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老子道德论
2011-10-08王永智
王永智
摘 要:老子道德论以道为核心,注重主体对道的理性自觉,遵道悟真,尔后由真而善,达于人生之最高境界。老子道德论的根本在于主体(个人)生命的完善,生命价值的拥有及生命本身的长存;其功能在于揭示人生及世界万有之真实,而不注重为善而善的教化。老子道德论对现代人及现代社会有重要裨益。
关键词:老子;道;道德论;素朴;以民为本
中图分类号:B22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1)09-0107-03
在中国道德哲学的开创期,老子以道为核心,以宇宙万物之运转规律、生息法则和变化总枢为基础来推衍道德的基本内容。其道德哲学的关键词为真。老子、孔子相比较,老子道德论的独特之处在于:主体的道德实践必须建立在对道有理性自觉的基础上,遵道悟真,尔后才有“得”(德),即道德自觉,由真而善、而美,达于人生之最高境界。老子道德论的汲取及实践对现代人及现代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
在《老子》一书中,有几段话振聋发聩:“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十九章》)老子反对仁孝忠信、圣智礼义,是否就不要道德,走向了非道德主义一极呢?在此,有必要对老子道德的内涵作进一步的考察。
在《老子》一书中,道德一词没有被连用。“道”和“德”分别使用,其合成的意义既不同于西方历史上道德一词的最早含义(mores习俗),也不同于荀子最早合成使用的含义——“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在老子的思想中,道德的含义所指,就道而言:一指宇宙产生之本源,二指万物运动变化发展之规律。道的这两层含义表明,道既是生化万物之总根,又是作用万物、规律万物之总源。它融化深入到万物的所有方面。万物之存在发展、运动变化莫不体现道之本根与道之规律——这是形而上之道,即真理的普遍含义。如何将真理的普遍含义演变为特殊意义,将形而上之道推衍为形而下之道,让道在每一个具体特殊的存有上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实践并完成道之真谛与规律,老子提出了“德”。
德者得也,即得道之本真而实践之。老子以体用而言道与德之关系,并明确讲:“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五十一章》)这种“二而一”的关系(陈鼓应语),使道与德在万事万物中都能体现出来。换句话说,万事万物虽然呈现出各种形态,但其根本必须尊道而贵德。在此,老子道德论的含义与孔子道德论的含义就有了明显的不同:
1.孔子所言仁孝忠信、圣智礼义等道德的含义,反映的是人类现实生活中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所应遵循的准则、规范,个人修身的内涵及所能达到的境界。其范围所及在人类的世界——道德是人的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应然”的依据及奋斗目标,就个人来说是指圣人的理想人格(尧舜禹等);就社会共同体来讲是指“大同”的理想世界(尧舜禹时期的社会)。而老子所言的道德,其含义是宇宙万事万物之生成发展的总渊源、总规律、总准则。其范围所及,不仅指人类世界(人类世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更及于整个大千世界。道德之总枢不仅奠基于人类世界“应该是什么”的价值理念(善与恶)之上,而且,更奠基在宇宙万物“是什么”的事实理念(真与假)之上。道德不仅指人的道德,更指万物的道德,宇宙的道德。
2.孔子“圣人”的人格理想,“大同”世界的社会理想,其内容的标准不是“自在”的,而是“人为”的。老子道与德的生活,其内在的依据是“自在”的,而非“人为”的;道德的标准是客观实在的,而非主观界定的。
3.孔子道德论以善为核心,仁义礼智、孝悌忠信是其基本内容,“三纲五常”是其实践层面。合于“善”的生活是否就是合真理性、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生活?“善”是否有绝对的意义?老子的道德论以“道”为核心,合于道的生活即合于普遍性、规律性和真理性的生活。它是宇宙存活发展之必然,人类社会及人性发展之必然。在这个意义上,孔子道德论的关键词为“善”,而老子道德论的关键词为“真”。
正因为如此,在如何将道德引向人、人类社会的层面上,老子较之于孔子更注重人对道(真)的理性自觉,更注意将真理的普遍性、规律性引入人的生存理念之中、生活智慧之中。即人首先要得道,尔后才会践德。那么,人如何才能得道呢?
首先,人得道的生活在于人要清楚地认识到人是什么,认识到域中四大之间的必然联系,认识到人是道、天地万物共有本源的一部分。所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如果不首先在理性上确定人在“四大”之中居其一,人应效法地、天、道,那么,人的无限制的理性膨胀必然会使人走向超越万物,僭越地、天、道之法则的方面,那样的人不可能是得道之人,那样的生活不可能是得道之人的生活。
其次,如果人对自我有了正确的认识,人的“独一”的属人的原有的智慧将被剔除。人与万物共有的属道的智慧将进入人的生命之中,生活之中。“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儡儡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飘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二十章》)“食母”在于得道,“独”是在理性上确定了人与地、天、道的合一。
第三,得道意味着人必须自觉遵从道之规律,按道的运行法则而生存和发展。所谓“知常曰明”。(《老子·十六章》)“常”指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而“不知常,妄作,凶”。如果进一步延伸则是:“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得道”、“殁身不殆”的结果在根本的意义上在于“知常”。
就主体来说,理性上的得道是道德生活的开始。如何将形而上之道落实到人的生命活动及生活实践之中,完成“得(德)道”之本真生活,老子以其觉悟向世人揭示了道德生活的真谛。
(二)
老子认为,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在于“归根”,即向本源回归。“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十六章》)由此,人的体道生活之要旨在于向人的本性复归。就个体而言,本根的复归即向人的婴儿状态复归。“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五十五章》)就人类社会而言,“归根”的意义在于:“小国寡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总体来说,归根的意义在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老子关于人及人类社会道德的生活准则及生活目的由此伸展开来。
1.素朴。老子认为人的素朴的生活即是合于道的生活。人与万物都是道本质之外现。而道之本质在于自然而然,“道法自然”,其品质为素朴。人法道,以归根之素朴本性处自然,处社会,立身做人,亦能成就最高尚之品德。为此,现实社会中的人需要做的,不是要膨胀人的欲望,丰腴人的物质,骄奢人的体态,华丽人的语言,粉饰人的外衣。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
那么,人如何做到素朴呢?老子以其体验向世人表明:“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老子·六十七章》) “道”之广大落实到人的德性层面上即是持有“三宝”。持“三宝”就能成道进德。“慈”,即宽容。天地生万物,以其无限之宽容而成长了万物之无限生机。人生处世,应法天地精神而包容一切。“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老子·六十三章》) “俭”,即啬,吝啬,有而不尽用,含藏培蓄,根本在“重积德”。只有积德才能无往不胜,长生久视。“不敢为天下先”,道之规律在于损有余而补不足,“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不自私的为天下人置身心于度外,置生死于度外,要“功遂”。同样也要不自私的不居于天下人之前,不居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老子·九章》) “成其私”,是就个人生命之保全而言,要遵道之规律,并非不为天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这个意义上,“成其私”是彻底之大公,是人实现生命价值的最高精神之显现。
2.柔弱。老子认为,道的作用之所以无穷无尽,是因为它的作用是柔弱的。“弱者道之用”。(《老子·四十章》)道之柔弱在自然界和人的生命中得以显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在现实生活中,人实践柔弱之法则要坚持两大原则:一是无为。无为即不妄为,不违反规律而作为。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以其自在的规律而运行,不以人的意志而发生变化。人要破坏事物自在的规律而逞一时之强盛,犹如拔苗助长般愚蠢。人生之无为在于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在于小心谨慎,恒终如始,防患于未然。这就叫“无为而无不为”,“柔弱胜刚强”。二是不争。老子认为,人要有“不争之德”。(《老子·六十八章》)所谓不争之德,在于“利而不害”。人之德亦重在给予,重在有利于他人、众人,而不应该与他人争名争利。“争”意味着人的功利价值的实现;而“不争”则意味着人的道德价值的实现。那些只为自己,不顾他人及社会而作恶的强暴之徒,老子同当时众多人的观点一致,认为其不得好死,并且声明,他将以这样的事实作为施教的张本。
3.谦虚。谦即谦下;虚即虚己。老子认为谦下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处世之道。老子对水有着特殊的喜好,除了它的柔弱不争之外,谦下还是其重要的品质特征。“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八章》)人要像水那样“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当然,谦下的目的犹如江河之能为百谷王,在于圆满人的生命,成全人的精神。因为,“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九章》)人生之大患在于“满”。“满”意味着向相反方向之运转。所以,人要随时随地在身心上将自己置于众人之下、之后,骄傲自满,其结果必然会身败名裂。与谦下相连的还在于人要“和光同尘”。人处世俗之中,如果不能将自我之身融入大众生活之中,就不可能真正做到“谦下”。所以,老子要人“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五十六章》)进入到混沌之境地,进入到俗世社会现实生活之中;并能在这样的生活中保持谦下的心态,如“道冲”本身所做的那样。这不仅是全生保身之道,也是践道达德之途。
何以谓虚?老子讲:“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虚与静相连。“归根曰静”,归根即虚、即无。虚的意义在于它蕴含了无穷的张力,含育着无限创造力的因子。那么,人如何才能做到虚己呢?老子认为:一是要降低人的欲望。所谓“不欲以静”。(《老子·三十七章》)人没有非分之欲念,自然会心态平和、安逸。“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人没有被欲念充塞支配,心态纯朴,空灵而玄远,如山谷般虚静,又蕴含着无穷无尽之生命本有。“上德若谷。”(《老子·四十一章》)人若能虚怀若谷,则自然会行道德于天下。二是要知足。人不知足就不知止,不知止就没有虚静可言,也就可能隐藏着对生命的危殆。所谓“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四十四章》)所以,咎之过在于不知足,而知足则有生之安逸,生之满足和快乐。“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那么,人怎样才会知足呢?当人充分地了悟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之时;当人将生命价值看得高于财货价值;将生命本有看得超过虚名拥有之时;人就会自觉地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如果人人都能珍视生命,将生命之本有视为重,将身外之虚名视为轻,天下自然会清正,民心自然会纯朴。所以,谦虚是老子生命哲学的重要方面,它使人珍视生命,融身心于世间又超然于名利,在心灵境界上达到于与道合一而进入圆满的境地。
(三)
老子道德论注重人的生命本身的道德价值,注重将道德引入人的生命本有及生命本真之中。人对道的理性自觉表明了真理的普遍性,而人对德的自觉实践则表明真理在主体身上的特殊体现。老子的道德论不是为善而善,而是为真而善;其核心在于主体(个人)之生命完善,生命价值之拥有及生命本身之长存;其功能在于揭示人生及世界万有之真实,而不注重为善而善的教化。老子的这一道德论在现代人的道德及实践上无疑有着恒久的价值及意义。
1.在个体的层面,现代人的道德拥有及实践必须从心性的回归做起。为此,首先要纯朴。可以说,本真的生活是纯朴的生活。人法道或法自然,其本质都是不尚虚华,清静无为,自然而然的。人生的纯朴在行为上的表现在于“俭”。“俭”即“啬”,节俭爱惜财物,进一步则爱惜精神,积蓄力量。由“节俭”而爱惜精神而“长生久视”,小到修身,大到治国,具有普遍的应用性。节俭在于素朴,节制人的欲望。现代人的欲望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对人的欲望不加节制,就会欲壑难填。人被欲念所役使,身心沉浸其中,就会失去人的本性。所以,老子主张去“甚”、“大”、“奢”,即人过分追求的东西,而不是在正常情况下维持人的生活所应该具有的东西。老子不是禁欲主义者,只是要人做主体,不可被物所役。他讲“复初”、“素朴”,只是要人回归人之为人的纯朴本性,去掉不必要的过分追求与欲念,防止人被物所异化,让人在生活之中享有并体悟到本真的生命实在而已。
其次要知足。现代人常常将注意力放在了没有得到而想要得到的领域内,孜孜以求,将生命的张力发展到极限,貌似强大,实则将生命的内蕴力、发展力耗散殆尽。而知足实质是将向外的贪求转向向内的享有,心绪的安宁,精神的蓄积,在享有生命存活的每一瞬间中发展出生命的活力,张扬出生命的精神。在道家看来,知道享有满足状态的人,永远是满足的。财富的多寡是否能给人带来幸福,本质上并不在于财富本身,而在于拥有财富人的主观态度,它决定着人的荣辱、祸福与存亡。可以说,知足的人生应该是满溢的人生,而不是贪婪的人生。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人会拥有更多的同情、爱慕、欢乐与眼泪,比维持个体的生命存在所需要的要多得多,人自然会将它分散给他人、群体与社会,并在这种分散中成其大,成其多。故“知足常乐”,人会拥有真正的快乐与幸福。
第三,上德若谷,常善救人。现代社会人们愈来愈重视善恶观念、是非标准和价值判断。人们的行为更多地囿于非此即彼的价值选择之中,汲汲于是而遁遁于非。现实世界人们言行取舍的逾细划分,在德的世界之中可能预示着更少的包容。在道家看来,不论是类群体还是个人,本真的德性生命应是“若谷”的生命,如低下的川谷般包容纳归,大海般不择细流。人性能够“若谷”,其前提在于让心灵回归空明宁静的状态,没有更多私欲的搅扰,平和坦荡地接受一切。人能在心态上将“虚”与“静”推致极度,在行为表现上就自然会“无弃”。“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二十七章》)所谓“无弃”,“常善救人”,是对人在本有的意义上珍视、善待和拯救,而不是以社会是与非、善与恶的彼此对立为标准来对待人。这样,道家就将个体生命的意义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以宽广的胸怀关注芸芸众生,只求奉献,不求索取。个体的道德实践是在实践道德本然的意义,而全然没有世俗功利的色彩在其中。也正因为如此,人性之纯,人的生命本真才得以充分地体现。人我两忘,物我两忘,宠辱两忘才能得以充分地体验,心境纯一如大自然,就会只关注生而不关注有,只关注予而不关注得。现代人在这种回归本性中才能过上真实的生活,亦即生命本真意义上的生活。
2.老子道德论在群体生命之中的充分体现,就是道德社会的实现。在现代社会,由个体所组成的社会统一体能否秉规律而行,既关系到个体是否能够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体,也关系到社会统一体是否能够长治久安,获得健康和谐的发展。在老子看来,万物的存在均有其生成发展的内在规律,它不依外在的强迫划一而发生根本的变化。自然界万物竞发,无一相像,但又生机勃勃,争奇斗妍,其内含的是自然律的“无为”而非“有为”。人的世界应如自然界,对其治理也应“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二章》)在治理社会时,道的规律在于以百姓的利益为利益,百姓的要求为要求,而不将统治者的意志、“王”者的权力强加于普通百姓的头上。“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老子·七章》)后于百姓、外于百姓而存,以百姓之心为心,此“无为”之举,但最终能使民心归服,社会繁荣稳定,此“有为”之实。
应该说,“无为而治”的根本是以民为本,以天下苍生为本。在现代社会,实践“无为而治”,以民为本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民为本的社会应是人人平等的社会。现代人应该坚持这样的理念:“与天为徒者,知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庄子·人间世》)人是大自然的儿子,人人在自然律面前应是平等的。所谓后天给人们带来的不平等理念,是不合乎道的规律性的社会给人们造成的,而不是人本身所固有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愈是淡化富贵功名给现实社会人们的处境造成的差异,就愈标志着社会在向人性的本源回归,向道的规律性的本质显现回归。应该指出的是,人人地位的平等不应只停留在观念意义上,而应是现实社会的实际运作。这种运作是将人本身的存在视为目的,是将外在于人的种种附丽只视为手段,不仅身重于物,而且身重于名、位。所以,以民为本是以民的生命存在为本;人人地位平等是人人生命本有意义上的平等。对现代人来说,尽管争取这种平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应该义无反顾地去争取,因为它符合天道的精神。
第二,以民为本的社会应是人人都能充分享有自由的社会。现代社会,在人们的生理需要基本得到满足,而社会的联系又日益广泛的情况下,现代人对自由所赋予的含义就更为广泛和深邃。但老子人的获得的基本点仍然需要倡行。一是将个人作为最终的关切者;二是个人的言行必须符合道,即规律性。人乃至社会的自由必须以个人的自由作为基本点。而个人的自由是对天赋权力享有及应用上的自由,即在遵道的前提下的自由。在现代社会,它是在法律尊严之下的个人的充分自由。
第三,在道与德的社会之中,现在乃至未来,人们应该追求安宁、自然、纯朴的生活。安宁的生活乃和平的生活。在现代社会,和平可以说是人们最渴望得到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现代人有了抵御自然灾害的强大能力,但人们似乎却无法抵御人们之间的相互残害。战争、各种暴力犯罪仍然像瘟疫一样威胁着人类。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给人们提出的是“以德报怨”、无相害之心,即人与人之间能够各行其是,和平共处。如大自然“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般和谐优美。但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使民性自然,民心恬淡,素朴纯真。不驱使欲望,更不放纵欲望,将个体或小群体的利益满足强加于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威胁、残害之上。节制而又自律,人们在自然而然的相互关怀与爱护之中;在“不相与为怪,不相与为谋,不相与为事”;在“相爱”、“相使”、“朴鄙”、“不争”之中去追求人性的真、善、美,追求自然、和平、幸福的理想社会的实现,追求人类“大同”社会的最高境界。
[责任编辑:黎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