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微企业融资不再难
2011-09-08应宜逊
文/应宜逊
让中小微企业融资不再难
文/应宜逊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浙江中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着较大的困难,省政府正在努力设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以利其健康发展。这里,笔者就此提出若干建议:
努力挖掘邮政储蓄银行资金潜力。邮储银行是全国性银行,国务院要求邮储银行成为专门向小微企业贷款的银行,邮储银行也是努力这样去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邮储银行的存贷比还相当低,比如浙江省邮储银行浙江分行2011年10月末的存款余额为1597亿元,贷款余额为611亿元,存贷比为38.3%;全国邮储银行还要低得多,估计还不到30%。而浙江的“四大银行”存贷比为90.4%,全国性股份商业银行为94.6%。浙江邮储银行的存贷比若达到“四大银行”的水平,便可以增加贷款800多亿元;即使存贷比达到75%,则可以增加近600亿元。如何挖掘邮储银行的巨大资金潜力?省内有关部门应当帮助邮储银行在浙机构努力完善机制,提高发放小微企业融资的技术;应当通过牵线、协调,促进邮储银行机构与省内发放小微企业优秀机构(如与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某些农信机构)合作;鼓励邮储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融资。
加大财政资金促进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力度。财政资金运用要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则应当在税收减免和贴息扶持方面再下点功夫;二则要让地方财政资金成为担保资金,以撬动更多的银行贷款,杠杆率可以达到5-10倍;三则适度增加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不少地方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大,比如温州,财政收入400多亿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只有100多亿元,完全有条件适度增加。当然,增加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既不应当用于政府投资,也不宜直接转贷给中小微企业,而是应该通过担保方式撬动更多的银行贷款。目前,中央允许浙江自主发行债券了,发行的债券中应当有较多的比例用于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目前,中央允许浙江自主发行债券了,发行的债券中应当有较多的比例用于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加速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对此,浙江省最近出台了许多很好的措施。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比例由资本金的50%提高到100%,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多家银行融资,同时浙江又提出要进一步加速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比如温州,将由30家发展到50家。这里必须注意一个问题,这就是应当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所谓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主要是指原来从事金融业务骨干、民间借贷中介人和原来从事典当、担保等等行业的自然人。允许这些自然人主发起小额贷款公司,才能真正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而由民营骨干大企业、上市公司主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资本金实际上都是变相银行贷款,它们的作用实际上是充当了银行贷款的“二传手”。还应当看到,只有自然人主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将来才有可能改组为村镇银行,而让由民营骨干大企业、上市公司主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改组为村镇银行是很危险的,政策上是很难有松动的。
加速发展村镇银行。到2011年10月末为止,浙江省仅有37家村镇银行,离一县一家还有很大距离。浙江省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都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目前村镇银行的信贷政策又比较宽松,不考核存贷比,允许运用主发起人银行资金放贷,并且预计在最近的将来宽松的信贷政策还将持续。浙江应当加速发展村镇银行。
努力促进农信机构和城商行的信贷进一步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总体上说,浙江省的农信机构和城商行都是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更有一些发放小额贷款极为优秀的机构,比如城商行中的台州银行和泰隆银行,农信机构中的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三门农信联社、常山农信联社等等,“贷农、贷小”的理念都十分坚定。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浙江省农信机构和城商行的中小微企业信贷仍有潜力可挖。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做好它们的工作,促进它们进一步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同时帮助它们解决由此带来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