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定位社会化风险防范
2011-08-15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1年10期
长期以来,如何完善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防范机制,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抵御能力,一直是湖南省安监部门十分重视的问题。2008年以前,湖南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一直采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但是湖南省高危行业多,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薄弱,安全欠帐多,全面、足额地缴纳风险抵押金很难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各级政府不仅要拿钱替企业买单,还要花大量精力处理善后事宜。
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我省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高度出发,试图走出一条增强企业风险自救能力的新路,提出在严格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同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为雇主责任、公众利益、政府职能、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等提供基本保障而开发设计的专项保险,安责险既注意整合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同时也补充了与风险抵押金功能相关的基本因素。
长沙市试点安全生产责任险之后,2009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4649家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共有4158家生产经营单位都达成了购买协议,安责险在长沙市的整体覆盖率达到89.44%。
2009年4月25日浏阳市溪江引线厂发生爆炸,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和标准,雇员死亡赔偿、雇员伤残赔付、第三者房屋损失等总计赔付达到40万元。安责险在这个事件中所体现的快速理赔机制既解决了企业事故发生后资金紧张的问题,又使受损方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实现了企业、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各方责任明晰、风险共担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