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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发展战略下维护和拓展中国海外利益新的价值纬度

2011-08-15安秀伟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和平利益发展

安秀伟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法律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世界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中国的国家利益日益突破传统的地理界限向全球延展,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海外利益在中国国家利益结构中的地位和分量在迅速上升,海外利益已经凸显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关系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中国海外利益狭义的基础性概念,是指中国机构和公民在海外的生命、财产和活动的安全,其中财产是指他们在海内外所持有的外币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更广义的理解,还包括在境外所有与中国政府、法人和公民发生利益关系的有效协议与合约,在境外所有中国官方和民间所应公平获得的尊严、名誉和形象[1]。

面对西方强国海外利益不断扩展的局面,中国需要将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置于和平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考量,有效协调国家利益的要求和国际战略环境许可度之间的矛盾。中国不仅要“和平发展”,而且要“发展和平”。这内在地决定了中国海外利益的维护和拓展必须着眼于和平与发展的终极目标。和平发展战略蕴涵了对现行国际秩序新的解读,涉及硬实力与软实力的相互关系,以及非传统安全等问题。这些内涵为中国海外利益的维护和拓展提供了新的价值选择和实现路径。

一、在现行国际秩序框架内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

从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关系看,中国和平发展战略是主动融入并积极参与的非对抗性战略设计。它意味着中国从一个对国际秩序进行抵制、斗争的革命者、批判者转为一个建设性的融入者和有一定保留的认同者。历史上,世界霸权的迁移都是通过战争方式进行的。和平发展的中国既无物质力量,也无诉诸战争寻求海外霸权利益的战略意图。在现存国际秩序内发展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能够为成长中的中国创造和平友善的外部环境,也有利于利用现有国际制度提供的公共产品为国家利益服务。中国维护和拓展中国海外利益,不是追求世界权力资源的重新分配,而是谋求国际制度参与国的共赢。在维护和拓展中国海外利益的过程中,要避免与现有霸权国正面冲突。一战前德国的海外利益界定范围和当时的国际体系严重背离,在拓展海外利益过程中将英国推向了对立面,成为国家崛起最终失败的重要因素。当前,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权力格局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从基本力量对比看,尽管部分国家拥有经济、地缘环境、人口、技术等海洋潜在优势,但在综合实力上都不具备与美国抗衡的能力。“9·11”以来,美国在拓展海外利益方面的单边主义倾向虽然依旧明显,但也要看到,美国推进和确保海外利益向来是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交叉并用,并不排斥国际规制以及与英、日、俄等传统国家的政策协调。这就是说,大国合作构成了美国制度性霸权的基础,使其具有自我“战略性约束”的特征。这种获得了一定国际认可的霸权在较长时期内还有生命力。这一点应当成为中国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的认识基点。相反,“挑战现存国际秩序付出的代价将大于所得,甚至中断中国和平发展之路。”[2]

因此,在现行国际秩序框架内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内在要求,中国要在关注自身国家利益的同时,在国际社会中承担与其自身实力和外部世界期待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塑造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应从以下方面着力:第一,促进地区经济繁荣。中国应将自身独特的地理因素转化为拓展海外利益的有利条件,将周边国家作为中国拓展海外利益的桥梁。中国应进一步推动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更主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产品”,让周边国家从中国经济发展中受益;第二,塑造和平的地区环境。首先,要重视缓解周边国家对中国崛起,包括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的疑虑和担忧,高度重视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政治和安全关系,加强政治互信,逐步将“中国威胁论”转化为“中国机遇论”、“中国贡献论”。其次,发挥自身独特的影响力,推动地区热点问题以和平的方式逐步解决;第三,中国应着力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战略对话,加深彼此间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积极促使复合型相互依赖关系的发展;第四,中国有必要继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加强与他们的集体对话和经济合作力度,为他们的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权益和优惠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对与中国利益攸关的地区和国家要重点加强外交工作,妥善处理新出现的经济矛盾;第五,中国要更加主动地成为国际秩序中负责任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建设者”,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机制的制订、修改和完善,充分利用国际机制中于我有利的部分,加强对国际法律制度的研究和运用,以国际通行规范开展活动,不断拓展利益空间。

二、提升软实力在海外利益维护和拓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的和平发展,并不是硬实力的单向发展,它也取决于历史文化、教育状况、民主建设、法治水平、政府效能等软实力的综合建设。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国家利益的多向度化和新的竞争模式要求一国在海外利益的维护和拓展中更加注重软实力的运用。西方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海外利益问题,推进和确保海外利益始终是其主要战略目标,也是西方列强发展崛起的主要途径之一。在殖民主义时代,西方列强主要靠船坚炮利征服和掠夺殖民地,以攫取海外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不断胜利,殖民主义体系土崩瓦解,西方国家为保护海外利益,在构建和依赖国际秩序的同时,调动和采取了包括金融、投资、军事、媒体、法律、科技、教育、文化等尽可能多的手段和措施。其中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其海外利益的主要途径。美、日、欧等国的相关法律极其完备、完整,很有效用。比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美国1946年颁布《商标法》,1952年颁布新的《专利法》,1976年颁布现行的《版权法》,通过保护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来保护和支持美国公司海外发展。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美国主要通过《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来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是反对外国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影响美国产品出口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该法律为美国贸易代表调查外国侵权行为以及与外国政府磋商寻求解决方案提供了具体的程序。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海外利益的认识还比较薄弱,既缺乏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的文化传统,又缺少系统全面的法律规定。从历史上看,无论张骞出使西域,还是郑和船队远洋航行,其宣扬国力的意义多于贸易或军事考虑。近代中国进行的海军现代化试验,也局限于对列强炮舰政策的本能反应。中国要加强软实力在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方面的运用,第一,需要把海外利益教育的内容注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去,把它作为启发民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善于利用应急事件激发民众的海外利益保护意识,借助互联网等传媒工具引导民众讨论和传播科学的国家利益观;第二,注重发挥对外经济交往对人们思想的改造功能。随着中国经济体系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和对外投资的加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凸显并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拓展,现已占据中国海外利益的主导地位。商品出口、劳务出口、技术出口以及海外投资等经济活动既符合和平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也能唤起国民对于“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的关切;第三,提高对国际制度的创设和执行能力。国际制度的创设和执行也是软实力的重要要素,它关系到中国的外部声誉和形象。由于国际正义的相对性,中国在对待相关国际规制的态度上应避免意识形态化,要加强对国际贸易、投资法规的研究和利用,遵守已签署的双边和多边国际贸易条约和协议。在海外利益争端中,从注重对文本条文的理解和解释转到更加灵活地应用。在国际性相关法律文件形成过程中,争取掌握更多的话语权。从一般参与转为积极介入,把本国的权利主张借助国际法的规则反映出来,从而达到争取和扩大国家海外利益的目的。

三、把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作为维护和拓展海外利益新的着眼点

在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和平发展的不利条件除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威胁、大国遏制因素、领土主权争端外,还突出体现在非传统安全威胁上。传染病蔓延、金融危机、生态破坏和恐怖主义等因素对我国和平发展的干扰越来越突出。仅仅依托军事和政治安全来确保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行已经不够。海外传统安全问题对世界和平的威胁较之冷战时显著减少。海外军事安全引发的国际争端虽时有发生,但诱发战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海外非传统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全面融入国际经济体系,海外投资出现了迅速增长的势头。截至2008年,中国共有50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17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1.2万多家,投资总额达1700亿美元,成为新兴的对外投资国;同期,每年中国出境人员总数已超过4000万人次[3]。未来,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扩大,中国将有更多企业和人员走出国门,从事海外投资、经商、旅游等活动。与此同时,国际环境不确定加大,存在诸多风险,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利益及人身安全日益受到威胁。海盗、海上恐怖势力泛滥,成为威胁全球安全的国际公害。中国海外资产的规模在扩张,海外资源的分量和重要性在迅速上升,但相关保护手段和能力严重不足;随着中国在非洲、拉美经济利益的拓展,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经济利益、地缘政治利益的冲突在上升,利益协调的难度在加剧,中国自身的利益易于受到损害;中国进入经济发展“高成本”的时代,国际经济摩擦日益加剧。海外非传统安全问题植根于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多种因素,单凭军事手段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需要各种措施的综合治理以及跨国安全合作。许多海外非传统安全问题看似不具有突发性,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惯性,治理起来比较困难。它由矛盾积聚到危害爆发的渐进过程对一国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不可小觑。

中国海外利益的维护和拓展要着眼新的培育点,致力于提高化解海外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从当前中国的战略需要和现实利益出发,要把恐怖主义作为海外非传统安全重点威胁。一是这类威胁较之经济纠纷等威胁而言,爆发性更强,短期效应更显著,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更直接;二是毗邻中国海域的东南亚水域是世界上海上恐怖势力最严重的地区。不仅干扰我国海上商贸、渔业等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战时可能被外部政治势力利用,以钳制我国海上战略通道;三是打击海盗和海上反恐是当前国际海洋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可以通过参与海上反恐、反海盗演习、打击海上跨国犯罪等国际合作活动提高应对威胁的能力。目前,中国政府已向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派遣军舰,为海上运输护航,打击海盗活动,这是保护国家海外利益的现实需要,也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可以此为契机,继续与国际社会协调合作,加强对中国海外重要能源、货物运输线的保护。

[1]陈伟恕.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总体视野——一种以实践为主的研究纲要[J].国际观察.2009,(2).

[2]傅梦孜.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的和平变革[J].现代国际关系.2005,(10).

[3]甄炳禧.新形势下如何保护国家海外利益——西方国家保护海外利益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问题研究.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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