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促进川藏地区产权发展新局面
2011-09-23卢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川成都610041
卢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川 成都 610041)
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置换中,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进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层变革,产权交易市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彰显。时至今日,产权交易市场在历经20年的沉浮变换之后,已由早期的主要为国企改革、改制服务延伸成为各类资产和权益有序流动的产权转让交易服务平台和投融资交易服务平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是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组建,经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成为从事川、藏两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唯一指定机构。
西南联交所以四川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为基石。在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经过一年的稳步发展,以总经理刘昂生同志为代表的领导团队,开创性地提出了“一个中心、多个平台“的战略发展定位,已初步实现了区域性资本市场,垮省、跨区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西南联交所自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市场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跨越性的进展。
1 西南联交所的战略定位
一个中心、多个平台,构建区域性资本市场,垮省、跨区性产权交易市场所谓一个中心,多个平台是指以西南联交所为发展核心,在统一、集中、规模化的基础上构建交易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平台两条线。
1.1 交易服务平台功能
交易服务平台功能主要包含:有形市场平台功能、无形市场平台功能、着力打造“川、藏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会员制与业务合作联盟模式。
1.1.1 有形市场平台功能。为交易全过程提供完善的硬件保障服务是交易平台最重要的基础功能。西南联交所做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始终坚持将规范市场轶序,降低交易各方的风险,提高交易的效率,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做为我们的第一准则。对此,西南联交所制定并出台了大量结构严谨、完善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操作细则,设置了统一的交易流程、多样的信息发布渠道并对接了国务院国资委产权交易监控系统,从规范交易、信息安全,交易保障、提高交易效率等多方面为推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保驾护航。目前,西南联交所已拥有近千平方米的智能化办公场所,设施完备的网络竞价室,60多名从事多年产权交易工作,具备法律、金融、财会、投融资等专业基础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1.1.2 无形的市场功能。聚集信息和传播信息是市场平台的另一个重要功能。西南联交所不断完善和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市场宣传。截止目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已与京、津、沪、渝、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十多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信息发布渠道覆盖了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华南等全国大部分区域。通过西南联交所挂牌的项目能够实现在全国各大交易机构网站异地同步挂牌,能最大限度提高项目信息的发布覆盖领域。此外,随着西南联交所知名度的提升,交易所网站日点击率突破1万,联交所创办的内部刊物《西南联交所通讯》已出版5期,每期发行量2000份,主要面向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成都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国有企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并与国内各省市交易机构进行交流赠阅,很好地起到了宣传项目、宣传市场、宣传国资政策的作用。
1.1.3 着力打造“川、藏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会员制与业务合作联盟模式。西南联交所按省政府提出的尽快形成全省统一、集中、规模化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思想,结合川、藏地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出了《会员管理办法》。为适应西南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需求,提出了发展经纪会员、中介会员和投资会员,创造性地提出特殊会员制,即与地、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联合设立地方产权交易分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总所)、地、市、州分所的多级管理模式,同时在政策法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信息披露、交易结算、交易鉴证等多个方面统一建制,很好地解决国资交易的属地化问题,能很好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规范交易流程,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新格局。
1.2 投融资服务平台功能
投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主要包含:股权转让功能、股权质押融资功能、股权并购贷款功能、建立投资人数据库、企业的增资扩股功能。
1.2.1 股权转让功能。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转让。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制定结构严谨、操作完善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操作细则,已成功为大量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部、部分股权、出资额转让提供了交易平台,规范了转让程序,降低了转、受让双方的风险,受到了交易各方的一致好评。
1.2.2 股权质押融资功能。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成长性融资难题,西南联交所织调研考察小组赴全国多个省市调研,在综合了我省实际情况后,出台了多项针对股权质押的实施办法和意见,为企业融资开辟出了新的渠道。
1.2.3 股权并购贷款功能。为促进企业资产整合和行业资本整合,西南联交所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有效促成了多综项目的成交。
1.2.4 建立投资人数据库。为了有效地促进挂牌项目的成交,西南联交所建立了分行业、分层次的投资人数据库,能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推荐。
1.2.5 企业的增资扩股。为了推动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的有序进行,西南联交所依照《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并促成了多宗企业增资扩股项目的成交。通过西南联交所,规范了项目增资扩股的信息发布、意向征集、选择合作方等行为,落实了战略投资者的引进。
2 业务发展模式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发挥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全面助推我省‘两个加快’”实施的指导精神,西南联交所在一个“中心、多个平台”的战略规划下,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基础,大力拓展新的产权市场。在国资业务不断拓展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平台、林权交易平台、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涉讼资产交易平台,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股权交易市场布局,探索股权交易所的建设。
2.1 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有序开展
截至2010年1-11月份成交金额49.86亿元,平均项目增值率为30%,较2009年增长40%。
2.2 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已取得初步成效
2010年4月,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从事四川省辖内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交易机构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西南联交所是唯一具有从事四川省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
截至目前,西南联交所已完成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项目、长城证券股权转让项目、成都银行房产转让项目、成都农商行不良资产处置项目等约20亿左右金融资产的处置工作。
2.3 文化产权交易平台获得重大突破
2010年5月20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西南联交所、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建,集文化产权交易、投融资服务、文化企业孵化、文化产业信息发布于一体的西部第一、全国第三的专业化综合性的文化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2.4 积极推进西南环境资源交易所筹备工作
西南联交所对于环境资源交易所的探索工作起步较早,早在2008年原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环境资源交易的可行性调研工作,并在当时已制定出收费体系与标准体系等基础性工作。整合之后的西南联交所更是组织专人专班协助成都市环保局完成了排污权相关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制定,并且与参与温室气体排放及服务工作的国内外投资方和中介机构进行了接触。目前西南环境能源交易所组建方案已报西南联交所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组建方案业已报送省金融办,后续工作正稳步推进中。
2.5 积极推进四川股权交易所筹备工作
当前,四川省建立非上市股权交易所面临有利时机,《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发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国证监会组成的调研组一行来西南联交所考察调研地方产权市场股权转让的交易情况,调研组对我所的信息披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事实证明,我省的产权交易市场已具备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有效服务的基本条件,西南联交所经过近十年的逐步规范,目前信息发布与披露体系、交易规则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已趋于成熟,业已掌握了大量交易资源。
2.6 积极推进四川酒类交易所的筹备工作
四川是白酒生产强省,消费大省,川酒主要经济指示均位列全国第一,一直稳居行业“龙头”地位。2009年省委省政府做出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战略部署。西南联交所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导精神,拟定由西南联交所牵头,联合川内白酒产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共同搭建四川酒类交易平台。
2.7 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取得实质进展
根据四川省高等人民法院领导来我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迅速成立并启动了涉讼资产进场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有多项涉讼资产进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试运行挂牌交易,有效地支持了人民法院利用产权交易市场的阳光交易对涉讼资产的“司法拍卖”进行市场化改革,使“司法拍卖”更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2.8 深入开展西部保险交易调研工作
目前保险交易平台在国内还处于探索阶段,西南联交所遵照省政府领导提出对我省建立保险交易中心进行研究的指示精神,在省金融办的指导下开展了前期调研和方案设计,考察了纽约巨灾保险交易所,并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工作将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推进。
2.9 深入开展四川林权及林产品交易调研工作
四川是中国木材消费大省,四川省《2011年全省金融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建立林权交易市场,西南联交所与省林业厅、农业厅、中国木材总公司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设立林权及林产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