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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新蓝图

2011-09-07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1年1期
关键词:十二五农村建设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各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形势,紧密结合实际,近期陆续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本刊就“建议”中建设行业规划建议摘出,以飨读者。

中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推动高技术产业做强做大。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加快新能源开发,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网,扩大油气战略储备。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推进国家运输通道建设,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发展高速铁路,加强省际通道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积极发展水运,完善港口和机场布局,改革空域管理体制。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基本形成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可接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

甘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城镇化进程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先发展大城市,提高聚集人口和生产要素的能力。加快扩大市州所在地城市规模,继续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探索建立新型城乡管理体制,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流动和农民入城就业定居的政策措施,力争使全省城市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推动区域组团协调发展

按照“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区域联合、共同发展”的原则,打造区域功能组团,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把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扶贫攻坚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落实好中央关于藏区和革命老区的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甘南、临夏、定西、陇南“两州两市”及国扶贫困县,发挥旅游资源和特色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走特色发展之路。推动金昌、武威一体化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河西走廊绿色经济区建设。

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及国有农场、林区公路“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基本形成农村公路网络。完善省内330千伏电网,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鼓励开发利用户用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和完善符合甘肃特点和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多元化的农业发展之路。继续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河西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农业、优质林果业等“四个一千万亩”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做大做强草食畜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建设各种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与科技发展支撑体系。

千方百计提高农牧民收入

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整合培训资源,开拓劳务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完善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建立各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产业。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研究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制度。

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完善城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加大城镇廉租住房、公租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及城镇棚户区改造。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祁连山冰川和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石羊河、黑河、疏勒河及渭河、泾河、洮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甘南重要水源补给功能区生态恢复与保护,推进黄土高原、陇南山地及刘家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和落实差别化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进以河西地区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好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和水源及绿洲边缘地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大力实施退牧还草、封山禁牧,加快生态修复。巩固和扩大兰州南北两山绿化成果。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矿区环境污染、城市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核设施、核辐射监测和用核安全管理。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增加研发经费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市场竞争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建设覆盖城乡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启动物联网建设布局,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放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全面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加强粮食储备、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打造一批百亿元、千亿元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巩固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高效栽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农业节水技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信息技术,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新家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桂中、左江、右江和桂西北旱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通乡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和通行能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沼气等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改造和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实行免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创新产业开发、教育培训、科技支持等扶贫方式,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功能,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和森林旅游、农村服务业,使农民从中获得更多收益。大规模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民有序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民万元增收计划。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以县为单位的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县财自治区直管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选择符合条件的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打造一批经济强县强镇。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功能明确、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重点发展南宁、柳州、桂林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其他中心城市,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建设,强化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建设大型综合商业区,完善公共服务、居民消费和居住功能。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加快构建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培育发展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南友走廊和桂东北城镇带,推动小城镇加快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和城镇带内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优化城市规划,搞好村镇规划,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加强城镇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城际快速轨道交通,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突出城市个性塑造,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名城名镇。

加强城镇化管理

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逐步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风貌改造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按照集中开发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的空间开发模式,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国家重点开发的北部湾城市化地区和区内其他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聚集,集中布局,集约开发,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对事关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建立健全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加强节能管理

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综合运用节能减排、增加森林碳汇等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政策,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强固碳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

建设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黔中城市带,以贵阳为中心,以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为轴线,以六盘水、兴义、毕节、铜仁为极点,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大力发展一批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节点上的中小城市。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突出自然、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努力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城镇。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有序推进“退二进三”,强化城市产业功能。坚持城市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统筹推进大中小城市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邻近乡村延伸。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教育、卫生、环保、文化、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转移。建立健全应急安保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城市正常有序运转。

创新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统筹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种社会问题。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城市人口管理,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型城镇化模式。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切实消除阻碍城镇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

合力推进扶贫开发

把到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一半以上、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作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坚持党政领导,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大力推进集团帮扶,积极构建“大扶贫”格局。坚持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乡(村)推进、连片开发,以编制和实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苗岭山区(含麻山、瑶山地区)区域扶贫专项规划为重点,加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步伐。坚持实行分类扶持和统计监测,统筹采取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给予长期社会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完善扶贫开发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摘帽不摘政策”的办法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以科技进步、提高单产为重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保证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和推广水平,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结构调整,规划建设一批专业乡、专业村和产业带,提高优势特色经济作物和生态畜牧业的比重。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加快山地农机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

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通过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广泛推广订单生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产品规范化种植、规模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链条,提高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水平。改善农村商品贸易条件,降低农村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农村市场分工与生产合作水平。通过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入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领办、补助资金扶持农民兴办和广泛动员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加入等措施,大力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快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中入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期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工作保障机制。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数字贵州”建设,围绕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等未来网络建设重点,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力争全省互联网普及率、电话普及率、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加强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全省经济社会运行的智能化程度。推进物联网和云计算研发应用。加快“金盾工程”、城市报警监控工程建设,提高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大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工程

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乡村道路、水利建设、农网改造、危房改造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工程,为贫困人口增收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和各类社会扶贫行动,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广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山地农业扶贫工程、林下经济增收工程、生态扶贫产业建设工程,为稳定脱贫提供可靠的增收保障。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大力实施“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坚持从最困难的农户和最危险的农房改起,大力实施整县推进,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城市棚户区、林区棚户区、煤矿和其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快公共租赁房建设,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探索廉租房建设的有效办法,切实解决好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治理采煤沉陷区,尽快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房和学校。

大力实施生活环境改善工程

2015年3万人以上的城镇都要实现雨污分流,实现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城镇天蓝、地绿、水清。深入开展“整脏治乱”行动。认真实施水、电、路、气、房、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四在农家”的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建设山水田园村寨和民族特色村寨。

黑龙江:从省情出发走符合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为重点,统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一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镇村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引导乡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推广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改变农民生活方式。加大村屯绿化、垃圾处理、公共卫生等建设力度,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二是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络。扎实推进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标准,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实施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土地流转和管理制度,支持种植大户、土地经营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国有农场等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大幅度提高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和效益。创新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增加对产粮大县和粮食产业项目财政奖励补贴,加大水利、农机、生态、科技等工程补贴力度,不断提高支农资金比重。创新经营组织形式,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重点鼓励农民兴办农机、水利、农产品营销合作社,健全合作组织制度,推进示范社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

以推进城镇化建设工程为重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是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规划,打造“一圈、一带、一群”城市发展新格局。以哈尔滨市区为中心,双城、肇东等6个卫星城为支撑,哈绥、哈大等6条交通干线为发展轴,构建1小时哈尔滨大都市圈,成为带动全省区域整体发展的核心区。以哈尔滨为龙头,齐齐哈尔、大庆和牡丹江为两翼,以绥满高速公路、铁路为中心轴,以产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建成我国重要的制造加工、特色旅游、物流会展中心,形成带中隆起、侧翼联动、功能完善、国际知名的哈大齐牡城市带。以牡丹江和佳木斯为两极,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为支撑,构建功能明晰、组合有序、产业互补,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在东北具有标志性的东部城市群。

二是做强县域经济。坚持强县扩权、合作共建,推进县域经济走产业立县、工业强县、招商兴县、民营活县多样化发展路子,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园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县域经济优势主导产业。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结构、转化增值,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和畜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城乡社会制度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向城镇聚集,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加快小城镇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内外交通顺畅、环境整洁优美、地域特色突出的小城镇集群。明确城镇定位,围绕产业、资源、区位、交通、市场等比较优势,建设一批工业重镇、旅游名镇、商贸大镇、边贸强镇等特色小城镇。用好政府资金,用活金融资金,用足社会资金,建立政府为主导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条件成熟的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暂不具备条件的放宽落户准入条件,促进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地向城镇转移。消除城镇之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建立新型城乡关系。

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为重点,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一是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倡导低碳环保生产消费方式,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全面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建成具有国际影响的低碳经济示范区,带动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构建碳排放认证评估体系,培育建立全省碳交易市场,打造低碳大省和碳汇大省。

二是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循环型农业为基础、循环型工业为主体、循环型社会为补充的循环经济体系。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力度,加快大中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善森林防护体系,扩大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推进生态功能区划调整和建设,探索不同发展模式,实现全省生态化转型。深入实施绿化龙江工程,加快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步伐,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形成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开展黑土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沙化土地治理、重点江河源头和流域防控。

以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为重点,创造人民满意城市环境

一是创建优美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重点抓好城市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营造碧水蓝天、青山绿地的宜居城市环境。彰显滨水、临山的龙江城市特质,建设绿色廊道,增加公共绿地面积,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完善城市绿化功能。

二是创建优良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户外广告、临街管线,规范建筑秩序。合理布局市场网点,清理非法违规临街占道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机动车辆运营管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秩序。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建立智能管理系统,打造城市管理网络平台,推行数字化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是创建优质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抓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引导窗口服务部门健全服务规章,改进服务方式,建立社会监督和考评体系,全面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努力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树立诚信龙江、文明龙江、礼仪龙江、时尚龙江新形象。

以推进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为重点,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和建设资金投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扩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给,重点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积极发展公共租赁房,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城市、煤矿、林区棚户区和垦区危旧房、农村泥草房改造步伐,推广节能、节地等环保型住房,完善住宅配套设施,扩大人均居住面积,逐步提高居民住房质量。

西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基础电信网络、宽带通信、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建立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党政专用通信基础设施。基本建成覆盖区、地、县、乡四级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推进信息骨干网络工程,加强进出藏干线光缆建设,推进边防覆盖和应急通信工程,建立党政专用网基础设施、电子政务、移动网广覆盖和宽带通信等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等机制,进一步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状况。

着力推进一产上水平

继续实施提高粮油单产行动计划,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实行科学种田,切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牧业综合开发力度,着力把“一江三河”流域打造成为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发展青稞、小麦、油菜、马铃薯等大宗商品,推进蔬菜、水果、花卉等产品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加大农牧业科技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普及力度,健全公益性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采取集中投入、规模经营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培育一批“一产上水平”的示范县、示范乡镇,培养一批科学种植养殖示范户。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牧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加快以水电路气和通信为重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到2013年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和农场、林场全部通公路,60%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农牧区用电人口全覆盖,乡乡通光缆、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邮率达到90%,村容村貌整治基本完成。坚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整体推进农田、草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气象监测预报和灾害预警服务信息村村通工程,提高农业和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建立健全农牧业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补贴办法,增加农牧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农牧区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完善农牧区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快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农垦建设。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完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机制,强化银行为农服务的责任和作用。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贫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快发展农牧区保险事业。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深化农牧区水利水电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充分发挥藏中地区上连陕甘青、下通南亚的优势,加强对内对外经济合作,培育以拉萨市为重点的青藏铁路沿线和“一江三河”沿线发展轴线,尽快打造成为全区经济增长的带动区、现代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功能优化提升的核心区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充分发挥藏东地区“靠西朝东、接轨东南”的优势,培育以水能、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以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和旅游业为支撑的区域经济,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加强与中部地区和周边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尽快建成连接藏、川、滇、青的交通枢纽、商贸中心、有色金属生产基地、“西电东送”后备基地和“三江”流域旅游区。充分发挥藏西地区边贸优势,加快边境口岸的开放和建设。加强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构筑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屏障。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建立符合区情的主体功能区划开发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镇、交通干线的辐射作用,引导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主要向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集聚,通过非均衡布局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优化开发及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人口和经济,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限制开发及禁止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

建立有西藏特点的城镇体系

加快建设以拉萨市为中心,以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那曲镇、昌都镇和狮泉河镇为支点,以县城、边境城镇、特色文化旅游城镇和特色产业城镇为网络的具有西藏特点的城镇体系。制定和实施城镇总体规划及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设施、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加快人口和生产要素向沿江(河)、沿路(铁路、公路)和城镇流动。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加快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精心筛选县域特色项目,形成有特色、有优势、有市场、有效益的县域支柱产业。扶持一批重点中小企业,并重点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县设立工业园区,支持达孜等工业园区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援藏资金用于发展县域经济,建立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工作或创业。加大县域市场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显著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加大投入,加快边境县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行“兴边富民”工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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