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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走廊瑶族环境伦理思想探论

2011-08-15

贺州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南岭瑶山伦理思想

梁 安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4;贺州学院院长办公室,广西贺州542800)

南岭走廊瑶族环境伦理思想探论

梁 安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4;贺州学院院长办公室,广西贺州542800)

聚居在南岭地区的瑶族人民认为,人与自然同母同源,大自然是与人类平等的有灵性的生命形式,因而崇拜和保护自然。在他们独特的“游耕”生计方式中,用山规禁约和“轮耕、调耕”等方式进行“种树还山”,以保青山永续利用。依山傍水而建的瑶族民居和古木参天的村寨周边环境,是瑶族人民生态智慧和环境伦理思想的生动体现。传承和弘扬瑶族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伦理思想,对建设“南岭生态功能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南岭走廊;瑶族;环境伦理

“南岭无山不有瑶。”瑶族是我国南方一个典型的山地民族。世代聚居在南岭地区崇山峻岭、密林沟壑间的瑶族人民,阻隔重重,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生产力发展缓慢。长期以来,瑶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对其所处的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无时无刻不与他们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发生密切的联系。山居瑶民的生活资料和生产方式主要依赖于对自然资源的索取。瑶民的每一次迁移,周围自然生态资源便被迅速消耗,日趋枯竭。从大自然所能获取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减少与人口增长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生存,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积累着对周围生态环境的认识,形成了代代相传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和环境伦理。充分发掘和利用瑶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和环境伦理思想,对建设“南岭生态功能区”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与自然平等的民间信仰

在南岭瑶山,瑶族先民认为自然界存在着一种超乎于人力之外的神秘力量。这种力量时刻显示着它的作用和威力,制约着人们的活动。久而久之,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对周围的动物、植物、山、水、火、土地等等自然物形成了强烈的敬畏和崇拜之感。也由于他们的生产生活必须依赖自然资源,他们逐渐认识到自然界对于个人、村落乃至群体的生息繁衍有着巨大的制约作用。自然界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人们提供食物、水等生活必需品,又对人们的生存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人与自然处于相互作用、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1]102-105从他们群体创作和世代传承的各种神话、传说、故事、歌谣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瑶族先民眼中,人与自然同母同源。他们把大自然看成是与人类平等的有灵性的生命形式。既然人与自然存在着同源同宗、共同血缘关系的纽带,那么人类与自然是完全平等的。人类不能任意去伤害自然,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无情惩罚。这种认识和思想是瑶族人民关于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和谐相处等环境伦理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他们在漫长的历史演进和生产生活实践中理解与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结晶。因此,他们在与自然环境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伦理观。瑶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这些丰富而有益的生态环境伦理观念,主要体现在他们的神话传说、宗教信仰和乡规民约中。如瑶族古歌《人类的起源》认为:人和动物是兄弟,他们在一起生活,后来人靠自己的智慧从动物中区分出来。这些神话和古歌,认识到了人与动物、植物和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直接联系。他们对动植物充满畏惧、好奇和崇敬之心,因而非常注意保护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这在客观上起了保护南岭瑶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二、游耕生计中的环境智慧

瑶族“食过一山,又徙一山”的独特“游耕”生计方式,是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而理性地选择的一种生产方式。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瑶族人民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智慧。他们懂得,要世代在南岭山区生息繁衍,就不能对自然过度索取,破坏本民族赖以生存的山区生态平衡。带有“游耕”性质的“轮耕”,是瑶族的一种重要生产方式。瑶民对所开垦的山地,耕作两三年后,因水土流失,地力下降,产量低下,便“种树还山”而弃耕,另找地方砍山耕种。种植两三年又开始种树,等树苗长起来后再丢荒,如此循环耕作,以恢复地力和森林。这种“轮耕”的耕作方式,主要是在居住地周围近处的山岭进行。“调耕”是另一种生产方式。在远离居住地的深山大岭中,砍山烧荒,开垦出一大片耕地,种植玉米、黄粟、山芋、红薯、高梁、南瓜等农作物。他们要搭建简易茅屋(瑶族称之为“寮”)以供耕作季节临时性住宿。一年当中,只在烧荒、锄地、播种、中耕、除草、收获等几个生产季节才在简易的茅屋里住上几天,收获完毕即将粮食挑回居住地。瑶族把这种耕作方式称为“调耕”。

瑶族的这种“轮耕”、“调耕”都带有“游耕”的性质,但不迁徙。这说明,定居的瑶族人民也还在很长的时间内保留着“游耕”的生产方式。今天我们还能看到的南岭瑶山的“刀耕火种”方式已经全部都是“轮耕”和“调耕”方式。瑶族的这种“游耕”生产方式是他们在山居的生态环境中以求青山永续利用的生存之道,也是他们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谋取物质生活资料而又保持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的重要生产方式。“如果不是依靠游耕频繁开垦新的山坡地和向未经开发、自然资源丰富山区迁移,死守一地,必然山空,日益陷于贫困。”[2]11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马克思指出:“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3]124人们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中,尤其是在生产力技术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实现自己的主观愿望。他们的生产生活无不受到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制约。自然资源可分为再生性资源(如森林竹木、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可循环利用性资源(如水资源等)和非再生性资源(如矿产资源等)。瑶族人民谋求生存所依赖的主要是森林竹木、野生动植物和水资源。在再生性自然资源中,有些资源自然繁殖成活率低,有的再生周期长。瑶族人民为了保持自然生态的平衡,形成了许多“山规禁约”。例如,在野生动物繁殖期,禁猎,或猎公不猎母;在采集野生植物时,也有意识地保留粗壮的植株作为种苗,以便在今后仍然有收获。

在南岭瑶山,瑶族人民在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方面形成了诸多的生产生活禁忌风俗。从每年三月开始,瑶族对青山与溪流实行多种封禁。因为春夏两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也是山中各种动物繁殖的季节。瑶族人民会在进山路口的大树上挂上“草标”,表示封山,禁止上山砍树、烧山、打猎、捕鸟、放牧、割草等;也在溪边河边挂上“草标”,表示禁止在溪里河里捕鱼、捞虾,以保证鱼虾的繁殖和生长[4]94。

南岭瑶山地理环境相对封闭,瑶族人民由于生产方式比较原始,生产工具简陋,形成了对于自然力和生产对象的强烈依赖关系,并由此而产生出对自然的敬畏,从而在瑶民心目中形成了支配着人们生产和生存的各种超自然的神化观念,即强烈的自然崇拜。因此,瑶族人民处处小心,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免遭到神灵的惩罚。这实质上是为了免于遭到自然灾害的惩罚。瑶族人民在把自然神化,又把神还原为自然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中,引伸出了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通过对神山、神树、神水、神石、神土的敬畏,把人们对自然的责任不断神化而使它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与神性,并且举行各种生产生活仪式来传承这样一种敬畏自然的生态环境伦理观念。这种传统伦理观不断地协调着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保持着瑶山自然生态的平衡。

三、村寨与民居对环境伦理的深度表述

在南岭瑶山的青山绿水间,随处可见式样别致的吊脚楼,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典范。这种传统的瑶族民居,依山傍水而建,运用“千个柱头下地”的吊脚式建筑设计,可以在不需要大面积改变地形地貌的情况下,建起宽敞、明亮而且通风舒适的木楼,并与周围的山水完全融合,成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吊脚楼建筑思想恰好与现代居室环境设计理念不谋而合,既照顾到了人类居住的现实需要,又考虑到了如何与周围自然环境协调和谐的问题,二者互融互通,浑然一体。

水是生命之源。瑶族特别注重保护水源。南岭瑶山的许多村寨都依山傍水。被称为“后龙山”的村寨后山,一般都古木参天,青藤缠绕。瑶族村寨周边的树木是不准砍伐的。在田野调查中,瑶族老人说,村寨中自古就有规矩,任何人不得砍伐“后龙山”的树木。每年“后龙山”对全寨只开放一日,可以捡拾枯枝枯木。每家只准派一个人参加,不准带柴刀,只能用绳子将捡拾的枯树枝捆好背回家。经过世世代代的长期保护,即使是石山,也长满了绿树青藤。有的村寨还运用人工修建的渠道将山溪水引入村寨,然后分流到各家各户门前。水渠中游鱼成群,但不准用渔具捕捞。寨中一年四季流水潺潺,既净化了寨中的空气,方便了妇女们洗涤日常衣物和牲畜饮水,又是村寨消防用水的重要保障。

瑶族人民历来就有保护村寨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把对树木、山场、水源等的保护与村寨环境的保护视为一个整体。他们认为对一草一木的破坏就是对村寨风水的破坏。一般还流传着许多神秘的传说,说是对村寨风水的破坏会遭到多么严厉的报应和惩罚。富川瑶族自治县的福溪瑶寨,随处可见立于村寨里千姿百态的岩石。瑶族同胞称这些石头为“生根石”。瑶族先人在建村立寨时就没有破坏这些天然的石头。在村寨里石板路的两旁,在民居的庭院里,在屋脚或墙缝里,甚至在房间的床边和墙角,都保留着奇形怪状的天然岩石。在被誉为“瑶山第一神庙”——百柱庙的殿堂中间,也能看到有两块凸出地面很高的石头,其中有一根立柱就安放在天然的石头上。即使石头长在路中间,道路也是绕石而修。瑶族人民对“生根石”的崇敬,体现出一种崇尚自然、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环境伦理精神。

瑶族人民还特别注重通过制订村规寨约来保护村寨周边的生态环境。这比一般的民间禁忌更为规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更具体而有效。这种规范有的通过碑刻、誓约、寨规、典仪等见诸文字并流传后世;有的则融入人生礼俗、岁时节庆、仪式禁忌等群众性民间习俗活动之中,通过口口相传、耳濡目染而广泛流传。从而形成为村寨内部的环境道德约束,并逐步积淀为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生态信念和环境公德,进而整合与活化为种种成文或不成文的禁规和处罚手段,表现为对村寨里全体成员的压力机制与约束机制。

总之,南岭瑶山各村寨几乎都有春夏季节封山、封滩,禁伐、禁渔、禁牧,以便育林、休渔、育草的习俗。这都是南岭走廊瑶族人民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环境伦理思想的生动体现,对保护南岭地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设“南岭主体生态功能区”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瑶族传统文化中地方性生态知识和环境伦理思想的价值,充分发掘、开发、宣传和传承这些环境伦理思想与生态保护习俗。这对保护两广生态屏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税远友,刘远碧.论人与自然的关系[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6).

[2]赵家旺.民族心理·生态环境·政府行为—瑶族迁移的三大因素[J].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96(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

[4]李晓明.南方山地民族“草标”的文化人类学阐释[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4).

On the Yao National Minority’s Ecology Wisdom of the Nanling Nationality Passageway

LIANG An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th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Guilin Guangxi 541004;Hezhou University,Hezhou Guangxi 542800

The Yao national minority people,who live in the Nanling nationality passageway,believed that the human and the nature are with female homology,the nature is equality with the human,and the nature has an intelligential life form.Therefore,they worship and protect the nature.In their unique“shifting cultivation”style of livelihood,they use the provisional constitution,customs and forbid to carry on“cultivation In turn”and“adjustment cultivation”,“plant trees to return the mountain”,in order to ensure sustainable use of the green mountains.The residence of Yao people,situated at the foot of the hills and beside streams,with ancient wooden towering.It is a vivid indication about the ecology wisdom of the Yao minority.To inherit and bring honor to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ideas in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Yao minority,has the signific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onstruct the Nanling ecology function area.

Nanling nationality passageway;Yao national minority;Ecology wisdom

C912.4

A

1673-8861(2011)01-0042-03

2011-02-12

梁安(1972-),女,广西北流市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在读硕士,贺州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价值。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项目(08BZS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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