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研究
2011-09-18胡剑波商广娟蒋家东
胡剑波 商广娟 蒋家东
(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28)
质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同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可靠性不高,抽查合格率较低,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究其主要原因,除了法制不够健全、企业自律性不强外,缺乏适应时代需求的一大批理论功底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质量专业技术人才。
1 我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历程
为了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加强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2000年12月22日,原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国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至今已顺利开展10年,受到质量工业人员的广泛认可。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按照相关规定,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三级资格,目前,我国质量开展了初、中级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尚未出台,有关方面表示,高级职业资格正在酝酿中。
截至2010年,全国累计报考人数53.4万人,有9.4万人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报考人数累计近15万人,合格人数累计约2.9万人,中级报考人数累计约38万人,合格人数累计约6.6万人。2001~2010年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如图1所示。
从发展趋势看,“十五”期间,初、中级报考人数基本上都呈下降趋势,报考人数平均每年以20.1%的速度减少;“十一五”期间,初、中级报考总人数基本稳定在5万人左右。从区域来看,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累计报考人数、累计获证人数和累积合格率较高,表明这些地区对质量人才的需求较大,对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度较高;青海、西藏、宁夏、甘肃、内蒙古等西部地区的累计报考人数、累计获证人数和累积合格率较低。
2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制度与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
图1 2001~2010年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
世界上最早实行质量专业资格认可制度的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中期,美国质量学会(ASQ)设置了一种叫做“持证质量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制度,要求在市场调研、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服务等领域专门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只有通过统计、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的统一考试,符合条件的才允许上岗。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采取准入制度,只有持证人员才可以从事质量工作,据相关资料统计,美国质量工程师持证后的薪金水平和社会地位较持证前有着显著的提升。
2.1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与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同点
我国实施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充分借鉴了国外的经验,特别是美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有关做法。下面分析两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相同之处:
考前资格有相同的要求。报考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必须具有从事专业工作的经验和相应的学历。
考试命题有相同的方式。质量专业资格考试采取在同一时间统一命题考试的方式。
证书管理制度有相同的要求。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获取后,要进行定期登记。
2.2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与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不同点
2.2.1 主管部门的不同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的主管部门是美国质量学会(ASQ)。
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共同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社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2.2.2 职业资格设置的不同点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制度是按不同的质量岗位划分的,即从事不同岗位工作的质量专业人员参加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员、机械检验员、质量审核员等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同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考试,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同时,只要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一位质量专业人员也可以同时参加多种职业资格考试。
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等级。由于我国设立此项制度之前,对质量专业人员的评定一直沿用技术职称(即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的评定办法,因此,受技术职称评定制度的制约和影响,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也相应设置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未出台),相应的知识体系也按知识面的范围和深度进行区分。原则上初级资格对应于美国质量技术员的要求,中级资格对应于质量工程师的要求,高级资格对应于质量经理的要求。
2.2.3 报考条件的不同点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的报考条件比较严格,实行“严进宽出”政策。报考人员除需有相应学历和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外,还要有质量专家对其专业技能的证明或推荐。考试通过率相对较高(一般为45%~50%)。
我国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2.4 考试形式的不同点
美国质量工程师考试在全世界每年统一举行两次,即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一般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考试方式有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和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具有考试大纲和指定的考试用书。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这种方式便于考试的管理,考生应考也相对容易,但教材内容和考试内容不够灵活、开放。
2.2.5 注册管理的不同点
美国质量学会对质量工程师考试实施证书注册管理和获证后的继续教育工作。证书有效期3年,3年之内必须获得继续教育相应的学分(18分),才能够保持证书的连续有效性。否则,只能重新参加考试。
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规定,对于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证书实行定期登记注册制度。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的证明,方可登记,延长证书的有效期。
3 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社会影响力不足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证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许多国家都是通过准入控制制度来保持职业质量工程师应有的专业素质和法律、道德素质,并赋予质量工程师垄断地位来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专业服务和执业权利。到20世纪末,已有近30个国家先后建立了质量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和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人员在社会上具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而且其薪金水平和社会地位较未持证前也有了显著的变化,可见国外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
目前,制约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阻力是质量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尚未推出。在我国,执业医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领域的进入都普遍受到法律形式的准入控制,而质量工程师却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质量专业职业证书的权威性也明显不足。例如,质量专业持证人员并不能进入质量专业岗位,或虽在质量专业岗位,但其收入、待遇或地位并没有较持证前有明显变化,这也直接导致报考人员数量逐年下降。国家质检总局实施该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在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领域的生产企业的关键质量岗位,实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注册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解决,或者职业资格与用人岗位、考试制度与用人制度仍然不相关联,那么,一定会使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感召力持续下降。
3.2 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离
目前,初级资格考试设置了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设置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从总体上看,国家质检总局对教材和试题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视。教材编写和试题拟定的人员,都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知名学者,也是质量、标准、计量等领域的专家及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过,由于考试采用的题型是标准试题、评价方式采用机器评阅的方式,故考评受到了很大限制,综合测评考生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方法也存在诸多局限性。特别是质量理论与技术涉及管理、工程、统计等多学科领域,要求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我国的教材和试题在这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3.3 高级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滞后
我国实施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事实上是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至今仍未出台。目前,我国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屡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法制不健全、企业自律性不足以外,与企业缺乏一批理论功底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质量专业技术人才也不无关系。从深入推进我国质量事业发展的角度而言,尽快选拔出一批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才,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我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急需完善,主要有以下原因:
无论从科学选拔人才的角度,还是合理设置考试科目而言,质量专业初、中级考试良好运行至今已有十年历程,已为高级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出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按照我国一直沿用的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可初步设置质量专业的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那么,对于取得中级资格已满5年或更长年限的质量工作人员来说,需要获得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机会。
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众留言”栏目可知,社会各界以及从事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对高级质量专业资格考评办法的需求日益强烈。
社会、企业迫切需要具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强烈的从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质量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为了科学、公正地选拔出优秀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出台高级质量专业资格考评制度更加刻不容缓。
4 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议
4.1 尽快完善质量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是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要求“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确定为行政许可项目。质量专业的相关工作是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职业,在美国、日本、欧洲都已经对某些重要质量工作岗位设定了准入制度,只有质量专业持证人员才能上岗,即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制度,而在我国还未开始此项制度。因此,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使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由“职业资格”发展为“执业资格”,建立质量从业人员的就业准入制度,才能真正提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其证书的社会影响力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
4.2 企业领导认同是基础
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很多企业以及企业领导缺乏对此项考试制度深层次的理解,将考试、注册等看作是员工的个体行为,甚至有的领导认为员工的考试动机是为了离开企业。持证人员的薪金水平和地位较之前也没有明显改善。这些都成为制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只有企业及其企业领导对质量工作给与足够的重视,对质量从业人员的素质严要求,对质量专业职业考试制度给与充分的鼓励,才能促使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
4.3 不断完善和提高教材、试题质量
由于考试采用的方式是标准试题、机器评阅,因此其题型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质量管理知识涉及管理、工程、统计等多门学科,加之考生自身状况的差异,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准确,正确地反映考生水平,达到职业资格标准,难度很大。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我国统计质量管理知识普及程度有很大差距,考生普遍反映这部分内容跨度大、难度高。因此,淡化行业特别是制造业特点,按照掌握、熟悉和了解知识结构的要求,不断完善、提高教材水平和试卷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应在对历年试卷解题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以评价考试能力为重点,不断地提高教材的实用性,改进教材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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