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体沙发抽查九成合格
2011-09-19■文/杨芳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12期
■文/杨 芳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软体沙发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9家企业生产的100种软体沙发产品。辅垫料安全卫生要求、泡沫塑料要求(坐面密度、回弹性、压缩永久变形)、面料用料要求(面料颜色摩擦牢度、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木工要求、安全性要求、防锈处理要求、力学性能要求(沙发座背耐久性、压缩量a、压缩量c)等9大类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软体家具沙发》QB/T 1952.1-2003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软体沙发产品的内部木制件用料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
质量问题
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内部木制件用料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坐面密度、压缩永久变形、沙发座背耐久性、压缩量a项目。
红榜
软体沙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榜
软体沙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