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生态修复Ⅰ:实施情况及国内外经验
2011-08-15邓东周鄢武先黄雪菊刘兴良慕长龙
邓东周,鄢武先,黄雪菊,刘兴良,慕长龙
(1.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81;2.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41)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0°,东经103.4°)发生里氏8级地震。地震强度大、震源浅、破坏力强、波及面广,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损失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地震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10省(市)的417个县(市、区),总面积约50万km2,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
特大地震灾害的生态修复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内外皆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尽管四川省是自然灾害多发区,随着生态建设的持续推进,全省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同时积累了一些应对生态环境恶化的经验,但是针对汶川地震这样急剧的、大规模的生态破坏,仍然有必要开展本灾后生态修复的中长期研究。
1 研究区概况
1.1 自然地理概况
按照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地震重灾区涉及四川省的阿坝、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巴中、南充8个市州的39个县(市、区),总面积约9.8万km2,占全省面积的20.3%,总人口为1 71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7%。39个县(市、区)地震重灾区,涉及川西高山峡谷区、盆周山地区和盆地丘陵区等3个自然地理区,具体情况参见表1。
1.2 地震灾区区域生态功能及特点
地震灾区位于中国东南与西北季风交汇区,垂直地带变化明显,气候类型多样,为生物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创造了良好条件,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等生态功能的地位十分突出。而且地震灾区位于四川盆地向高山高原的过渡地带,属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腹心,系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关键部分,其生态功能的发挥首先维系着成都平原及四川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关系着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地震灾区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之一,是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
地震灾区位于中国东南与西北季风交汇区,垂直地带变化明显,气候类型多样,为生物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创造了良好条件。该区是大量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避难所和南北生物的过渡区,保存了大量的古老种和特有种,是整个东洋界植物区系最为丰富的区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区域内珍稀野生动植物极为丰富,大熊猫、川金丝猴、牛羚、珙桐、红豆杉等国家1级和2级珍稀野生动植物130余种。本区是我国大熊猫集中分布区,野外大熊猫数量1 028只,占全省的85.2%。地震灾区为我国重要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生存与繁衍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需要。
(2)地震灾区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区
地震灾区以盆周山地和高山峡谷地貌为主,一直是四川林业生产建设的重要地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先后在该区开展了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等一系列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平均森林覆被率44.5%,林地面积705.62万hm2,森林面积470.03万hm2。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鲜明的自然地理特征和丰富的森林资源,决定了该区域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地震灾区不仅是四川的核心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也是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
(3)地震灾区是我国生态旅游资源最富集地区
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地处祖国西南腹地,是青藏高原与长江阶梯的过渡地带。在漫长的地质演变中,形成了奇特的地形地貌景观和各种各样的生物气候带谱。地震灾区也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和第二大藏族聚居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长期的历史文化沉淀,孕育了色彩斑斓的生态旅游资源,构成了魅力无穷的原生态文化,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南北兼具、东西合璧”的生态旅游资源区,区域内拥有众多高品位的生态旅游资源,形成了以世界自然遗产、“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为生态旅游的主要载体,森林观光、疗养避暑、休闲度假、野生动植物观赏、生态体验、科学考察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体系,对我国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4)地震灾区是中国西部典型生态脆弱区
地震灾区是中国陆地最为典型的山地—平原生态环境脆弱带,而横断山干旱河谷区、农林交错带等则是岷山-成都平原生态脆弱带内最典型的生态脆弱区,主要特征是区内山高坡陡,河谷深切,悬崖峭壁林立,地质结构复杂,景观环境特异,水土流失面宽、量大,土壤、植被退化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相当脆弱,加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人类活动干扰强度大,该区已成为中国西部典型的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差,抗干扰能力弱,敏感性强,受到外界扰动之后,极易向着不利于人类和生物生存的方向发展。
2 国内外地震灾后重建经验
地震灾害具有破坏强度大、范围广的特点,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特别严重。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在针对地震灾害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开展系统研究,围绕地震灾害的生态修复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实践,相继形成了许多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理论和技术。部分国家和地区通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成功地实现了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灾区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正常发挥,实现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国际上地震灾后生态修复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特点和经验,也有不少的教训,为全面了解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过程,选择日本等国地震灾后生态修复进行分析解剖。
日本
日本位于世界上最活跃的环太平洋地震带上,是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在灾后生态修复方面有如下主要经验。
(1)突出生态修复的战略地位
日本在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中特别强调“生态先行”,高度重视灾后生态修复,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础性工作,在灾后重建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并优化其结构,最终使其在本质上真正达到自然状态下的最佳水平。
(2)遵循自然规律制定生态修复规划
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具有较强的自然规律性。日本的地震灾后生态修复,首先是利用各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制定十分详细的灾后生态修复规划,包括损失评估,修复规模、方式、目标,以及修复的先后顺序和资金保障等非常具体细致规划;然后是按照《防灾基本规划》的严格要求,以专家为主体对规划进行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将生态修复规划作为地震灾后重建的基本性规划。规划中强调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一般都按照10 a~20 a的时间期限进行规划,每个阶段都保证了相应资金投入,确保生态修复的长期坚持。
(3)实用性强的治山技术
日本在地震灾后生态修复过程中特别强调对山体的修复,形成了在世界上著名的日本治山工程。它是以自然流域或独立山体为基本单元,从生态系统的角度进行受损山体的修复,包括山坡工程、挡土工程、理水工程和坡面绿化工程等一系列工程措施,强调通过人工干预为生态修复奠定基础,实现地震灾后生态环境的完全修复。
(4)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
在长期的灾后重建实践工作中,日本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最终形成了包括5大类由52部法律构成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详细规定了灾前灾后生态修复应采取的各种工程措施及其标准,为工程措施的科学实施提供了依据;规范了可兼顾长远发展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分配规则,为灾后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固定了经实践检验的制度及技术方面的成功经验,为生态修复工作的高效进行提供了参考。
(5)强大的资金投入
生态修复是一项极其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日本地震灾后的治山工程直接投资每m2折合人民币高达3 000元左右,相当于房屋建设的单价费用。但是,日本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生态安全,一直坚持在生态修复方面巨大的投入。在资金投入机制上日本法律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费支出义务,同时政府每年拨出大量的财政预算进行灾害预防、灾害紧急应对及灾后修复复兴事业。
美国
美国国土辽阔,西部广大地区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内,美国长期以来都非常重视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在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方面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1)重视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性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遥感、GIS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大范围高精度的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编目成为可能。近20年来,美国先后把Loma Prieta地震(Mw 6.9)和Northridge(Mw 6.7)等重大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都被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编目,并得到广泛深入的研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震地质灾害调查与预测预报经验体系,为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提供了系统的基础性资料。
(2)强调地震灾后高标准的生态修复
美国在应对各种重大自然灾害过程中总结出最重要的一条经验:灾后重建必须始终坚持“不能重蹈覆辙”的原则,灾后重建不应仅仅是恢复到灾害发生前的状态,而应有更长远的考虑,应按照高标准进行规划实施,尽可能实现“一劳永逸”的生态修复目标。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是一个多山国家,以高山高原地貌为主,在自然地理特征上与我国汶川地震灾区有一定相似之处。巴基斯坦在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组织与管理上有较成功的经验。
(1)政府各部门间的高度协调
由于生态修复工作涉及面广,巴基斯坦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负责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协调机构。其职责就是规划、协调和规范灾后生态重建和恢复工作,同时激励政府、市民、社会、慈善机构等形成有效的对话和沟通机制。这样生态恢复重建的先后次序就能正确确定,政策的一致性就能得到保障,也避免了不均衡发展和因此而导致的社会矛盾。
(2)积极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和权力的分散
生态修复重建注重信息和沟通战略,灾民可以了解生态恢复计划的总体设计、时间进度、技术援助资源,并有合理的诉求表达渠道。同时将责任在联邦、省、地方进行合理的分担。由于生态修复重建的任务落实到最基本的社会层面,调动了地方积极参与的热情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积极性。
(3)大力提倡“自我重建战略”
巴基斯坦政府实行“自我重建战略”,主要目的是鼓励灾民自己动手重建家园,政府向灾民提供资金、技术和指导,一方面积极调动了各方群众积极参与重建家园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也确保了生态修复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中国台湾地区
(1)坚持地震灾后流域整体治理
台湾“9·21”地震的《灾后重建政策白皮书》和《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中专门进行了大地工程方面的规划,明确提出了推动灾区4大流域的整体治理,包括了地质灾害的处理、堰塞湖处理、水利设施建设、林业发展等若干内容,打破行政区划以系统的理念按流域进行生态修复,强调按自然规律和老百姓愿景进行治理。
(2)重视基础设施和生态产业的培育
在生态修复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强调在促进经济发展情况下来实施生态修复。比如,在生态旅游区则优先实施了包括景点建筑、车站、林道和森林铁路等主要内容的森林旅游旅游基础设施的修复,通过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来支持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这一部分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承担。在农村开展生态修复,坚持结合各地乡村的特色思考未来,培育出根植于乡村土地上的新文化、新产品,发展出农家休闲业、农家酿酒业、经济林产业和竹炭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专业村。
(3)调动老百姓参与重建的积极性
2002年新修订的《奖励造林实施要点》积极鼓励以多种手段鼓励群众参与造林活动,并提高相应的奖励标准,此举大大提高了民众参与造林工作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生态修复、鼓励群众参与造林活动和参与社区生态恢复重建全过程。
3 两年间我省灾后重建生态修复主要成果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区的生态修复工作。两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省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按照“3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奋力推进恢复重建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主要成果如下:
(1)林草植被恢复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我省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并坚持生态修复与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城乡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封山育林育草和飞播造林造草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措施,经过两年的稳步推进,截止2010年7月,省林业灾后重建项目已开工65个,占项目总数的90.3%,恢复林草植被30.3万hm2,完成规划任务的66.3%,林草植被恢复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2)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得到初步修复
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恢复重建进展顺利,已落实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和都江堰大熊猫救护与疾病防控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加固业务用房2 944 m2,拆除14 830 m2,修建大熊猫运动场10 380 m2,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全省大熊猫栖息地恢复3.7万hm2,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得到初步修复。
(3)灾区城乡绿化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按照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四川省城乡绿化规划纲要》的要求,我省的灾后生态修复坚持与城乡绿化相结合的原则,部分县(市、区)将灾后重建生态修复项目与创建“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紧密结合(如广元市、青川县、旺苍县等),灾区城乡绿化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大大满足了灾区人民恢复生态环境、重建美好家园的强烈意愿。
(4)灾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全面落实
水土保持规划项目截止2010年7月底,已落实重建资金51 566.31万元,占中期调整规划资金的72.98%。全省共完成水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 093.79万元,恢复重建水土保持措施设施7 784 hm2。其中罗江县、中江县等8个已完工县共计完成恢复重建资金6 093.44万元,恢复重建水土保持措施设施1 942.79 hm2。灾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全面落实。
(5)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灾区的废墟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新建村镇人居环境建设等污染防治工程进展顺利,灾区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6)主要危险地段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
完成39个受灾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11 384处,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 033处;规划的2 334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项目,开工率为63.15%,完工率为46.66%;规划的28 674户农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任务,已完成23 374户,规划任务完成率为 81.5%;规划的1 248处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危除险任务,已完成604处,规划任务完成率为48.4%。上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妥善防治,36起重大地质灾害被成功避让。主要危险地段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
(7)灾区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得到基本完善
修复林木种苗基地1 000 hm2、林区水电路通讯线路1 660 km,各类房屋46万m2,分别占规划任务的41.8%、36.8%、45.4%。林木种苗生产和牧草种子基地生产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各市、县、乡林业办公、生活住房建设已全面启动,灾区森林植被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林区交通、通讯、输电线路和给排水管道已得到初步修复,林区的生产生活逐步走入正常健康的轨道。
4 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进一步认识
通过对国内外大量生态修复的理论与实践的了解和认识,分析解剖典型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经验和教训,并结合我国两年多来汶川特大地震灾后生态恢复重建的实践,提出关于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进一步认识,为我国地震灾区灾后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参考。
(1)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本质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
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是指地震造成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后,在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基础上,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的恢复与重建过程。它是在坚持对生态系统保护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人工干预来实现生态的恢复,其核心是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恢复其自然生态系统。生态修复并不是将生态系统完全恢复到原初状态,而是通过修复使生态系统的功能不断得到改善,应以整个生态系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它是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整体上的恢复与改善,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生态修复内容广泛,涉及环保、林业、水保、地质、畜牧等众多部门通力配合,协调运作,更是个自然—经济—社会的复合大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应以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待生态修复工作,将生态修复放入整个灾后重建大系统中,与其他重建工作相互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很好的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如何协调,生态建设与产业调整、村镇重建等工作如何衔接等问题,在突出重点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中央和地方、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部门和系统、当前和长远等利益及关系的协调,通过政府、企业、民众、研究机构、媒体共同努力,形成协调一致的机制,最终实现地震灾区整体生态功能的发挥,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3)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主体是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
地震灾区位于四川盆地向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具有山高坡陡、河谷深切、自然类型多样、森林资源丰富的特点。区域平均森林覆被率达45%,部分极重灾县森林覆被率高达70%,地震灾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主体是森林生态系统。它具有分布范围广、资源量大、生态功能强等显著特点,构成了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包括了亚高山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林和灌丛等众多类型。因此,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主体是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是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4)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特点是规律性强、恢复过程长
地震灾区地处龙门山系,是我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地形地貌复杂,山高坡陡谷深,岩体松散破碎,生态环境易破坏、难修复。生态修复以林草植被恢复为主要内容,更容易受季节、气候、土壤、水分等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有效重建时间短、空间有限,成果保存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完全恢复到震前状态。即使植被得到有效恢复,但是真正恢复其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生态服务效益,仍然需要漫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地震灾后生态修复必须充分遵循自然规律,制定合理的修复期限,统筹安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突出修复重点,逐步实现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和生态功能发挥。
(5)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
地震灾区是我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地震灾后生态修复不仅是地震灾区的重要工作,而且是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国家战略性的公益性事业。为保证这一重要区域的地震灾后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全面发挥,必须树立长期开展生态修复的观念,制定中长期的地震灾后性生态修复总体规划,从国家战略高度安排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确保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的长期稳定投入。
(6)地震灾后生态修复的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当前我国面临环境、人口、资源间的矛盾和压力非常巨大,生态环境建设对于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基础之上。因此,地震灾区生态修复不仅是地震灾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应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并积极谋划争取从国家层面开展大尺度、大规模、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性项目,通过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致谢四川省林业厅计财处唐代旭处长、陈本林副调研员协调国土、畜牧、水保行业相关负责人为文中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情况提供了相关数据和资料,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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