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湖南境外直接投资的策略
2011-08-15肖明
肖 明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410004)
2007年10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强调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2008年3月召开的湖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联席会指出: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经济结构调整、能源危机、贸易摩擦、人民币升值等问题给我省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要认清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灵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规避贸易壁垒,“要认清当前的贸易形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在近期促进出口回升的同时,要采取长远的贸易发展战略”[1],增强“走出去”的紧迫感,主动抢占国际市场。
一、湖南境外直接投资现状
2009年1-6月,湖南核准境外投资企业91家,总合同投资额53.43亿美元,中方合同投资额11.93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约13倍和7倍,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实际投资额的29.1%,是第二名江苏省的近四倍,排名全国第一。2009年1-3季度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02900万美元,其中湖南占100909万美元,占全国的16.7%,是全国排名第一,而前三季度全省外贸完成进出口总值82亿美元,同比下降23.3%。其中出口44亿美元,同比下降38.6%;[2]在金融危机影响的国际贸易形势不利的形势下,湖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成绩斐然。
从具体的结构分布情况看,投资行业主要为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机械、钢铁、纺织、进出口贸易等行业。
二、湖南境外直接投资特点
面对不断动荡的国际经济形势,湖南在强化内部经济稳定高速增长的同时境外投资取得同步的快速发展,总结下来有如下特点:
(一)境外直接投资起步晚,发展速度快
自2000年湖南企业开始走出去,境外直接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近两年,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截至2009年4月,我省共有境外投资企业247家,总投资额65亿美元。从境内投资主体所在的地区来看,其中省直74家,长沙市45家,邵阳市48家,湘潭市25家,株洲市16家,郴州市10家,娄底市7家,其他地方共计21家。
(二)境外直接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民营企业比重上升快
目前,湖南境外投资主体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少数具有规模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如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州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等;二是大型工贸、技贸、农贸、银贸公司或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公司,如湖南国际合作发展公司、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等;三是金融性、服务性公司,如颐尔康保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体坛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是在国内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民营企业,如三一重工、远大空调等。
(三)湖南境外直接投资方式逐步多样化,模式更加灵活
湖南企业境外投资方式主要也是采取两种常见方式:独资和合资。但随着境外投资的不断发展,湖南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形式发生了重要变化:
其一,改变了长期以来遵循的“新建投资”模式,加大了购并投资、增资扩股或独资取代合资,同时还采取战略联盟的形式开拓国际市场,湖南先后有中联重科、湘潭电机、南车时代、湖南有色等企业成功进行跨国并购,使湖南企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其二,从单个项目投资转向产业链投资。如三一重工集团、有色集团在海外市场,不仅建立加工企业,还从事销售和售后服务,覆盖生产加工、进出口、转口、销售等各环节的一体化产业链。
其三,投资模式呈现多元化。1.境外注册经营贸易,比如三一重工、中天集团、电广传媒等在“走出去”开始阶段都是采取境外注册经营贸易开始;2.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加工制造,如神州龙在阿尔及利亚设厂从事服装的加工制造;3.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如隆平高科在菲律宾设立研究开发中心、三一重工在美国设立研究开发中心;4.建立生产基地,如三一重工在美国、巴西、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建立加工基地,湖南有色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地收购矿山,进行资源开采等;5.海外上市,如有色集团与国外企业合作在香港、澳大利亚上市、中天集团以子公司中国农机在新加坡上市。[3]
三、湖南境外直接投资问题与思考
(一)经营主体实力不强,对外投资规模偏小,竞争力有限
在湖南的对外投资企业中,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占相当大比重。除三一重工、湖南有色等少部分企业规模较大外。其他企业的规模都非常小,在境外投资企业中,投资额低于100万美元有62家企业,低于200万美元的有104家。湖南省非金融类海外企业平均投资额为311万美元,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二)境外投资缺少后续支持与管理,在市场准入与机制方面企业本身有缺陷
由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方面较差,企业的软竞争力严重不足。在2000年成立的四家境外投资企业中有三家已经暂停营业;在2001年成立的五家企业中有三家暂停营业;2002年成立的7家境外投资企业中全部暂停营业等等。企业缺乏自主经营机制,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对外经营权、境外投资设点权、海外融资权、外汇的支配使用权等,严重制约了企业优势的发挥和经营空间的扩大。
(三)企业缺乏战略规划,忽视品牌宣传与国际品牌创建
目前除了为数不多的企业制定了长远的海外发展战略,大多数企业还是处于无规划状态。其次,不注重品牌宣传。目前仅有三一重工和宏梦卡通少数几家企业在国外注册了商标,进行品牌推广与品牌宣传,而其他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品牌塑造,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产品推广阶段,所以导致产品市场潜力大,但利润率并不高的现象。
(四)资金有限和技术落后,金融扶持不足
虽然湖南一些大企业在国内可以称得上实力雄厚,但在国际竞争中实力相对弱小,在与世界跨国公司“抢滩战”中,显然遇到严重挑战。同时,技术落后也阻碍湖南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当前,湖南境外直接投资领域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如纺织、服装以及初级产品,这些产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小,替代性强。但从长远看,航天航空、微电子、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产业市场需求越越来越大,所以湖南急需培育这方面的优势产业参与国际竞争。[4]
四、湖南境外直接投资发展策略
(一)调整目标策略,发挥湖南产业特色及优势
随着新型工业化的推进,湖南境外投资的应该大力发挥产业特色及优势。具体来说应该大力支持工程机械工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一是要重点支持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工程机械企业以产品销售为目的,通过合资、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实施海外投资;其二,重点扶持资源开采型企业“走出去”,建立原材料产品加工基地;重点支持湖南有色集团、瑞祥公司等资源企业以独资、合资等方式到海外市场获取某些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探权、开采权,建立原材料供应基地和产品加工基地。其三,积极支持文化产业“走出去”,培育形成湖南文化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重点支持湖南电广传媒、湖南省出版集团等骨干型文化企业进入海外市场,并由单纯的贸易代理向文化产品的投资制作与联合投资发展,并争取海外上市,通过资本市场来整合国际文化产业资源,拓展国际市场。
(二)拓展市场空间,强化湖南对外投资的市场重点
湖南的境外投资应该有自己的市场诉求重点与方向。其一,东南亚市场。重点支持企业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农业企业等进人越南、老挝、印度等新兴市场,进一步发挥我省产业优势,提高市场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大力支持稻米、湖南茶叶、农用机械、电子设备、资源开采等产品或企业进人这类市场,利用产业集聚优势争取在该区域建立湖南企业境外合作园区。其二,欧美市场。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高科技含量的工程机械工业等具有文化延伸与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或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人全球竞争激烈的市场,把握全球方向,引领湖南企业走向世界。其三,非洲市场。大力支持一批资源企业进人非洲市场,重点扩大国内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和加工基地;同时支持农业企业、林业企业、电子设备等产品或企业进人这类市场。
(三)积极鼓励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省内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鼓励技术出口,有利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引导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配套技术进入国际市场,带动成套设备、产品和服务出口,推动省内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湖南应该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技术与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开展对外合作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并购境外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带动技术及服务出口,实现发展方式转变。
(四)积极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壮大企业的资金实力
政府部门应该研究制订符合境外经营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支持境外投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解决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利用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保险公司为技术出口特别是附带成套设备的技术出口提供收汇保障、商账追收服务和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便利,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化解企业收汇风险,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5]
(五)加强国际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境外直接投资有各种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等。如威胜电子曾在孟加拉国定制一批电子表器材的交易额120万美元。但由于孟加拉国军政府及腐败停止所有企业交易合同的执行。导致交易中断,给企业造成损失。其次近年来随着出口总体的持续增长,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贸易摩擦越来越激烈,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湖南企业的跨国经营。对国际市场不熟悉,抗风险能力差。同时要提升企业自身的素质,提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方面社会责任感与能力,真正地实行国际化的组织管理和启用国际化标准,强化企业经营的品质与对外的延续性。
(六)加强制度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支持与保障的力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东部发达省份进行了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同时科学设计审批程序,简化境外投资的审批环节和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并对经贸委、外经贸厅等主管部门有关对外投资的管理职能进行合并或合署办公。湖南省也应该尽快出台完善一系列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包括财政支持、信贷、保险、税收等;逐步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借助法律与法规来保护境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处理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程序,相关部门既做好引导、规范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信息咨询、平台搭建等服务职能;政府应建立完善对外合作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收集、政策咨询、合作信息平台等,帮助企业获取国际市场信息。
[1]詹花秀.新的贸易形势与出口企业应对策略[J].湖湘论坛,2010,(2).
[2]柳思维湖南境外投资的现状及发展对策[DB/OL].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xlt200803006.aspx-2009.
[3]欧阳峣.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国际比较[J].中国流通经济,2009,(2).
[4]杨杰.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形成与演进[J].上海经济研究,2009,(9).
[5]衣长军,胡日东.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评述及对民营企业的启示[J].技术经济,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