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新农合干预结核病防治工作效果评价
2011-09-20罗成宜张新华黄卫东杨晓峰钱华习晓桦周佳俐
罗成宜 张新华 黄卫东 杨晓峰 钱华 习晓桦 周佳俐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疾控中心 宜昌 443100)
夷陵区从2007年元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门诊医疗费实行家庭账户管理,每人每年可报销15.00元,住院医疗费分段按比例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区级定点医院为70%,乡级定点医院达88%。因此区综合医院新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多以住院治疗为主,不需住院者均直接转疾控中心门诊免费治疗。为使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出院后能及时转到疾控中心继续治疗,夷陵区疾控中心自2009年起应用新农合制度,对综合医院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和在疾控中心门诊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实施干预,现就干预效果评价如下。
1 资料来源
1.1 资料 2008年(干预前)、2009年(干预后)夷陵区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月报、季报、年报表、工作总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统计资料。
1.2 方法
1.2.1 疾控中心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联系,宣传国家对肺结核病管理的相关要求,讲明对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归口管理的目的、意义,取得合管办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出台相关政策。
1.2.2 凡在综合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加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出院后必须到疾控中心登记管理,凭疾控中心相关证明方可报销医疗费用。对于没有疾控中心相关证明办理出院结账者,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督查科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1.2.3 参加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凡在区疾控中心接受规范治疗、定期复查并完成规定疗程者,可由新农合基金定额报销200.00元疾控中心门诊药品或检查费用。
表1 夷陵区综合医院2008、2009年住院肺结核病转诊到位情况
表2 夷陵区疾控中心2008、2009年登记肺结核病人复查统计表
2 结果
2008年(干预前)与2009年(干预后)综合医院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分别为119例和107例,转诊率均为100%,而转诊到位率分别为71.4%和86.9%(表1),χ2=8.07,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实施干预措施后,综合医院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出院后转疾控中心继续治疗的转诊到位率显著增高。
2008年与2009年区疾控中心登记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分别为486例和453例,病人治疗2、5、6(复治病人8月)月末按时(规定复查日期前后1周内复查作为按时复查)复查人数见表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疾控中心门诊登记管理的肺结核病患者干预后较干预前的按时复查率明显提高。
3 讨论
高发现率和高治愈率是全球结核病控制的两大战略目标[1],资料表明80%的新发肺结核病患者首诊于综合医疗机构[2],加强结防机构与综合医疗机构的合作,将综合医疗机构发现的肺结核病患者转入结防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是提高病人发现率的重要措施之一。行政干预是落实结核病控制措施的根本保证,管理是化疗成败的关键[3]。利用新农合制度对综合医院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及患者规则治疗进行干预,有利于提高综合医院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位率,从而提高病人发现率;有利于提高患者对规则治疗的顺应性[4],以达到提高治愈率的目的。
本干预措施一是要求综合医院将住院治疗的参加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出院后转疾控中心登记管理,后报销住院费用;二是规定参加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如果在区疾控中心接受规范治疗,完成规定疗程后可以报销200元门诊费用。2项措施确保了综合医院、患者利益不受侵犯[5],同时让参加新农合肺结核患者享受到更多优惠,综合医院和患者均易于接受。
新农合干预措施只对参加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具有约束力,而对享受公费医疗、城镇医疗等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患者无效,而公费医疗、城镇医疗的管理部门不属卫生局,有待于进一步协调与沟通。
[1] 成诗明,刘二勇,杜昕,黄飞,刘小秋,刘志敏,许卫国,何铁牛,王黎霞.2002—2005年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3省实施效果分析[J] .中国防痨杂志,2009,31(12):686-689.
[2] 湖北省结核病流调办公室,湖北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湖北调查报告[J] .结核病临床与控制,2002,1(2):51-55.
[3] 刘小郧.行政干预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影响[J] .中国防痨杂志2000,22(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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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黎霞,成诗明,何广学,詹思延.中国结核病实施性研究手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