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蚕种质量的几点体会
2011-08-15文光勤
文光勤
(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四川 阆中 637400)
近几年来,我场原种微粒子病率逐年呈下降趋势,普种基本无微粒子病超标;蚕种的成品检验、成品检疫、杂交率调查合格率均为100%;母种、原原种性状稳定,家蚕种性维持成效显著。回顾过去几年的生产与管理,我们坚信加强管理和勇于探索是提高蚕种质量的根本。
1 稳定质量,加强防微是关键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场因微粒子病流行危害,微粒子病超标烧种多,经济损失大。巨大的损失使我们在痛定思痛中明白了一条深刻道理——只抓数量、不抓质量等于不讲效益。对此,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场展开了一场防除微粒子病的攻坚战,通过连续10多年的艰苦努力,微粒子病逐年下降,质量稳中有升,蚕种合格率连续8年为100%。取得上述成绩,我们的经验是:一是安排布置与督促检查的有机结合是防微措施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二是杀灭病原,净化养蚕环境,直至抽样检查不出微粒子孢子才能养蚕是防微技术的基础工作;三是加强桑园蚕室周边野外昆虫的防治是防微工作的关键措施;四是贯彻桑叶全程消毒是防止食下传染,切断病从口入的科学方法;五是推行小区收蚁,加强预知检查是防止交叉感染的常规技术;六是蚕沙隔年使用,用前抽检,无微粒子病原才能施入桑园是防止桑园再污染的防范措施;七是建立封闭型的原蚕基地,杜绝种丝茧混育是生产优质无毒种茧的第一车间。
2 保证品质,监督管理是后盾
蚕种的内在品质是指一批蚕种带毒的高低、良卵的多少、孵化的好坏、杂交的彻底与否等等。要保证这些指标的达到,既要有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更要有过硬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蚕种生产过程中,由于过程繁杂,环节众多,严格执行蚕种管理规定,视质量为已任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我场既是一个大型的蚕种生产单位,又是一个较大的蚕种冷藏单位和蚕种供应单位。我们不仅自身严格按计划使用各级蚕种,更要密切配合和协助省蚕业管理总站做好我场冷库的把库工作,严格按计划发放原种,让省蚕业管理总站充分实现把原种作为一种资源来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盲目生产,宏观调控全省蚕种总量的职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监督检验,防止粗制滥造,把劣质产品消灭在入库之前;严格成品检验、成品检疫、杂交率调查,防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把不合格蚕种消灭在出库之前。不让劣质蚕种坑农害农,这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3 提高质量,勇于探索是方向
前8年,我场各级蚕种生种发生比较严重。2003年春制春用原种生种发生率平均为4.55%,个别品种高达36.49%,给生产造成很大的损失。2002年,在全省家蚕选原种会议上,各生产、科研、教学单位的学者们对此提出了许多防止措施,通过两年的生产实践,生种的发生还是没有得到效的遏制。2003年11月在云南蒙县西部家蚕选原种学术研讨会上,广西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顾家栋先生建议采取“催青后期高温法”防止化性变化。即在催青期中,当胚子发育至丙2时,保护温度春季22℃ (72℉),秋季 22.7℃ (73℉),提前到戊2时高温感光,保护温度25.6~26℃ (78~79℉),提前到已3时黑暗处理,保护温度春季27~27.8℃ (81~82℉),秋季 28~29℃ (83~84℉);幼虫期1~2龄的饲育温度按催青后期的保护温度平行推进,力求人为地将催青后期和1~2龄期的保护温度调整到全龄期保护温度的最高点;2龄以后随着饲育龄期的增加,保护温度必须保持一个下坡曲线状态。这就是“催青后期高温法”的核心技术。对此,2004年我们将此方法结合我场的生产实际与气候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家蚕化性变化的防止对策并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据调查,原原种生种发生率由2003年的1.21%下降为0.35%,原种由2003年的4.07%下降为0.48%。实践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要提高蚕种质量,仅靠墨守成规地贯彻常规技术是不够的,必须树立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