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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做法

2011-08-15李江树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1年4期
关键词:农技站泸县示范户

李江树 刘 平

(泸县农业局,四川 泸州 646106)

自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以来,泸县连续被四川省农业厅列为全国农技推广示范项目县,并多次受到部、省通报表扬,年终绩效考评连续名列四川省前茅。

1 泸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1.1 农技推广体系稳定

泸县于2007年底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任务。特别是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后,泸县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根本稳定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取得的突出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公益性职能,并将农经、农能实行参公管理。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各镇农技站的人、财、物权收归农业局统一管理,农技人员实行派出制。三是强化了财政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工作经费和各项社会保险按标准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奖金福利待遇等由所在镇政府解决。

1.2 农技推广能力增强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每年组织100名农技人员到四川农业大学、温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农技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二是通过开展科技入户,广大技术指导员在入户指导过程中,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三是通过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的现场指导和培训,拓宽了农技人员的眼界,强化了泸县农技推广人员的创新意识,泸县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关键技术更加到位,组装配套技术更加完善。

1.3 农技推广队伍改观

通过创新运行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建立考核考评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基层农技站不仅工作饱满,而且有亮点,各镇农技站的工作更加受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得到群众的好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2008年以来,全县19个派驻镇农技站人员的津补贴、工作经费以及接待费用等全部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人均年收入由以前的3 500元提高到3.5万元至4万元,农技人员的工作更加主动、思路更加创新、服务更加到位。

1.4 示范带动能力提高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是示范县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泸县以提升示范户科技素质为目标,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明白纸、举行现场会、进村入户指导、举办农民田间学校、提供物化补贴等方式,提高了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强化两项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针对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重,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等实际问题,泸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分管农业领导刘光明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财政、组织、人事、编办、项目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参与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加大投入,强化财政保障。一是将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11年县财政将农技推广人员经费预算提高到人均20 000元。二是保障项目配套工作经费、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

2.2 健全三支队伍

1)成立专家组。每个主导产业确定一名责任专家,建立首席专家指导下的责任专家工作制度。专家组负责筛选确定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产业技术推广规划和主推技术操作规程。

2)成立技术指导组。确定了100名技术指导员,开展包村入户指导,其中县级30名、镇级70名。每名技术指导人员包1个村、负责1个主导产业、联系10个示范户。

3)成立顾问组。聘请四川省创新团队专家担任项目技术顾问,提供技术支撑。通过与创新团队专家组合作,加大了科技示范和推广的力度,2009年以来,创新团队专家来泸县开展调研5次,参与水稻高产创建规划论证和测产3次,引进和推荐水稻优良品种组合23个,推荐新种植技术和植保技术7项,培训农技人员和示范户500多人次。

2.3 建立四个制度

1)建立了农技人员聘用制度。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2009年7月,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了2名四川农业大学毕业的优秀大学生进入泸县农技站和植保站工作;2009年底,146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完成了定岗、定责工作。

2)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泸县农业局在年初以文件形式下达目标任务,各派驻镇农技站根据不同的技术职务、岗位和专业性质,进行明确分工,确定一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区域后报县农业局备案。每个季度,农业局派出工作督查组,对各站股、各镇农技站的目标责任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建立农技人员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农民群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权重分别为县农业局占40%,当地政府占30%,科技示范户占30%。考核考评人员由县农业局科教股和人事股负责人、项目首席专家、派驻镇分管领导组成,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4)建立农技推广内部管理制度。泸县农业局将岗位责任制度、包村联户制度、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系列制度统一印制成《泸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制度手册》,做到农技推广人员人手一册。各派驻镇农技站岗位责任制度由县农业局统一制作,在2009年底进行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4 抓好五项工作

1)主导产业抓规模。在产业发展思路上,原则是连片、连线、规模发展。近年来,以泸县的万得路、福牛路沿线7个镇为重点,连片建立水稻高产示范片1 333.33公顷,辐射带动1.33万公顷,打造了泸县中稻+再生稻两季高产创建百里示范长廊。在牛得路沿线,建立杂交再生高粱示范片1 333.33公顷,以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为重点,在321国道周边种植龙眼2 000公顷。

2)主推技术抓配套。在落实5大产业的主推技术时,重点抓好集成配套技术。比如在实施水稻高产创建工作中,通过采取八统技术配套措施(良种统供、旱秧统育、三角形统栽、施肥统配、病虫统防、粒芽肥统施、技术统攻、田坎文章统做),水稻高产示范片连续4年获得丰收。

3)示范户培育抓典型。按照项目要求,每年培育1 000名示范户。在抓示范户培育时,注重以典型引路,对种植大户、种粮大户进行重点跟踪和宣传。如云龙镇杨高村科技示范户雷宇刚近年来购置先进农机,采取机械化耕种,每年耕种稻田近20公顷,2010年泸县政府专门在云龙镇召开了大会为四川省劳动模范雷宇刚颁发了奖金和奖状,起到了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4)入户方式抓创新。一是利用泸县农业信息网、农村远程教育设备和泸县有线电视台,搭建了“三电合一”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开展农业技术专题服务。二是通过“农技110”服务热线、专家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服务、农户呼叫服务等方式接受农户咨询,发送各类技术信息。三是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农民培训。

5)试验基地抓带动。2009年,泸县建立了10个高标准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共计开展技术培训50次,培训农户3 500人次,组织农技人员和镇村干部参观学习500人次,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30个,试验基地起到了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5 确保六个到位

1)示范户信息登记到位。对示范户进行了登记造册和公示。项目办公室组织了专人对示范户资料按时进行了网上填报,并建立了泸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科技示范户数据库。

2)手册发放和填写到位。农业局统一印制了《示范户手册》送到示范户手中,《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员手册》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填写。

3)示范户标牌和试验基地标牌制作到位。对1 000户示范户统一进行了挂牌,10个试验示范基地统一制作了钢架固定标牌。

4)示范户物化补贴和技术人员补助到位。每户示范户发放尿素40千克,旱秧灵和旱育保姆各2包,每位技术指导员补助2 000元。

5)绩效考评到位。制定了“泸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和“绩效奖惩制度”。采取阶段考评方法,通过电话抽查、走访示范户、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评。年终召开了绩效考评工作会,对考核排名前10位的示范户每户奖励尿素40千克,对考核前20名的技术指导员每人奖励500元,对排名靠后的示范户、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实行末位淘汰。

6)信息宣传到位。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向农业部科教司、中国农业推广网上报信息近216篇,《农民日报》、《四川科技报》、泸州电视台等媒体也分别对泸县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进行了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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