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2011-08-15鲍金勇蔡茂华

河北职业教育 2011年5期
关键词:责任政府企业

鲍金勇 蔡茂华 李 敏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2)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鲍金勇 蔡茂华 李 敏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2)

政府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分析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剖析政府职能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关系,提出政府加强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实施途径和策略,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监管和导向作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金融危机;政府职能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0年,联合国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200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全球约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参与其中。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要求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1]。尤其在2008年世界范围内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社会各界更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因素较多,其中政府是一个主要因素,本文从政府的角度,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一、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政府原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有很多原因,其中政府是因素之一。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环境建设、评价、监督评估还不够完善,一些企业趁虚而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另外,我国还缺乏比较权威的第三方认证和监督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估,因此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需要加强,主要原因如下。

(一)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不健全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通常被理解为: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环境的责任[2]。但是在现实中,企业最大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这就与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一定冲突,因此需要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然而政府在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应有的积极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一方面,政府官员不够重视,特别是偏远地区及基层的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了解不够深入,对其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更加不深入。有些地方政府还停留在传统思维上,认为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加大企业成本,有损于企业利益,进而影响税收;有些则认为不需要严加监督管制,企业会做好自律。有的地方政府片面理解“服务型政府”,过分强调了服务,忽视了引导和监管。这些都会导致政府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不够。另一方面,政绩考核制度存在一定局限。以GDP为主要指标的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仍然得不到本质改善,因此许多地方政府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注重经济发展和地方政绩,往往对企业的劳动者权益、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的问题监督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严。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忽视了企业发展、地方经济长期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利害关系,总体上弱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督导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监督体系的不完善加上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的滞后,导致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上缺乏引导,责任意识不强。

(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认证标准存在空白

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已逐渐被认可,但还没有建立统筹管理各种相关认证的机制,这就使得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不是十分明确。由于责任不明确,造成大多数企业只是简单地将社会责任放在口号上,并没有实际的行动。社会责任国际(SAI)在1997年制定了可以由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即SA8000[3]。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标准来引导与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有效推进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

(三)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欠缺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肯定。政府和社会如果没有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必要的激励,就会在一定程度消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虽然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自身的一种自觉行为,不应刻意要求回报,但政府可以在激励企业的同时树立标杆,积极影响其他企业。另外,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时,政府要积极帮助和激励企业走出困境。政府只有很好地服务于企业,正确地引导企业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企业才会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反过来为政府排忧解难[4]。但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没有形成良好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氛围。

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政府与企业是现代社会的两大活跃因素,对经济绩效和居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承担问题的演变不是跳跃性的,而是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以及客户等的交互博弈过程中逐渐演变的[5],政府和企业以多种方式相互作用。在政企关系问题上,政府如何管制企业直接关系到政企关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政府对企业的作用,既有宏观调控,也有直接管制。

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内容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相关利益者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笔者认为政府可以围绕这些内容体系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构建。

(一)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好经济责任

经济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中心,是政府履行好其他职能的基础。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经济责任也是实现其他更高层次责任的基础。政府履行好经济职能,企业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好经济责任。

(二)引导和督促企业完善法律责任

法制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政府其他职能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法律责任是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必须同时遵守的更严格的承诺。离开了政府的法制建设,企业的法律责任根本无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根本无法约束。

(三)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能

管理社会的职能已经成为政府职能的核心内容。道德和慈善活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道德和慈善。政府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履行道德责任、参与慈善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得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的建设和履行情况。

(四)履行好监督与评价职能

由于政府在国家生活中的特殊性,就决定了政府的监督和评价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这对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有着巨大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政府的职能起着主导和决定作用。

三、政府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途径分析

(一)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1.推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转化为法律法规。将社会责任转变为法律义务,必定对企业的行为产生影响,以达到规范企业社会行为的目的。同时,要合理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度,其前提条件是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具有强烈利润动机的经济组织,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目的是在国家相应公共政策的引导下,纠正企业活动引起的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且这一过程要符合成本—收益标准[6]。

除了立法,政府还应做好严格执法,使企业在法律面前,在国家机关的监督控制之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侵害员工权益、偷税漏税、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等现象,要重点打击。此外,政府要加强自身的依法行政,将政府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相关监督法制,规范政府行为,尽量减少行政命令,更要杜绝政府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借口,强行要求企业捐赠、赞助等行为,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执法部门应该对政府行为进行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发现有违法现象,及时予以制止,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更好地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机制,是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价值尺度。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建立对企业的“三维评价体系”[7]。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制度中,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四个核算内容作为会计要素,规范、完善相关会计账簿,实行不再以经济绩效作为唯一核心内容的新的会计制度。这就为政府实施监督提供了参考。

第一,完善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这样不仅能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社会责任,也有利于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状况进行监督。

第二,完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审计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促使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

第三,建立社会责任诉讼制度。企业社会责任涉及公共利益,可参照公益诉讼,实行社会责任诉讼。政府监督中获取企业不承担法定社会责任的信息经核实后,既可由政府直接执法,也可以社会责任诉讼提交司法机关审理。

第四,建立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政府要建立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依靠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媒介作用,促使企业在全社会的关注下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

(二)完善社会管理职能,提升企业道德责任

1.充分发挥道德舆论的作用,使企业在道德舆论的氛围里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

道德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是社会舆论,它可以使道德主体在舆论压力下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理念,自觉调节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社会的价值观要求。在舆论的作用下,当企业发现遵守社会道德不带来危害或间接带来更大利益时,企业经营者就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因为这符合企业的经营目标。在职工层面,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在消费者层面,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信心,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信任感[8]。推动消费者运动和环保运动,共同抵制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认可,拥有消费者就拥有市场。如果消费者联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共同抵制企业的不良行为,是可以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

2.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面科学宣传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市场行为不再接受政府的直接指导,包括其信息接收和传播行为都越来越多地取决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不再是应政府的要求。也就是说,不仅仅企业的产品是“市场导向”型的,企业的信息发布和行为导向都取决于市场的偏好。因此,整个社会,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对其自身社会形象的关注程度。因此,政府应该因势利导,重视媒体的舆论引导效应,通过媒体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全面的科学宣传,使得全社会都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一种“市场倒逼”的机制。

拓展渠道,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政策信息的把握能力。主动掌握新兴媒体的传播规律和特点,利用其特长和优势为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实施服务。具体而言,一方面,要通过主流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宣传进行舆论造势,引导其他非主流媒体的宣传导向。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公众参与度高、宣传范围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在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信息的采集、政策制定前的民意调查、政策制定后的宣传推广、政策实施中的效果测评等环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推动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健康发展。

政府还可以大力推动和倡导慈善活动,积极履行慈善责任。慈善是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的途径和方式,政府应积极推动和倡导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并为企业履行慈善责任创造条件和环境。参考文献:

[1]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5-39.

[2] 郑承志,刘宝.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中的政府行为[J].学术界,2009,(4):200-206.

[3] 张衔,肖斌.企业社会责任的依据与维度[J].四川大学学报,2010,(2):85-90.

[4] 吴东泰.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思路创新[J].中国商贸,2010,(5):169-170.

2011-03-15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金融危机背景下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研究(2009B070300088)作者简介:鲍金勇(1980-),男,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猜你喜欢

责任政府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使命在心 责任在肩
每个人都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
政府手里有三种工具
期望嘱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