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及实践路径探索
2011-10-08王进富魏珍刘西民
王进富 魏珍 刘西民
摘 要: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是传承民族文化精神,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工作,文章总结国外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和举措,着重以“曲江模式”为例,分析了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多样化模式,并就其把开发保护中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和经验启示作了系统总结。
关键词:“曲江模式”;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1)09-0068-03
随着现代考古研究的进步和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遗址作为民族历史文化的符号在带动地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1]文化遗址开发与保护更成为社会及政府关注的热点,但因作为开发保护主体的政府受财政资金有限、市场手段单一等瓶颈因素约束,致使文化遗址保护乏力,大量珍贵遗址遭到破坏甚至逐渐消失。在呼吁并加强文化遗址保护政策立法的同时,学界也在积极探索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新思路与新路径,并提出了强化政府立法、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拓宽资金来源等多个方面的建议。从实践过程总结分析,开发主体在市场化手段与公益性目标实现中的固有矛盾、开发方式单一、保护与开发的二元性等问题使得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一直难以取得有效的突破和进展,因而寻求具有普遍实践价值的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和实践路径成为理论研究者和实践探索者共同的追求和意愿。纵观国内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实践,近几年得到政府、社会乃至学界广泛关注的“曲江模式”具有积极的探索价值,其通过以大项目带动战略,在大遗址开发保护途径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新了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实现了大遗址保护的理论突破。[2]总结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实践模式并分析其中关键性路径,对探索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创新思路和实践举措具有现实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实践及启示
基于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在当代文化价值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执行和探索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方式方法从来都是世界各国始终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如法国、日本、韩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卓有成效。虽然各国模式各有所长且未必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但总结其成功的历史经验可为我国的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工作带来深层次的启示。
1.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体系。在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体系方面,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在自主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模式。美国虽然只有200多年历史,但美国政府及人民对历史文化遗产却有着异常虔诚的态度和相对完善的措施,以其健全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令和专门的文化遗址保护专家委员会结合实现制度与机构条件保障,进而由政府主导实施开放式文化遗址保护教育,鼓励开展各类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传承活动,很好地协调了现代文明进程与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日本则通过立法规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文化遗址交由文化厅委托各部、道、县的教育委员会进行保护和管理,实现了教育与保护的充分互动。韩国在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方面的重要特点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相結合的手段,以旅游开发的方式使民众能够近距离感受文化遗址的精神传承和思想影响,广泛的宣传和规模化的市场运作扩大了文化遗址开发和保护的效果,但过度的商业化行为使其文化遗址逐渐失去了其传统文化内涵,这已引起韩国学者们的关注。法国政府在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中的积极作为有效影响了民众的保护意识,政府划定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并经由文化遗产局和各地的专门机构依法调查、监督文化遗产的现状和维护情况,形成了全民保护遗址的局面。
2.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典型代表是以韩国和意大利为代表的文化旅游模式,通过开发文化遗址旅游使其融入现代社会,并促进了文化内涵、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光大。而法国则以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方法调动民众对文化遗址保护的热情,进而塑造和带动了法国历史文化品牌的形成和发展,给法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本采取的文化生态博物馆是最值得称道和学习的方式,通过将文化遗址开发形成动态、开放的展示区,营建“活的文化”的博物馆,高度契合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美国以建设文化主题公园来保护文化遗址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依托文化遗址特征进行创新性开发,使文化遗址展示与文化情景体验融为一体,并形成了主题文化的系列活动,实现了民众与游客对文化遗址承载文化内涵的近距离感受。
3. 国外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实践的启示。总结国外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实践模式及措施,有几点启示:一是文化遗址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二是政府应该从加强立法层面规划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对民众关于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的教育,形成全民认同和全民保护的局面;四是文化遗址的多样性要求对其开发保护要尽可能避免以静止、凝固的方式去保护,在不改变其按内在规律自然演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寻找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及与旅游开发等的良性互动结合;五是坚持对文化遗址文化内涵的深刻理解和多层次融合展示,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化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二、我国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探索——以“曲江模式”为例
作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我国在文化遗址的开发保护方面长期以来处于落后状态,部分地区或由于政府开发的资金不足、手段单一,或由于企业市场运作的过度商业化,使得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举措难以形成有推广价值的开发保护模式。因而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积极寻求适合国情的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对于位列世界文化遗产数量第一位的我国而言具有重要实践价值。西安近些年的积极探索无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以曲江新区为代表,立足西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址资源,以国际化的视野和市场化的经营手段,依据不同文化遗址的类型特征,探索并实践了创新性的开发方式,推动了文化产业市场的发展,同时以其收益反哺文化遗址保护,实现了开发与保护的有效统一,形成了更具保护绩效的文化遗址保护“曲江模式”。
1.原貌保护+文化性开发。文化遗址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文化性,对其开发要保证遗址空间属性的相对完整性,并借助文化遗址的历史性和深刻的文化内涵进行外延拓展开发。以法门寺为例:其承载的历史内涵和文化精髓特别是具体到佛文化的本源上具有重要意义。梁学成认为“对于这类遗产资源的无形价值开发,必须注重对于相关历史故事、事件的深入发掘,可开发或转化为动态性、参与性的旅游产品,而增进游客对遗产价值的理解;但前提是不能损毁或破坏原址、原物的原生性。”[3]按此思路,曲江新区管委会在对法门寺老寺院及佛塔做好保护和修缮的同时,进一步以文化性开发的方式新建规模宏大的法门寺建筑,通过展示空间形象与意境构建,使游客能够感受到特定的历史意境,逐步认知法门寺背后所隐藏的历史、宗教、艺术文化,并将佛教形成、演化及佛文化的精髓以形象化的方式展示出来,增强了文化遗址与社会民众的文化沟通交流。这种方式一方面实现了法门寺老寺院的有效保护,将烧香拜佛、念经诵佛等佛文化的传统方式保留在老寺院;另一方面以更高和更全面的文化性开发方式诠释了佛文化的内涵,更好地体现了地域文化特色,从而科学、合理、艺术地呈现了佛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普世价值,为开展宗教活动留有适当的地下空间。
2.原貌保护+娱乐性开发。文化遗址特别是大遗址通常具有恢弘的气势及丰富的文脉内涵,合理的开发利用将对城市及区域居民生活带来积极影响。此类遗址的开发保护既要谨慎地进行考古研究,以保护其文化遗址的原貌,更要将其开阔空间有效利用,满足于居民贴近文化、感受文化的需要。李海燕认为“遗址公园和主题公园是目前最普遍的保护与娱乐相结合的形式,它们不仅使遗址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而且通过公园的建设也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当地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以及弘扬古文明、展示优秀历史文化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4]
曲江开发大明宫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大明宫是丝路申遗的重要节点,曲江在规划建设中严格遵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规则,以世界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创新性展示和利用,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文物发掘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项目开发建设之初,曲江邀请国内外历史文物专家和古建筑学家严格把关,为大明宫遗址的保护献计献策,保证了合理的遗址开发和回填式的遗址考古保护,同时利用大明宫历史文化特点,在遗址公园内开设一些娱乐性设施和体验性活动,使人们在大明宫内除了能看到具有历史气息的遗址,还能深刻感受“百官上朝”、“丹凤迎宾”等盛唐特有的情景,从而在保持遗址原真性的基础上,利用景观营造、数字手段和轮廓展示模式,渲染了大明宫遗址的历史沧桑感,融入了现代式的文化展示和体验,进一步引发了民族文化的自豪感。
3.借助文化+自主性开发。文化遗址的影响力通常是由依托物质文化承载的文化内涵资源来决定,外在单一的表现形式亦可因其内在的丰厚文化内涵和文化底蕴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文化内涵可以烘托外在的文化环境。曲江在大雁塔的开发中就充分挖掘其内涵,并借助其丰厚的历史文化,自主性地进行一定的开发,建立了凸显大唐和佛教文化主题的大雁塔北广场。通过以大雁塔为主题的文化展示,在文化广场、园林景观、文化长廊等设施建设中,全面展现大唐盛世、景象弘扬大唐文化。广场内各雕塑群处处暗示着唐代的审美观,并以陕西民俗文化为主题,用活灵活现的雕塑艺术形象集中展示陕西关中、陕南、陕北等地具有代表性的民俗风情,体现出陕西地域文化的特点,展现“大秦腔”的独有魅力。正是在借助大雁塔所具有的丰厚的历史文化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地宣传,使大雁塔广场吸引到越来越多国内外的游客,也让更多的市民、游客了解到其背后所蕴含的深厚的历史文化。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从人类学的观念看,任何物质的文化遗产都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凝附,否则就只剩下空壳。在对物质文化遗址进行开发保护的同时,不能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按照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思路,通过市场化运作,寻求新的路径弘扬秦腔这一古老艺术,使其展现新的魅力,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曲江以西安秦腔剧院为阵地,设立了曲江新区秦腔艺术发展基金1亿元,用于支持秦腔艺术事业发展。在对秦腔进行保护的同时,曲江将其作为西安文化旅游的一个元素,融入民族文化和国家软实力的大视野中,并进行产业化运作,不仅实现了盈利目的,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使之成为国内外游客认识西安、了解西安的文化窗口,让其在更广泛的观众群中得到磨练与提高,對传承和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址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结起来,曲江在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中的基本做法是:以文化大策划和超前规划为先导,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区域人民生活水平为宗旨,积极探索大遗址带动城市发展的新模式,不断开辟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新路径,积累了城市价值提升的新经验,实现了历史与现代、经济与社会、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和谐共融,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三、“曲江模式”对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启示
文化遗址开发保护不仅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更是融合城市发展需要的重要构成部分。“曲江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在开发保护中所构建的有效路径,既实现了文化遗址的有效保护,更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城市发展模式,同时也为探索和研究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其普遍意义在于,通过实践构建起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有效路径,实现了长期以来制约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统一的困境,不仅实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推动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同时将文化遗址的文脉传承保护和现代的开发利用有效结合,使当地政府和居民从文化遗址保护工作中受益,把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系统、大体制中。
1.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有效结合。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与文化产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冲突和矛盾,长期以来是制约文化遗址开发保护的关键因素。文化产业既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也能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但往往容易过于商业化,破坏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文化事业的发展为文化产品消费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涵养了文化源泉,奠定了发展之基,但是需要大量的资金,会进一步加重财政负担,因而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的文化产业发展与政府主导的文化事业繁荣在实践中难以有效协调。
曲江创造的文化遗址保护模式,成功地实现了文化产业的手段与文化事业的目的统一,曲江管委会以其城市子体的身份实施政府职能,并以下属公司的市场行为,一手抓文化产业培植,一手抓文化事业发展,统筹兼顾,从而实现了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双丰收”。经过几年的发展,曲江在开发文化旅游市场中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收益,在文化产业方面已取得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曲江也不断扩张其发展规模和发展思路,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的收益补偿文化遗址、文化历史的保护和宣传,从而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这种方式突破了传统模式,恰当地实现了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的统一融合,把公益事业和企业利益结合起来,把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特有的发展模式。
2.文化遗址原真性和创新性的有效结合。文化遗址旅游作为一种旅游模式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不仅需要对其原真性保护,同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文化遗址原真性和创新性两方面表现为截然不同的极性分离,但又处于旅游业的统一关系中,因此对两者结合互补是非常重要的。曲江通过利用现有文化资源,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集历史文化展示、大型居住、商贸和休闲服务为一体的城市发展模式,使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化进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方面通过建立各种遗址公园,对原有遗址景观进行保护,展现了当代西安国际化与开放性特征,形成历史与现代、经济与文化、继承与创新的鲜明对比与完美结合;另一方面积极开发、不断创新,加强游客体验、消费,如建成大唐不夜城、大雁塔文化广场、大唐芙蓉园等,在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保留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发新的发展模式,以此吸引各个年龄层次、文化层次的旅游者,真正做到两者有效融合。
3.文化遗址硬开发(有形开发)和软开发(无形开发)的有效结合。目前,对遗址旅游价值采取的硬开发主要是针对遗址旅游的各种服务设施和商业性工程项目的建设,如曲江在大雁塔、大唐芙蓉园开展创意集市;在大唐芙蓉园等景点周边兴建商店、宾馆、饭店、索道、娱乐城等服务设施。这样既可提高收入,又能更好地服务游客,提高游客旅游质量。在遗址资源真实价值的软开发方面,曲江通过考察研究、审美实践而不断发掘遗址资源的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并不断提高和深化遗址旅游的科教、游览和文化创作体验水平,包括对遗产所在地的文化、民风、习俗等资源价值的研究与开发。通过举办“印象西安”、“梦回大唐”、“唐华歌舞”、“盛典西安”、“兰花花”等演出不断提升文化内涵。这样不仅满足了游客精神层次的需要,也很好地宣传了曲江,极大地提升了曲江文化价值和知名度。
4.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的有效结合。文化遗址的开发保护首先是硬件环境的建设和改善,近几年来,曲江新区先后筹资40多亿元,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继规划建设了六大遗址公园和六大文化场馆。六大遗址公园总占地面积3300亩,全部为公共开放性文化景区,现已成为西安城市公共文化休闲和消费的重要场所。六大文化场馆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基本实现了公共文化设施的规模化、集聚化和国际化,为发展文化产业夯实了基础。除了公共设施的建设,曲江在公共文化服务上也做了一些探索。在建设、开放六大遗址公园的同时,曲江也在不断的利用现有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曲江众多遗址公园的开发和建设,在城市功能的设计上,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兼顾社会、经济、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使城市开发的系统性更强,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与此同時曲江新区斥巨资开建的六大文化场馆也为曲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更多的物理载体。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芙蓉园、陕西民俗大观园、陕西戏曲大观园、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和谐广场景区等,可以说已经在市民日常生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5.政府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和红星认为,“如果片面强调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忽视经济价值,遗产保护对城市来说,将会成为历史的负担和财政的包袱。一旦遗产的开发保护成为政府单一的事务,由于公共财力的限制,许多城市遗产将会在风雨中孤独地沉睡”。 [5]曲江则打破了这种一元化格局,西安市政府通过曲江团队,通过“一次把城市做足”的理念和措施,吸引企业与民间资本,突破城市发展资金匮乏的僵局,最终实现“城市价值兑现”。以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为例,曲江通过主动引入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到大遗址的保护项目中,将政府资本与社会、企业资本有效地结合起来,在对遗址的本体区域实施保护工程和环境优化、美化的同时,给予企业集团一定的土地开发权,通过大遗址周边区域的土地开发和商业运作,使企业集团获得应有的利益回报,弥补其对大遗址保护资金的投入。通过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不仅较好地解决文化遗址的保护问题,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同时调动起企业积极性,更好地发展了地方经济,从而实现双赢。
四、结语
文化遗址开发保护模式的总结是进一步做好国内大遗址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创新性的路径实践是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相得益彰的保障,曲江模式的实践效果和模式是政府、企业多主体结合,政策主导、市场运作多层次融合进行文化遗址保护的积极探索,也是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并重的有益实践,不仅为西安众多遗址的保护利用总结出一条新路,更为国内更多的文化遗址保护提供了参考模式和实践基础。当然,文化遗址的特质差异要求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开发保护模式,对于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两者间维度该如何把握、未来文化遗址开发保护路径创新等问题仍有很大的空间值得去研究,有待今后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赵荣.有效保护 科学展示 传承文化 服务社会——陕西省大
遗址保护新理念的探索和实践[J].中国文化遗产.2009,(4).
[2]李文阁,俞孟红. 文化遗址保护与民主建设和谐共生的生
动实践[J].求是,2011,(8).
[3]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
旅游学刊,2006,(6).
[4]李海燕.大遗址价值评价体系与保护利用模式研究[D].西
北大学,2005.
[5]和红星.大明宫的前世今生——大遗址保护与西安城市规
划[J].建筑创作,2009,(6).
[责任编辑:陈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