到下半身年代,再到只剩下一双脚的年代,演绎着的是人间的沧海桑田,而不仅仅是时代风尚的变迁。

1985年盛夏,我与一个刚刚经历了“青春大逃亡”、在武当山区的一座小城市安顿下来的大学好友,有过一次为时一月的长谈,这也是我第一次从单位出走。除了简单的饭食,偶尔的出游,中午去二汽山中的水坝游泳,就是坐而论“道”——那不是“道”,而是我们内在的生活,各自的童年,各自眼里的大学生活,读过的书,小说和诗歌,进入社会这两年的经历,还有青年人最容易触及的那个话题,聊了个遍,聊了个透。那也是真正青春岁月才可能有的精神狂欢。其中,也涉及到一次风衣的话题。说在拉萨,凡是穿风衣的,不用问,都是诗人、作家、艺术家。在1980年代,艺术家是个专用名词,专指画画的那些家伙,偶尔是诗人夫子自谓。1982-1983年,从全国各大城市的大学校门口,有后来被称为“新三届”的77级、78级与79级数千名青年涌上世界屋脊。我们那拨人,在冬夜面对着窗外拉萨河上的暴风雪,歇斯底里地大声朗读(应该是吼读)着我最初的诗《我们走在大路》,那是我的青春岁月最高的一次飞行。我也是在黄土高原上呼吸青藏高原粗劲气息的人,在那些绝对孤独的青春岁月。后来在一座北方小城,我写下这些句子:我出生在陕北/一匹马被长长的缰绳捆住//我出生在陕北/我远远不如一条河有远大的前程。

我也是在这次浪游中从鄂西带回查良铮译的《英国现代诗选》,那也是真正的青春大餐,在毛乌素沙漠读艾略特的《荒原》,世界上应该没有比这更适合的一张书桌了。《荒原》的几个中译本查译是最好的,查良铮西南联大同学赵萝蕤译本也很好,另有汤永宽、裘小龙、赵毅衡与叶维廉几位的译本。

1989冰天雪地的正月,看完中国首届现代艺术展,我在北京东单的一个大服装市场看上一件黑色风衣,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场是什么地方,虽然我还不到而立之年,还有扎势的资格。作为对自己的一种心理补偿,给妻子选了一件米色条绒半长风衣,打道回府,回高原。

知识风尚

时尚即流行,但时代风尚也包含着其他内容,如知识时尚。

在如饥似渴的1980年代,整个民族就像一个饿坏的孩子。吃相是狼吞虎咽的,不加选择、不分好坏,是什么都吃,见什么吃什么,逮着什么吃什么。其实最流行的读物是《诗刊》和《大众电影》。前者意味着那个年代的激情,也可能是激愤,因为真正风靡的并不是北岛、舒婷和顾城,而是骆耕野的长诗《不满》,它才是时代情绪的渲泄;后者则代表的是世俗生活的轮回,大青年小青年的墙上,贴的都是从《大众电影》上小心翼翼剪下来的明星美人照,但张瑜、刘晓庆和陈冲的笑容是干干净净的甜笑和傻笑,并无杂质,一般情况是,大青年喜欢刘晓庆,中青年喜欢张瑜,小青年喜欢陈冲。几年前《诗刊》一副主编对我说,《诗刊》的发行量在当时上过一千万份,但根本就没赚钱,吓我一跳。那时大学生张维迎的“时间就是金钱”一语,是被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批判的,它使一个从陕北穷乡僻壤走出来的青年一举成名,但成名未必就是美事,有时是要戴着荆冠的。

之前是文革中后期的秘密读书,即北岛、朱学勤那代作家、思想家津津乐道的“白皮书”与“黄皮书”岁月。新当选的国家副总理、那个以雷厉风行见称的“救火队长”王岐山,就是当年西安一个秘密读书会的骨干,当年的阅读与思考已积淀为国家政治和经济文明的推助力。我的一位老师也是文革中后期的秘密读书者,这位在那座省会城市叱咤风云的红卫兵头头和纺织厂工人,在15瓦灯泡下通读了马恩列和黑格尔,大学时是啃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和康德,并从狂热的红卫兵革命小将冷却为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思想启蒙者。我曾问过这位大我一轮、却只高我两级的老师和同乡(一位民国时期榆林名医的后代),是不是在文革中一直“坚持”读书,三十多岁的老师清瘦的身子往那把旧藤椅上一靠,口气坚决、掷地有声地说:不是坚持,是本能。我也是从这时开始知道,求知是一种人的本能,此语对我影响至深。李泽厚也是1980年代的知识时尚,社会小青年读《美的历程》,有梗在胸的大青年读《批判哲学的批判》《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及后来出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80年代另一个点是《公开的情书》作者(笔名靳凡)之一金观涛的历史著作《兴盛与危机》与“走向未来丛书”,后者是那种窄条的、可以放在口袋里的“便携式”开本,在人道主义思潮中,编辑与出版者已经想到了人和读者的便利。

1990年代初风行的知识时尚是,读捷克作家米兰•孔德拉的小说,它不是80年代的延续,而是作为80年代的一个休止符,孔德拉的性与政治,仿佛是80年代知识时尚的一顿“最后的晚餐”,也就是散伙饭。此后便是商业文化的长驱直入,潮起潮涌。先是琼瑶、三毛、席慕蓉,四大天王,及大陆土产的雪米莉等等,然后由经港台出口转内销的国产“文化名人”余秋雨收盘,清点文化商业的初战告捷,余氏也成为国内作家富豪榜的榜首,这可能就是文豪的本意——文化富豪。与此相关、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是,在国际大都会上海,警察从小姐包里搜出的两样东西,一是避孕套,一是《文化苦旅》。文革前那茬人的知识时效也就这样了。

与此同时,是经济读物的盛行,如香港经济学家“狂生张五常”的风行。这有点像是胳膊腿儿先富起来了,脑袋还没有富起来,口袋已经武装到牙齿了,头脑还没有武装到牙齿。于是,暂时还没有富起来和武装到牙齿的头脑们“狂补经济学课”。经济读物也水涨船高地成为畅销书,发行量不见得就低于琼瑶三毛们和武侠小说,从通俗小说到经济学读物成为畅销书,是时代风尚的一个飞跃。

社会与文化的知识趣味就此开始分叉,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李玉和台词)。文化屁颠屁颠奔着“一切向钱看”去了,社会却需要一瓶“脑白金”。这个时期,电视广告上最狂轰滥炸的就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及时得很,这句广告也成了小孩的顺口溜和口头语。我记得这时的另一句广告词,就是电视连续剧《水浒》潘金莲扮演者王思懿的“人人都为礼品愁,我送北极海狗油”,但我不知这位大美人推销的是什么。

企业家传记的流行,我认为不是知识与读书时尚,而是大众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对别人发迹史流着口水的窥探,其社会心理动机是十分阴暗与可悲的。反腐小说的流行也差不多异曲同工。那根本就是一场在权势与财富不均衡的社会语境内部想象力的狂欢滥醉。最后无不是在想象力的狂欢中对仇恨的发泄。我读过一本反腐小说,结局是两个地方首脑,一个在广场枪毙,一个在医院成为植物人——哪有这样的美事。这亦是我们时代文学扭曲嘴脸的真相,这个文学把自己被扭曲的面孔展览给社会,并打着警世的幌子,偶尔虚晃一下“正义之剑”聊以自慰,其实是市场上廉价的那种供小儿玩耍软溜溜的塑料剑,连驱邪祛鬼的桃木剑都算不上。反腐小说也成了一些前仆后继的贪官污吏丧心病狂地明抢暗偷的教科书,这当然不是反腐小说的过,但它缺乏那种直指人心的艺术力量,文学家的道德力量既不是说教,也不是思想,而是艺术本身,今天已没有人相信艺术还是一种终极力量。反腐小说作为一种流行时尚,可另文专写。

近几年,也就是看似四平八稳、没任何动静的新世纪,知识时尚成为一种暗流。我自己并不在知识界,但仍能感到这股冰层下的河流的内在涌动。一是在文艺新青年中电影的流行,主要是欧洲与俄罗斯及东欧、还有港台(如侯孝贤、杨德昌、王家卫等)的先锋电影,据说一个由四川辗转北京的诗人家中,有3000张影碟。我这个老文艺,这几年也不甘落伍,没明没夜地比学赶帮超,在主持新版《陕北杂志》改版与创新、汗珠子摔成八瓣儿的那一年半,唯一的娱乐就是忙里偷闲看电影,那也是我的充电器。二是海外与台湾的学术著作,先是黄仁宇、钱穆,然后是唐君毅、牟宗三、余英时等中国魂的回归,在书店,他们的书也卖得很快。一个基本认识是,国内的那些所谓名教授,其实是伪学者,其知识能量与学术水准根本就不及台湾的一个普通的大学讲师,也可以说,国内名牌大学的古典文学教授对古典诗歌的了解,远不如“一怒拔剑”的武侠作家温瑞安,后者可以在四百多部作品中信手拈来中国古诗。三是国内的出版界开始翻印近百年来的学术著作,把翻印说成翻耕也未尝不可,许多书对我们是只闻其名,如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我是在前两年才读到的,我近来发现冯承均先生译的《多桑蒙古史》与陈序经先生的《匈奴史稿》,就不停地向同好推荐。四是历史类书籍热,吃饱肚子的中国人总算有功夫翻翻自己的家谱了,而不光是热衷和满足于戏说式的“虚构的家谱”,我记起一诗人朋友十多年前忿忿不平对我说的一句话:“有人竟敢虚构一个民族的血液”,此语至为经典。五是在真正的民间那帮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我这几年有幸和身边几个这样的真青年(我的意思很简单,有很多伪青年)交往,江山代有才人出、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些话原本就不是虚词,刘禹锡的诗“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说的也一样,他们是这个民族的气血精脉所在。这是一股更大的潜流。他们的知识面之广让我诧异,他们写的古诗令我为之惊叹,他们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可能是街上一个卖烧饼的,也可能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也想起80年代后期,在我工作的北方小城,就有一个20郎当的音乐小组,专听交响乐)。

时代如大河奔涌,时代的风尚如波峰浪谷,时尚就像波峰,也可能是卷起的浪花和泡沫,而知识时尚则如浪谷,沉静地涌动,为时代助力。知识时尚正是一个时代力量的储蓄,它才是积极、向上的姿态。这个姿态并不优美潇洒,有时是弯曲的,却是力的诗学,也是诗学本身。

风纪扣变奏曲•1983

大学毕业前,我在一所军工厂子弟学校教了半年初中,我的“天之骄子”生活就成了减法,八个学期成了七个学期。因为声带坏了,我没有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机关行政干部。这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生活的年代,如果一个人有一到两个选择,不是上天对他格外开恩,就是沾了生活的便宜。

刚到那座在宁陕甘蒙四省边缘的陌生县城,那座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大院子,令我最惊异的是机关大院的整洁有致,后来慢慢知道有一个能干的办公室副主任,也就是负责后勤的总务主任。整齐、干净的大院有两个大花坛,和若干小花坛。因为无霜期短,不能栽植冬青,就用榆树代替,人要美化自己的生活,是不受环境限制的。更惊异的是,这座荒漠边上的县城机关,竟有两名专职花匠。其实是我少见多怪,这座县城在四十多年前就是一个陕甘宁边区行政专署所在地,辖地有陕北、陇东和宁夏的若干县份,那是一个以产盐闻名的地方,唐代就有盐州的治所,白居易《城盐州》:“城盐州,城盐州,城在五原原上头”。文明,有时就是对习惯的传承。

每天早上,大几十名干部整齐的“踏踏”的出操的脚步声将一个懒鬼从梦中惊醒。一方面,我晚上要“苦读”,熬到夜里两点以后,这是我的好习惯;另一方面,与其说是散漫的大学生活,不如说是青春期的颓废,养成了睡懒觉的习性。人们知道,大院里有一个懒鬼,但似乎也很宽容。我不是一个称职的行政干部。几年后,我选择了离开那个大院,也离开了那个行当。

我此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机关作风。那是从文革、文革前、边区传下来的作风。保持了那种经见过世面、有点年头的大机关波澜不惊的风范。后来,果然从那个大院子出来不少出人头地、独当一面的人物,差点的,也混得有头有脸,在世俗眼里最不行的一两个,也是文学艺术各自领域里的提得起、放得下的老江湖、老英雄。我认为主要就是那个小地方的大机关的那种沉稳的作风成就了这些人,给了他们底气,也给了他们人生浮雕的底座。后来,我在一个更大的机关上灶,我留心观察那些相对各方面素质都要好得多的青年人,他们对自己最大的要求就是惟恐自己不是合格的小宫女和小宫人,就是把他们放出去,又能顶个啥,就是给他们一个海阔天空,再给他们安一对翅膀,也不见得就能“天高任鸟飞”。

机关大院一个与我年龄相仿、头发自来卷的高大青年,冲着我友善地微笑。我记得他穿一件蓝色的红卫服上衣,风纪扣系得紧紧的。不久之后,我们就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他的经历比我复杂得多,插队、在乡村中学教书、在村小学当校长和村团支书、当兵、已婚、女儿就那几天刚出生、妻子是县文化馆摄影专干。而我就是一不知天高地厚、学了一脑子没用东西的傻大学生,我只有一样比他强,虽是试用期,工资还是比他高,在那个并不遥远的年代,学历是一个神话。人们,包括学历的拥有者,并不知道它能派上什么用场,但总之和未来有关。那还不是一个权钱主宰一切的年代,理想和知识,还有青春,在现实人生中还占有一些小小的份额。那时,我们还没有“被大款打败”(青海诗人、我的校友马非语)。

两年后,他去了东北沈阳的一所艺术院校上学,那是中国首个摄影艺术专科班,没半年,哥儿们就脱颖而出,成为80年代中期艺术院校思想启蒙运动末班车上艺术疯子中的佼佼者。并从一个风纪扣青年变成一个时尚青年。

后来,我们都相继离开了那座县城。我一步一步走向命运预设的陷阱。他一寸一寸离开,返回,再离开,再返回。哥儿们成为一个非常出色的摄影家——不是那种混混,而是真正的艺术家。我们的经历是两个县委通讯干事成为诗人和艺术家的故事,也是人生的故事。我们经历的千难万险早已不堪回首,但我们也通过自己的作品表达了对生活的感受。19年前我写过:“我出生在陕北/一匹马被长长的缰绳困住//我出生在陕北/我远远不如一条河有远大的前程”。

不久前,我花了两个月时间,为他的大型作品集写了一个前言,有点旧梦重温。但我记得最清的是我们初识时,在阳光灿烂的八月下午的阴影地里,那个风纪扣系得紧紧的、走过来冲我友善微笑的形象。纯朴、憨厚的旧时代青年的标准像。你就是放手让他们去作恶,他们也不会,不知怎么作一个害货。我自己是啥刁样,除了同样脖子上绷得紧紧的风纪扣,还戴了一顶滑稽之极的蓝的卡鸭舌帽,既不像一个干练本色的行政干部,更不像一个胆大妄为的艺术青年,总之是不伦不类,连个人生的扮相都不像,更不用说人生的角色本身。但那不是我们的过错,是时代的四不象;也不是我们的滑稽,而是时代的滑稽。那顶可笑的帽子是我毕业时买给自己未来的礼物,也是一种势。

而那座用榆树代替冬青的机关大院,其实也就是我们各自文学和艺术的摇篮。英国诗人艾略特为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写的再版前言有两句话我记忆犹深,一个作家的题材,一是童年的生活,一就是他青年时代谋生的地方。我真是感谢那个与唐诗中《春江花月夜》的不朽作者同名的总务主任,那两个一年四季咔嚓咔嚓剪个不停的干瘦的无名花匠,在我荒芜的青春记忆中留下那么多的葱郁。

愣头青美女

两千年前后,我们在西安的工作室——就是我后来还在常用的“这里工作室”制作一本20K本以书代刊的时尚杂志。是制作,不是编辑,就是设计制作好后交由对方,对方付钱,我们工作室的制作费在西安所有工作室中是最高的,远远高于行情。我在背后叫它“淫男食女”,刊名并非原创,一看就是来自刚刚从海峡彼岸登陆的台湾同名电影。时尚,有时就是复制、抄袭、盗版,有时干脆就是哄抢。在这之前的一首长诗里我就写过这种“哄抢”法则的混账逻辑:“只是生活比艺术拙劣/更像它的赝品/而它的另一个法则是:当模仿者大行其道/创造者反而被钉在阴影中/并承担着创造的罪过/其实被模仿并非荣耀,它本身就是一种羞辱/在那里你被理所当然地拍卖了一次/哄抢了一次”(《蓝色叙事》1999)。这是现代的特征之一。就连“这里工作室”也被四川一大名鼎鼎的先锋文学网站(创办者是我十分推崇的两位先锋诗人)“哄抢”,并成为那个网站的标牌之一。我又想起,我给海外一家诗歌与美术刊物投稿,不久,我的诗题“让词语回家”就成了这本刊物主编和创办人(一著名诗人与画家)在国内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的书名,只不过堂而皇之成了“让母语回家”。哄抢的话题,我会另文专写。但刊物的开本,却是我的一次尝试和实践,数年后我做过一本“扎势”的书,借鉴的就是这个开本,任何事都是一点一点做出来的,没冒的。最近我又看到一“乡土诗人”把我的诗句署上自己的大名“发表”,不知是不是一种“影响”所至。

创刊号卖得很好,在做第二期时主编拿来一张封面照。是一个大脸盘的短发少女照片,并不好看。我做时尚杂志,虽然没有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倒是不少,知道一本时尚刊物的卖点,何况还是带点那个,就是“下半身”的杂志。那本破杂志的一些栏目,我给动过几个字,也是朝下三路走。女主编——也是我们的东家,有三条理由:一是名模,刚在一个模特大赛中夺冠;二是只有十七岁,十七岁就是卖点;三是年轻就是美,半生不熟就更美。

女主编的意思,就是餐馆橱窗上说的那种生猛海鲜。我一直不知道从哪儿蹿出的这个词,也许是从粤菜菜谱中吧。

“愣头青美女”就是这时从我脑子里蹦出来的一个词。我们的时代已经改变,我们时代的审美准则也已经改变,美女已成为另一个东西。首先,它是平民化的。有点像后来的超女运动。是人人有份的,任何人都可以是美女。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也就是安迪•沃霍尔说的在消费时代,每个人都能成为名人,各领风骚三两天。然后,它是青春的,即年轻就是美,哪怕脸上长着青春痘。再是气质上,邻家女孩的那种。如果还有的话,只要年轻,不美也是美。也可能,愣就是美。

其实是,生猛替代了美。这就是青春痘美学和青春痘的美学的特征。

七吋照片上的“名模”只有十七岁,属于未成年,社会以各种各样的名堂把她们引诱、拐骗到社会上,成为它的消费品。我也看到整个社会“玩雏”的心态,“玩雏”,说穿了就是父亲玩弄女儿的心态。这是“玩雏”的伦理学,而那位刁钻的女主编,就是“文化洗头房”的老鸨。

我也是在这时从那家杂志的老板口中最早听说高尚生活这些词儿的,那个从一家保温瓶厂出来,又在深圳混过几年的老板成天把“英雄不问出处”、“高尚生活”、“高尚住宅”这些词句吊在嘴上,这些词句是他漂亮的烟嘴,装璜着自己晃晃荡荡的两扇门板。不久,那门板真的就晃荡起来了,我们不做那家刊物的下期,刊物就死掉了,死得血本无归。我只有一声冷笑。女主编远走高飞,成了北京期刊界的腕儿。那个“英雄不问出处”的爷们向隅而泣,他真的是被心狠手辣的女主编晃荡了。心狠手辣就是这个年代不论男女成功的秘诀,也是江湖上的潜规则。

那是一场在各种生存场习见的人性的厮杀,厮杀的缘由是各种因素的纠结。

细雨蒙蒙麦当劳

1993年盛夏,我“犯错误”后重新被《创世纪》杂志社启用,从陕北小城召回,去北京组稿,与一未曾谋面的诗人朋友接头的地点,就是王府井街口的麦当劳。其实那时麦当劳才刚刚登陆中国,是绝对的时尚。1993年代的中国诗人,对时尚的姿态是拥抱的,还嫌时尚得远远不够,域外的事物更多还是以观念的形式存在,而远远不是一个伸手触摸到的实体,更不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具体的地方。那时我们那本杂志在市场与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纠葛中颠簸,但作为一本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大文化刊物的主导思路是明确的:一是摇滚和流行乐;二是同样处在半地下的第五代电影,刚刚有了点苗头显山露水的第六代导演;三是对中国新潮美术的推波助澜;四是足球与时装;五是从广州北伐的新经济——我记得中国第一篇期货的专稿,包括对国人也对编者十分陌生的期货一词,也是从这本在市场经济初期风雨飘摇的杂志开始的。十多年后,许多声名赫赫的周刊,不就是这本昙花一现的杂志栏目的细化么。

我这辈子做过两本新杂志,都只出了六期,我觉得已经够本。我的算法是一个简单至极的算术式子:6×6=36。有点精神胜利法的意思吧。

那是一个飘着小雨的下午。其实,是我们在麦当劳门口碰头时,雨才滴下来的。

在西安,我们只顾埋头干活,极少去这些时尚与消费场所,如果有点空闲,我们喝白酒,城市那一年流行着红酒。在西安,我们也不知道有些什么时尚和消费场所。其实压根就没有。消费场所其实是财富的姘头。记得报载,那是个全国舞厅最密集的城市。但那里并非没有时尚,它是个盛产时尚杂志的城市,一本女性时尚杂志风靡中国城乡,并是所有女性时尚杂志的航母。我们叫它小老婆杂志,或小妾杂志,它是大难与小富之后的一个温柔乡,那家时尚航母的老板,被官方文化界令人作呕地称誉为“文化英雄”。过了几年,那位期刊大亨曾屈尊不远千里北上我们共同生活过的那座小城专程寻访我,让我出任他的那艘巨大航母旗下拟创办的“最牛”文学杂志的主编——我们是老乡,他对我的《创世纪》“前科”有所耳闻,也见过我编的一本民刊,刊名后来成了我所在单位办的刊物的名字,再后来我还当过几天这本杂志的主编。这正好是十年前的事。那其实是以糜烂为其主要特征的城市,一诗人老友根据那几年的生活积攒后来写一长篇《狂欢》,我也玩的话,就写一本《糜烂》。过多的时尚杂志,是我不喜欢这座城市、一次又一次离开它的原因之一,远不是人们猜测的那个稀松样子。泛滥成灾的时尚杂志,也弄软了那座曾具有“亚洲雄风”的伟大城市,孕育过中国古代文明的伟大城市。也有多少本来还说得过去的“文化人儿”,不就是毁在那些不三不四的时尚杂志上。其实,他们不就是那些层出不穷的“文化洗头房”的从业人员吗,只不过是面目和行头光堂些罢了。“文化人儿”的可悲之处,就是非得找一个寄居甚或是寄生的地方,而不能另开辟一番事业,百无一用是书生可能不是一声历史的喟叹,而是误入歧途。

在麦当劳,随处可见的是时尚青年,和外国少男少女,还有扎着马尾的摇滚青年。在中国,也只有在北京能感受到那种自由和开放的气息。这种魅力对我诱惑颇深。我一好友,在《中国摄影家》杂志打工,这几天就要回陕北故乡榆林开照相馆。九年后,我自己也有过两次到北京某文学刊物工作的机会,被我轻易放弃了,我就理解了当年那位朋友为什么回去。飘来飘去总不是个事,活着,总得有个下脚的地方。也许,是英国作家、《一九八四》一书作者奥威尔说的:“有一块立锥之地是一件大事,即使是一间漏雨的房子。”没有经历过浪荡的漂泊岁月的人,无法也不可能理解何谓安顿。

我喜欢在麦当劳随处弥漫的那种自由的气息。这是我们这号自我流放者最喜欢的气息。80年代后期在大西北一隅,在大敦煌与当金山之间,一位诗人曾对我说:诗人的流浪有三种,一种是精神的流浪,一种是肉体的流浪,一种是精神与肉体的双向流浪。我后来的体会更深,单一的精神放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一双脚扛在肩上,也就是“行万里路”,有时生命是用脚掌磨出来的(我的黄土地老故乡有一个老词:步扛。人生是用脚步丈量出来的,是把脚步扛在肩上的行走。被姜文称为新“出埃及记”的“长征路”就是步扛出来的)。道路,并非伸向小布尔乔亚娇嫩翅膀的远方,而是长在腿上。男人腿上的毛,一根毛,就是一里地。走啊,是世界上最激越的词。也常想,愧对上天给的这两条长腿。年轻时总想要用道路磨短这两条腿,最后一节一节磨短的却是生命。

麦当劳、肯德鸡这些时尚店,早就不是我们这茬人能进得去的,哪怕我们当年多么时尚得光风霁月。我们这茬人,其实就赶上一个趟,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来临之前,如江河决堤之前,赶上了读书时尚的趟,安安生生读了几年书,这似乎是我们的不幸,其实是我们最大的幸运所在。每一代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代际,它是宿命的,但每一代人都可以完成自己的局限,要我说,对局限性的认知与选择,就是对自由最大的认知与选择。这多少有点像俗话说的,认命。对自身命运的体认。不是被动地等待命运的终局,而是去主动完成自己的命运。这就是我所谓的积极的人生。

我在细雨蒙蒙的麦当劳门口约见的那位友人,与我保持了十六年亲密完整的友情,成为此后我人生的一个支点,它也是我经历过的最完美的友谊。有时真难以置信,在这样一个人的生命价值被彻底打翻在地、也可以说覆水难收的年代里,还有那么善、那么真挚、那么高尚与纯粹的人。

我有关麦当劳的记忆,是细雨蒙蒙和友情的交织。

《迷墙》、毕加索和邓丽君

1995年,听北京一熟悉摇滚圈的友人说,北京文化圈和崔健在狂听平克•弗洛伊德,我不禁哑然失笑:“才听呀?”我能听出自己话里一丝恶毒的意味。那几天,我梦见崔健,在我熟悉的小县城的街道上踟蹰,从南关,在地区生产资料公司上班,路灯从身后曳着他的影子拖在南关的长街上,空荡的夜景中就我俩人,我站在街道十字百货公司门前的电线杆子下,等他过来跟我要根纸烟。他走过来,像一个街里的孩子叫我小名。

3年前,我们就在西安道北的一间门面里听——其实是看平克•弗洛伊德了,在那些燠热难当的夏夜,在卷闸门内,先是看的盗版碟,再看的是一位常客亲戚刚从德国带回的原版,两个版本都是原声,没有翻译和字幕。其实在很多时候语言是多余的,声音比语言更直截了当,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籍《乐记》说“丝不如弦,弦不如管,管不如声(指人声)”,从一开始,中国人对音乐的认知就是最健全的,就是从喉咙里发出的。语言的隔膜,反而使声音(人声与音乐)和画面更纯粹。没有翻译和字幕,我们照样看得如痴如呆如憨。照样被击中。被踢倒。看或听《迷墙》是一次真正的吸大麻的精神阅历。它是一张锋利的犁,翻耕着我内心的那块冻土地带,锋利冰冷的犁尖,一直到翻耕出冻土地里的蚯蚓。之前我看的最好的电影是文德斯的《德克萨斯的巴黎》,那种荒芜和空旷,它可能是电影版的艾略特的《荒原》,最近我终于买到这张碟片。《迷墙》之后我再也不敢轻言哪部片子最好,这几年我的电影视野和历史视野同时打开,世上的事,并无最好或最坏,只有并存,只有差异。

这样被彻底踢倒、打翻在地的经历我有过三次,都和艺术有关。

头一次是在世界的早春和黎明毕加索对我准确无误的摧毁(我后来叫他毕板斧,原因有二:一是他在现代艺术领域的大刀阔斧,但主要是对我个人而言的一板斧将我劈作两半),在我自己20郎当的岁月的青春期。当时在大学不安分的那一部分人中间十分风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办的中文杂志《信使》那期毕加索纪念专辑,那几幅画,《格尔尼卡》、《亚威农的少女》和《下楼梯的女人》,那些评论,那些与我们所处的板结的政治与军事语境完全不同的表述。在他的祖国,一位诗人写道:“世界在那孩子手中,/变成了线条,/他握着一条彩色的闪电。”(阿莱桑德雷《毕加索颂》)

我当时的神志状态绝对处于痴呆状。我被击懵了,不知道世界发生了什么。与其说我是从一个小县城走出来,心里只有一样东西:求知欲,不如说我是从一个洪荒年代,来到一个指定的地点,遭此大劫。毕业后那几年,我订的报刊除《外国文艺》《世界文学》《美术》《江苏画刊》《中国美术报》,就有那本八开的薄薄的杂志《信使》,那是我从荒漠上瞭望世界的一扇最晴远的窗口。

另一次是随之而来的邓丽君这条软绵绵的虫子,在砖头收录机年代,缓慢地爬进我们同时代的青春期,在那里蠕动,它有一个另外的别称叫“靡靡之音”。我自己的看法是,它是阴性的思想解放运动。也可以说邓丽君是思想解放的“月亮”。

再就是这次——“我的1992”《迷墙》的音乐之旅。

我新买的三碟套装《黑金迷墙》不是那部瑞典电影史上的绝对经典杰作,而是一部鼓励青年人真诚、正直、勇敢的美国系列片,它不像在有的国家,把自私与奸诈作为国家价值去激励,《黑金迷墙》中的美国价值观是令人心驰神往的。其实邓丽君就是汉语中的迷幻音乐和平克•弗洛伊德。《迷墙》和平克•弗洛伊德是对内心分裂的慰藉,邓丽君是对国土和文化分裂的慰藉,我们不必把现代性说得那么吓人,那么神神叨叨,那么恐怖,那么喜马拉雅,那么遥远的地平线,邓丽君就是汉语中的现代性,只不过它是一座岛屿弧形的海岸线。如果不是我神经的话,邓丽君是一个政治歌手,她是对分裂的抒情与呻吟。邓丽君歌曲中的情人或夫君,并不是别的,而是国家、大陆、本土与汉文化的血液与根脉。“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是丧失家园的一叶飘萍沿途的所见所闻。

崔健出,阳刚回。邓丽君随之香消玉殒南洋岛。崔健,是被邓丽君的嗓子眼呼唤出来的。崔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吼出了“一无所有”,邓丽君就没必要存在了。邓丽君呼唤出了真正的东西。

阳刚,不是别的,是重获“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汉语鼎举之力。是太阳把它的血浆回灌汉语人类的血管。不是“太阳和它的反光”,而是汉语人类内部重新生长的太阳,是人类的太阳,在古国青铜浇铸的心脏轰然炸响。这也就是崔健声音里的力度——汉语的青铜原声带。

1980年代的中国情人

在CCTV电影频道纪念谢晋辞世的电影专场《牧马人》(1982)之后回放的几年前制作的“流金岁月”中,与中国人民久违的女主演丛珊,这位1980年代初中国银幕上最羞涩的女演员,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承认自己在二十多年前的大众情人角色。我在看这档节目时,愣了一下。不愧是来自法国的“海归派”,舌头放得展,就连用词也比我国人民大胆、泼辣、风骚,令我等崇拜者惭愧惭愧。

在电影《牧马人》播放的1980年代初,情人,不是个公开的词,即便那是个“公开的情书”(靳凡发表于《十月》轰动一时的中篇小说)的年代。即便在狂妄的“天之骄子”大学生中间,那也是一个只有胆大妄为的诗人才敢想敢干敢用的词,是北岛芒克江河杨炼这些不法之徒的专用词和御用语汇,但我相信,就是在他们那里,它也是个名词,而不是动词。那时的动词是思想一词,解放一词,属于中国的头脑,而不是中国的肢体。对少年时代的中国,情人,那是个脸热心跳的词,在内心窸窸窣窣的词,缩头缩脑的词,胆战心惊的词,触电的词,也可能是一个流里流气的词。它属于秘密,属于心跳,属于脸红,有时属于厚颜无耻。在文革后的解冻中国,它的词汇表远没有五四时期那么上天入地、色胆包天。大诗人多多有一首《图画展览会》,说出了那个“春风已经苏醒”(油画家何多苓影响甚大的作品名称)、但仍寒气逼人的年代的感觉:“他们看守绿色的山脊/召唤初次见到阳光的女人/那冰冷削瘦的乳房/向着解放,羞涩地耸起”。在时代的早春,像“乳房”这样的语汇,只有上过山下过乡、为非作歹、天不怕地不怕的先锋诗人才敢用,这些高耸的字眼令我们这些青涩的少年中国心惊肉跳、胆颤不已。在另一位大诗人北岛那里,情人,是时代的眼眶里“一只惊恐的小鹿/正在你的瞳孔中奔跑”,最多也只是“桔子熟了/装满阳光的桔子熟了/让我走进你的心里/带着沉甸甸的爱”。据说,著名作曲家、当时的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叶小钢用这首诗创作的歌曲在学院首演时,台下黑鸦鸦的女生没有一个不嚎的——我不认为这就是感动,而是青春的神经被触动后的恸哭。那代诗人用青春与生命测量出自己时代的体温,因此才会被我们和后代崇仰。

这个有罪的词,戴枷锁的词,缠着一层层裹脚布的三寸金莲的词,它的右边是黄色粉身碎骨的万丈深渊,它的左边是时代的脸上拘谨严肃的正确表情。这是个胜负未分、但也可能决胜千里的词。

最初“向着解放,羞涩地耸起”的中国情人是《小花》中的陈冲。《小花》和陈冲是文革“解冻”后的中国最初的一抹红晕。也是我们的少年中国在日常生活之外,看到的第一次美与唤醒。陈冲因此在我们那代人的心中定格——哪怕她远走高飞。那是1979年的陈冲,那是大上海的陈冲,也是质朴年代泥土与花香的陈冲。陈冲远走美国,是我们那代人的失落。但也无所谓,无所谓是那一年代的心理特征,也是少年中国的心理特征。1987年携《末代皇帝》归国的陈冲,那是丰姿绰约、风情万种的陈冲,也是滚瓜烂熟的陈冲。性感的陈冲。好莱坞陈冲。最近见一份周刊说陈冲是“性感女神”,这是“革命下一代”才敢想敢说敢用的词,我们这茬人打死也不敢用的词,它是确实的,但也几近于对我们心中“光辉形象”的亵渎。在1987年的“新华字典”与“现代汉语词典”里,还没有“性感女神”这个骚呼呼的词(20年后姜文把陈冲的戏感称为“湿漉漉的”),这个词是被今天追加上去的。是唱着“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和“妹妹你坐船头”的儿歌长大的80后,把自己的无厘头追加给60后父母一代人的。这看起来是以今天的修辞手法对昨天的命名,但它并非揭示,而是对昨天的遮蔽。

在写陈冲那篇专文中有一个话题限于篇幅没有展开,这就是陈冲天生一副“国际相”,她可以是欧美型的,可以是东欧型的,也可以是俄罗斯型的。陈冲不是那种小巧玲珑的中国美女类型,她的大上海、医疗知识分子家庭和上海外院背景,符合西方对中国的审美需求,说真的陈冲如扮演欧美女郎、东欧女郎或俄罗斯女郎,如果抛开文化背景和心理背景,仅就外形条件,应该是没说的,反过来,陈冲恰恰不像一个中国女郎。在国际T字舞台中国梦的时装名模,与十多年后章子怡在国际上的走红,均是西方按自己的标准与尺度,对中国美女的选择,性感第一。它首先是西方对东方的要求——是西方向中国“要”。一是厚嘴唇,二是三围,三是大屁股(丰乳肥臀),最主要的可能是高个儿。那种小巧玲珑的中国美女不在西方“要”的范围之内,西方要的不是中国本身,而是它自个儿的口味。

与此同时和陈冲平分秋色的,是《小花》中的“另一朵小花”、19岁的女游击队长扮演者刘晓庆。我后来发现,刘晓庆比陈冲占据更多的心灵与头脑,我的一个诗人朋友、一个老哥儿们,开口闭口就是刘晓庆,他的词汇表没有陈冲,我开始惊奇,后来发现,刘晓庆这个动词在他的心里扎得太深。《小花》中的陈冲是毛茸茸的,是憨甜与清纯的,也是不成熟的,想不到那上面去,她只是一个朦胧的幻境,而不是一个可以驻足留影的实景。而《小花》中的刘晓庆是成熟的,陈冲是水果糖的糖衣,刘晓庆就是水果糖的糖弹。是谢晋八十年代“三部曲”最后一部、也是谢晋的峰巅之作《芙蓉镇》中的“四类分子”胡玉音把刘晓庆推向家喻户晓,并真正成为风头占尽的中国情人。与陈冲比,刘晓庆风风火火的辣妹子劲儿,更具中国性,也更煽情,虽然刘晓庆的野路子表演并不煽情,那还不是一个煽惑的年代。煽,属于九十年代。煽,更属于新世纪的头十年。

在陈冲与刘晓庆之间,是中戏表演系一年级女生丛珊在《牧马人》中扮演的李秀芝,一夜之间占领了“我的中国心”。《牧马人》中的丛珊,是时代梦境的一个缓冲。但这是个1960年代初《李双双》(张瑞芳扮演)式的“先结婚,后恋爱”的梦境。在《牧马人》中,丛珊是一位被朱时茂娶走的妻子,因而她是一个有所保留的时代梦境,不久,在现实生活中,丛珊真的嫁给了一位二流诗人,那是一次失败的婚姻。在这位牧马人的妻子“乘一艘慢船去巴黎”(诗人胡冬诗句)之后(在“流金岁月”节目中被问及出国,朱时茂和丛珊语多搪塞,言不由衷),是西影厂厂长吴天明执导的《人生》中,大字不识的陕北乡村少女刘巧珍的扮演者吴玉芳。

《小花》中的陈冲、《牧马人》中的丛珊与《人生》中的吴玉芳几位八十年代中国情人,共同点是质朴。《小花》中的陈冲更多的是憨甜与天真,丛珊和吴玉芳则汇聚了中国传统女性所有的美德,《牧马人》中的李秀芝内在的创造力,正是时代的特征和时代的需求,而《人生》中的刘巧珍则更坚韧,也更乡土、皮实。在另一篇影评中我曾写及,陈冲、丛珊和吴玉芳在银幕上创造的美好形象建立的审美标准,影响了我们那代人的择偶取向,我们那茬人的“梦中婆姨”的标准是陈冲的憨甜与洋气、丛珊的朴实与本色、吴玉芳的坚韧与宽容。除此之外,就不可能走得再远,想得再远,我们这茬人没有那样的想象力,我们这茬人内心的翅膀不可能飞得再高,“红小兵”一代人的羽毛是有限度的,是丑小鸭皱皱巴巴的羽毛。

1993年我在西安《创世纪》杂志工作时,收到大量巩俐的生活照,那时巩俐在《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以及刚获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的《霸王别姬》等片中的表演如日中天,我与我的同事们发生了争执,我固执地认为巩俐和巩俐生活照是不美的,有那么一股子呆气和蛮气,而远无青岛人的“海滨晨曲”,我的同事们认为巩俐是美的,当然最终以我的妥协告终。我的手腕子肯定拧不过巩俐的红灯笼,拧不过“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好就是红。巩俐走红的《红高粱》在1980年代的后期,巩俐也是八十年代最后一个“大红灯笼高高挂”、张灯结彩的中国情人。

如果时代采取了倒叙的手法,陈冲、刘晓庆、丛珊、吴玉芳及巩俐,是八十年代公众生活中公开的中国情人。这也是“二月二,龙抬头”的中国寄给未来的明信片上的“美人照”。事实上,八十年代隐秘贴身的中国情人,是“甜蜜蜜”的邓丽君,那是另一种形式,另一种渠道,另一种慰藉。公开生活是一首革命歌曲,私密生活则是一曲靡靡之音。后者在红肿的革命年代过去后,为时代口腔里的炎症消肿。换句话说,公开的中国情人们,就是时代的外套,春秋乱穿衣;而隐秘的中国情人,则如时代的内衣,熨帖适体。最近有一部电视剧与一部电影分别取名《甜蜜蜜》,可见时代对隐秘的“中国情人”是怎样难以释怀,怎样辗转反侧。诗人柏桦有一名句“惟有旧日子带给我们幸福”,我国人民说得更直截了当“酒是陈的香”,就是好喝。

1990年代和新世纪头十年的中国情人是谁,我不得而知——真的不知道。因为这已经是昂首步入了小康和二奶的时代,我们已经阔了的中产阶级时代——就连最操蛋的中国人崔健也会在演唱会上,不无煽情地用牛嗓子劈头盖脸地问:“朋友们,你们发了吗?”它是富贵思淫欲的年代,亦是没有梦境的讲究实际的年代,也可能是偷得吃的年代,人人不老实的年代。也许以上种种倒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歌舞厅、洗头房和KTV这些新生事物像雨后春笋般开遍中国大地,中国爷们儿总算有了更喜闻乐见的好去处。

一个纵欲的时代随之来临。那种心跳已恍若隔世,不再属于我的中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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