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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负面涉警报道的应对析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与途径

2011-08-15赵文辉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信息

赵文辉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从负面涉警报道的应对析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与途径

赵文辉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在现代社会,负面涉警报道屡见不鲜,公安机关一般都能正确对待,积极应对。但也有一部分干警不能以积极、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新闻机构和媒体报道,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体现了警察媒介素养的缺失。公安院校应该准确定位警察媒介教育的培养目标,明确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和途径,指导干警进行媒体应对能力训练。

负面新闻;应对能力;警察媒介素养;培养目标和途径

一、当前警察在应对媒体负面报道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加剧,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警方面临的压力日益加大。同时因受个体素质、管理体制、经费和警力不足等因素的困扰,有关警察的负面报道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有时媒体还会对事件的发展进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警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警察与媒体的关系日益紧密,日趋复杂。一般而言,负面涉警报道出现以后,公安机关都能正确对待,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但是,也有一些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以积极、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新闻机构和媒体报道,暴露出了如下一些问题:

(一)缺乏应对媒体的心理准备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我国的传媒产业发展滞后,“为新闻媒介提供信息的主要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组织,承担采集与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是职业新闻工作者及作为‘准新闻工作者’的新闻通讯员”[1],占据舆论主流地位的都是党政机关报刊,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警察形象作为政府形象的一部分,主流媒体对警方的新闻报道一直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于公安机关的负面报道被限制在相当小的范围内。然而时代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传统大众媒介垄断新闻传播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发生了巨大变革,媒体管理方式逐渐宽松,民主氛围日渐浓厚,信息传递在内容、速度、方式上都较以往有了根本改变,典型报道、深度报道、跨区域报道、跨媒体报道成为媒体的重要竞争武器,特别是网络媒体、BBS、播客、博客等的出现,使普通公民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参与新闻传播的能力。他们借助各类新闻媒介参政议政、传达民意、表达观点,打破了以往很多给公安机关带来负面影响的案件或事件可以在行政手段和人为控制下瞒而不报的格局。而警察组织受传统习惯的影响,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对各类警察形象危机事件的出现和曝光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比如近几年出现的“孙志刚事件”、河南张金柱事件、“躲猫猫”事件、哈尔滨六警察打死大学生事件,等等,“草根记者”在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发布的新闻视频、各类传媒的转播跟进、网络媒体的发帖留言等一次次产生了全球性的轰动效应,对事件的愈演愈烈起了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使警察陷入了万千公众关注、议论、指责的焦点,给警察形象带来了极为恶劣的负面效应,这恐怕是相当一部分警察之前绝没有想到的。

(二)缺乏应对媒体的理性态度

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既受政府(包括执法机关)制约,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工作(包括警务工作);它作为警察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既引导公众,又需要满足公众需求。近十年来,由于一些媒体热衷于报道、炒作关于警察的负面新闻,在警察内部就形成了对媒体的不正确认识,认为媒体有意找碴、刁难、找“卖点”讨好公众,“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观点也一度被某些公安干警接受,从而形成了一股抵触媒体的不良情绪,以维护稳定大局为前提的行政干预措施纷纷出台,甚至出现了利用司法力量打击记者的事件。如2000年,江苏省公安厅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江苏省公安宣传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般不宜对公安机关内部存在问题进行曝光”。接着上海市公安局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制定通知要求“对一些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案件,且有新闻记者在场的情况,市公安局宣传处应立即请求市委宣传部,要求各媒体缓发”。2002年,兰州市公安局出现了“封杀记者”事件[2],2010年,出现了丽水警方扣押新闻记者事件[3],引起了媒介从业人员和广大公众的不满和指责。尽管到今天,行政干预的坚冰正在打破,公安部领导多次强调普及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强调信息公开化、工作透明化,强调接受媒体的监督,是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应该履行的义务,但一些公安干警对舆论监督的抵触情绪并未完全消除。

此外,一些公安干警认为公安工作是一项保密工作,媒体和外界不能介入,在日常工作中与媒体主动沟通较少,对于内部发生的一些有损自身形象的案件采取“封锁”态度,对媒体和社会的种种猜测不做正面回应;对于一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过分强调案件的隐蔽性,不向外界透漏和通报任何可说和该说的实情;在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过程中,更多强调自身意志的实现,忽视以媒体为信息平台的双向互动,忽视了寻找警方、媒体、公众三者之间价值目标的交叉点以实现信息传播过程中三方的适度满足,从而无法构建警方、媒体、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有效传播,导致自己在面对舆论压力时处于被动状态。

(三)缺乏应对媒体的常识和手段

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对信息要求的多元化、迅捷化以及政治环境民主化、透明化,要求警方改变自身状态,主动与媒体打交道。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公安机关缺乏对民警新闻素养能力的重视和培养,公安机关大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没有或很少接受比较系统的媒体公关专业训练,缺乏基本的新闻知识和应对媒体的常识、经验、技巧等。许多警察不善于调节、平衡和统一各种不同的关系、不同的要素,缺乏对“兼顾”、“统筹”、“缓冲”和必要的“调和”、“折衷”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在面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时难以把握“说”的度和“做”的度。经常出现对社会舆论的情况调研不够,不能阐明关键信息;对新闻发布的组织准备不够,不能控制采访节奏;对负面报道的处理态度冷静不够,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对负面报道的内容重视不够,没有控制舆论导向;对于不实报道,未及时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负面报道,未及时向社会反馈,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以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正面形象,结果常常使自己陷入尴尬被动的局势。如2005年发生的轰动一时的山西太原警察刘利民打死北京警察事件,山西太原警方面对媒体时语言态度前后矛盾,显得捉襟见肘,成为了公众指责和谈笑的话柄。此外,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形象意识,在决策和行动中很少考虑利用传媒进行形象投资和形象塑造,及时宣传公安机关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一些公安宣传干部,在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方面缺乏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对公安新闻宣传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缺乏研究,在增强公安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方面欠缺经验;很多公安机关,缺乏警察公共关系能力,一直没有设置处理警察形象危机的专门机构,不会运用一些新闻手段如议程设置、把关人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等去化解危机,寻求舆论突围,导致一旦发生危机时,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只有委曲求全、息事宁人。2005年北京“杜宝良事件”中[4],作为违章者的杜宝良获得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同情,而作为正当执法者的警方却饱受苛责,就非常明显地反映了警方缺乏必要的新闻敏感性和加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识。

以上问题的存在,归结起来,其实反映了警察媒介素养的缺失问题。

何谓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信息社会里随着媒介的发展和其对人们的巨大影响,建立在基本素养之上的一种新素养教育概念。[5]它“是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应用的能力。”[6]是“人们面对媒体各种新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性应变能力,以及创造和制作媒介讯息能力。也可简化为获取、分析、传播和运用各种形式媒介讯息的能力”[7]。理论界的研究也表明,不具备传媒素养的人,无法认识到媒介信息是对现实的一种再现和释解。相反,如果人们拥有一定的传媒素养能力,就可从容应对汹涌而来的各种媒介信息,通过思考和处理表层信息,全面了解信息内容里蕴含的深意,并对深层次信息做出正确而有效的取舍。可以说,公众的媒介信息素养比信息本身更为重要。

要解决警察媒介素养的缺失问题,就必须在公安院校和在职干警中开展媒介教育。所谓警察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教育广大学生了解大众传媒的特点、类型,掌握使用传媒的方法,正确分析媒介信息内容,理性对待媒体和媒体报道,建立与传媒合理互动的关系。习近平同志2009年3月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干部建设的“六项能力”,其中第六项是要求广大干部“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因此,广大公安院校作为培养预备警官的摇篮和培训在职干警的重要基地,应该开展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现代警察通过接受传媒素养教育,才能了解媒体语言和媒体信息技术,才能在心智上穿透传播媒介所建构的迷障而不为其左右,才能自如地处理各种信息,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

二、培养警察媒介素养的目标与途径

媒介素养是媒介教育的过程,是媒介教育的目标。培养警察媒介素养,应准确定位警察媒介教育的培养目标,明确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和途径。

(一)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体系

媒介素养作为人们认识、利用和参与大众传媒方面的素养,既包含个人素养问题,又包含社会组织、权力机构、传媒机构的素养问题,所以,在定位媒介素养教育目标时,应将广大干警个人和公安机关、传媒机关一并综合考虑,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媒介素养教育方略。本文着重要提的,当然是警察个体的媒介素养教育目标问题。这个目标包括终极目标、具体目标和知识目标。终极目标是通过建立媒介教育的机制,强化干警的媒介素养,提高干警的媒介信息处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监督,进而塑造健康的公安工作大环境和警营文化环境。具体目标是指导干警深入了解媒体建构现实的本质,理解媒介事实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差异,正确解读媒体显示的信息,建立起对媒介信息接收和批判并举的反应模式,树立正确的受众观,培养负责任的传播行为,以便在面对媒介信息资源时占据主动的位置和形态,处理好个人和社会问题。

(二)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知识体系

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知识体系,应该包括指导公安干警与预备警官理解媒介的基本特点、性质、功能和局限,了解各种媒介信息的生产流程和传播过程,掌握运用媒介知识和判断、使用媒介的能力。培养干警运用媒介知识辨别、筛选各种信息,正确分析媒介信息的意义及价值,摆正对待新闻舆论监督的心态,提高应对社会公众、应对涉警新闻的能力和知识技巧,使干警能较好地利用媒介来“发声”,实现自我传播,发展自己。

据此,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一般而言可分为媒介知识、媒介运用和媒介批判三大块。“媒介知识主要包括媒介的具体涵义、媒介的性质、媒介的种类与沿革、媒介的主要功能、媒介的几种制度、媒介存在的形式以及技术背景、各种媒介之间的联系及其区别、媒介的主要节目或栏目形态。媒介运用主要包括掌握媒介基本技术,并能把握传播者、信息、受众三个重要环节之间的关系,从而认知传播效果与媒介现实之间的差异。媒介批判主要包括理解媒介与政治、经济、法制、文化以及其他外围领域的关系,辨析媒介与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关系,与公共领域和国家发展的关系,认识影响媒介运行的社会因素以及媒介发展的趋势,从而树立批判和变革媒介的观念,正确评价自己的传播行为,并且能够利用媒介完善自我、服务自我。”[8]公安院校在此基础上,应结合公安实践的特点和要求,力争使内容做到媒介素养的一般性与公安工作特殊性的统一。如果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独立开设,可以讲授媒介知识、媒介运用和媒介批判三大块内容;如果媒介素养教育内容融合到其他课程中去,可以选讲其中的部分内容,重点是让学生了解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纪律要求、公民的媒介权利、媒介的接触与运用,掌握网上开展警务工作的相关技能,学习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当然,许多公安院校还承担了在职干警的培训任务,就可在干训课程中开设“怎样召开新闻发布会”,“如何面对传媒采访”、“应对媒体的方法和技巧”、“培养负责任的传播行为”等讲座,把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安新闻宣传纪律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规划,通过采取举办专家讲座、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讨论、交流、对话和与新闻媒体开展互访共建等形式,逐步提高民警驾驭媒体、应对媒体的能力。

(三)警察媒介素养教育的实施途径

当前,在警察队伍有步骤、有计划、系统地实施媒介素养教育,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可以通过组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培养警察的传媒素养。作为公安院校而言,目前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途径大致有三:

一是公安院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上下齐心,高度重视媒介素养教育。站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站在确保公安工作大环境优良有序的角度上,站在公安形象不断提升的角度上,大力推行媒介素养教育工作,提供一种良好的研究和实践媒介素养教育的工作环境和机制。

二是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指导学生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站等大众传媒渠道阅读了解媒介常识。鼓励学生参与媒介实践活动,如参与校报的编辑和采访、创办系报或系刊、创办网站、参与电教中心的电视节目制作、参与媒介评论、成立新闻社团或媒介兴趣小组,等等。让学生通过多种媒介活动,感受媒介运作的流程,从而提高学生的媒介能力。

三是结合公安院校缺乏可胜任媒介素养教学任务师资的状况,建立在职培训体系,让非新闻、传播学科教师接受短期在职培训进修,让每位教师意识到自己在教学中所肩负的提高学生媒介素养的责任,在各科教学中整合进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比如与警察公共关系、文艺欣赏等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是善于引进各类资深传媒人士、各级公安机关有关新闻宣传和网监部门的人员。这些人员有丰富的媒介工作经验,深谙媒介的运作、特点和需求,是公安院校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可资利用的宝贵资源。公安院校可以聘请他们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请他们来学校为学生开有关媒介的专题讲座,或者请他们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参与一些与媒介有关的活动。

五是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人文素质拓展课程开设,这是一个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将媒介素养教育的相关内容,融合到教学和实践过程中,通过课堂讲授、课外新闻小组活动、优秀纪录片观摩、大众媒介焦点话题评价、辩论等活动,激发学生们理性思考媒介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媒介所传递的不良信息对人和社会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等问题,形成看待媒介的正确态度,掌握运用传媒的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建立与传媒合理互动的关系。

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著名学者麦克卢汉关于世界“地球村”的预言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逐步得到印证。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每天主动或被动地接受着海量信息,如何辨别周遭环境的虚实真伪?如何应对逃无可逃的信息消费?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公安机关作为权力机构,公安干警作为舆论和媒体关注的重要群体之一,更应该将媒介教育当作一种终身教育来对待和重视,在有限的时间、空间内,尽快进入一个新领域,学习并掌握传媒知识。同时,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形势下,与时俱进,不断跟踪、分析新的媒介技术和媒介信息的特点,调整应对媒体的心态,提高媒体应对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化信息社会需要。这既是警察队伍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媒体发展的必要环节。这一“双赢”的重要举措,有待于全面实施,纳入警察素质教育之中,以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注释:

[1]蔡雯.媒介融合前景下的新闻传播变革——试论“融合新闻”及其挑战[J].国际新闻界,2006,(5):31.

[2]狄多华.兰州公安开出“拒绝采访”记者名单[N].中国青年报,2002-08-09.

[3]扣留四名记者,伊春警方道歉[N].新京报,2010-08-29.

[4]张旭.杜宝良事件回放[EB/OL].新华网,www.xinhuanet.com,2005-07-29.

[5]邵瑞.中国媒介教育[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37.

[6]张志安,沈国麟.媒介素养:一个亟待重视的全民教育课题——对中国大陆媒介素养研究的回顾和简评[J].新闻记者,2004,(5).

[7]张开.媒介素养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2006.99.

[8]田丽君,陈莉娟.学校媒介素养教育目标体系及实施策略探究[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8).

Abstract:In modern society,negative news involving police are common and public security organs can treat them properly and reply actively.However,some policemen cannot treat the news agencies and media report with positive and peace of mind,exposing some problems and embodying the deficiency of police media literacy.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accurately position the goals of police media education,make clear the contents and approaches of police media literacy education and direct the training for police coping capacity of media.

Key words:negative news;coping capacity;police media literacy;educational goals and approaches

(责任编辑:左小绚)

An Analysis on the Goals and Approaches of Police Media Literacy Education Based on Coping with Negative News Involving Police

ZHAO Wen-hui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410138,Hunan)

D631.19

A

2095-1140(2011)01-0069-04

2010-10-12

2008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公安院校学生传媒素养教育的研究与运用》(XJK08BGD014)。

赵文辉(1964- ),女,湖南邵阳人,湖南警察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警察公共关系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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